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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贵港市分局在贵港市商务局举办的2025年贵港市“千企开拓•荷品出海”外贸强基础培训班上开展外汇政策宣讲。 培训班上,贵港市分局向参训企业介绍了经常项目贸易便利化政策、外债政策和行政许可项目,解读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此次宣讲,有效加深了参训企业对当前外汇管理政策的了解,促进了外汇政策的直达快享,提升了企业合规经营与运用外汇政策的能力。 下一步,贵港市分局将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政策传导和服务,一是深化科技赋能,宣传推广使用智能体;二是加强对外贸企业的外汇服务,积极推进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5-12-23/guangxi/2025/1223/3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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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684亿美元,较2025年6月末下降2.8%。二是外债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1.9%,较2025年6月末下降0.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5%,较2025年6月末上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降,币种结构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6-01-04/guangxi/2026/0131/3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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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全区第一家设立的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合机构--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顺利加入国家外汇管理业务系统,开展外汇业务工作。12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分局派员到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工作指导,详细梳理原县级农合机构金融机构代码、标识码注销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为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加入外汇业务系统后即能正常开展外汇业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受到该行的高度称赞。 2025-12-26/guangxi/2025/1226/3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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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南(2025年12月) 2025-12-26/guangxi/2025/1226/3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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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南(2025年6月) 2025-07-08/guangxi/2025/0708/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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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允贵]: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第四季度的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今天和我一道出席发布会的还有我的同事,他们是:国际收支司王春英副司长、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我们也多次讨论过一些问题,所以今天非常高兴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发布会。[10:19] · [王允贵]: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外汇管理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的改革,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在稳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强化了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了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0:19] · [王允贵]:下面我把第四季度的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给大家介绍一下:[10:20] · [王允贵]:一、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10:20] · [王允贵]: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优化外汇资金运用提供了便利,包括简化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要求,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实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等政策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的风险防控工作。当前已经有超过50家跨国公司正式开展了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实际借入外债近10亿美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参与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结构转型的需求得到了很好满足。此外,通过替代效应,银行将原来投放到大中型企业的贸易信贷资金置换出来,用于给中小企业使用。所以,中小企业也得到了受益,受到了银企普遍欢迎。[10:21] · [王允贵]:二、允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汇兑业务。[10:21] · [王允贵]:对于特许机构有序开展创新业务,外汇局始终是积极支持的。2015年9月,外汇局发布通知,允许满足条件的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境内居民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电子渠道先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再通过线下网点提取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该业务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本外币兑换业务结合,有助于降低特许机构运营成本,改善特许业务服务质量,为境内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兑换服务,助推“互联网+”发展。[10:21] · [王允贵]:三、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10:22] · [王允贵]:2003年以来,外汇局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但监测中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2015年9月,外汇局向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取现钞管理,主要内容是针对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在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要求的基础上,增设年度限额。[10:22] · [王允贵]:自 2016年 1月 1日 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2015年 10月 1日 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限额设置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同时,限额抑制的是少部分持卡人的大额提现交易,不影响绝大多数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取现。监测显示,2015年10月,银联卡境外取现金额较今年前三季度各月均值环比下降21%,表明新政策在保障持卡人合理、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达到了预期效果。[10:22] · [王允贵]:四、正式实施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10:22] · [王允贵]:2015年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明确基金互认额度管理规则和相关操作,便利两地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所涉资金汇兑及流出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实行总额度控制,初期投资额度按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人民币掌握;二是外汇局简化审批流程,不再对单家机构、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仅对总额度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三是基金跨境发行销售项下相关资金汇出入不设币种限制,额度内资金汇兑不予限制;四是机构按照每只基金客地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50%来掌控;五是基金跨境发行销售需依法进行登记,但登记手续一律下放托管人或代理人办理。同时,外汇局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统计和监测手段,通过互认基金的登记及时掌握并控制总额度使用情况。[10:23] · [王允贵]:《操作指引》的发布,意味着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基金互认政策的正式实施,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新突破。目前,内地和香港均已有基金管理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提出了申请,待获得注册后即可履行外汇登记程序。外汇局相关文件和系统已经准备就绪。[10:23] · [王允贵]:五、继续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10:23] · [王允贵]:2015年10月,外汇局简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管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为跨境证券投资提供更多便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额度分类方式,统一额度管理,将原有的三类额度调整为开放式基金和其他产品或资金两类额度;二是简化额度调剂备案管理,同类产品之间的额度调剂可自行调整,开放式基金与其他产品或资金之间的额度调剂需要事前备案;三是放宽QFII额度汇入期的限制,经备案后可一次延长6个月汇入期;四是简化本金汇出程序,从批准改为事前备案。[10:23] · [王允贵]: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4] · [王允贵]:2015年以来,外汇局根据形势变化,抓住异常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主渠道,针对银行、融资租赁类公司、橡胶等各类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900余件,共处行政罚款4.1亿元人民币。一是与人民银行、公安部、高检、高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已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余件。对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违规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外汇局也加大处罚力度,已查处相关违规案件百余起,共处行政罚款1.2亿元人民币。二是严厉查处银行渠道跨境套利及异常流出行为。选取跨境收支业务量较大的7家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已查处违规案件900多件,罚款5300多万元人民币。三是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对外汇业务量大、经营情况异常、违规线索集中的160家融资租赁类公司进行检查,涉及跨境收支154.5亿美元,经查发现涉嫌违规企业19家,处罚款893.4万元人民币。四是开展天然橡胶行业贸易融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4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目前已发现7家企业存在外汇违规问题,涉案金额1.3亿美元。五是联合多部门重点对大额资金逃汇、非法网络炒汇等进行检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外汇领域市场秩序。[10:24] · [王允贵]:总体来看,2015年四季度外汇局坚守外汇管理职责,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在更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便利市场主体跨境贸易投资活动的同时,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10:24]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10:25] · [经济日报记者]:王司长刚刚提到了央行和外汇局近一段时间出了一系列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政策,包括设置银联卡境外取现额度,以及商业银行缴纳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就目前来看,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下一步对这些政策有没有调整的可能或者计划?谢谢。[10:59] · [王春英]:总的看来,10月份以来外汇市场的供求压力的确比三季度明显缓解,我们认为是由政策、市场以及季节性因素共同造成的。[10:59] · [王春英]:一是确实体现了部分政策效果。8月中旬以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这些政策都没有改变改革开放的基本格局。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确实缓解了跨境资金流出压力,也起到了稳定预期和抑制投机的作用。[10:59] · [王春英]:二是和三季度相比,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避险情绪明显减弱,国内经济保持基本稳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适应,市场的情绪也有所平复,境内主体购汇意愿进一步降低。10月份企业和个人的非银行部门涉外外币支出中的购汇比例,就是通常所说的售汇率是76%,这个比例在8月份为101%,9月份为90%,所以10月份售汇率比8月份下降25个百分点,比9月份下降14个百分点。[11:00] · [王春英]:三是季度性因素,10月份以来旅行等项目的购汇需求呈现季度性回落。[11:00] · [王春英]:关于您提到的银行缴纳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政策,其实在 9月 8日 人民银行已经回答了有关记者的提问,这个政策属于宏观审慎的管理措施。从近期的数据看,今年8月份银行代客远期售汇签约规模为789亿美元,是1—7月份月均水平的2.9倍,而9月份和10月份这个数据分别下降到176亿和53亿美元,下降幅度较大。远期售汇的规模前后有这么大的差异,其实也说明之前是存在一些投机交易的,也表明宏观审慎的管理是有效的,抑制了市场的非理性和投机行为,市场正在回归理性和趋向稳定,这有利于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观察政策效果和市场状况。[11:03] · [王春英]:刚刚您也提到银联卡境外取现设限额的政策,监测显示今年10月份境外取现金额比今年前三个季度各月平均值下降21%,因为受年度限额的限制出现取现失败笔数和成功笔数的比例是4.34:100,这个比例比较低,表面新政策在保障持卡人正常合理需求的情况下达到了预期效果。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政策的重点是防范洗钱风险,不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做调整,这与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不一样的。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是不鼓励持卡人跨境大额提现。谢谢。[11:03] · [央视财经频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之前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来推进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我想了解一下外汇局下一步在这个方面会有什么样新的政策或者措施出台,比如境内外投资额度这方面会不会有一些变化或者新的改革?谢谢。[11:09] · [郭松]:“十三五”规划建议我们都学习了,大的方向是肯定的,因为规划建议中明确说了有序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关于资本市场这个领域,刚才王允贵司长提到了我们今年做的改革措施,比如说基金互认,我在此再解释一下它的改革在哪儿。一是它有总的规模限制,这和过去的变化不大,但是取消了单家机构额度的限制,不再需要外汇局的审批,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大的进步。还有是它整个的数据报送、流程等等都和过去比有很大的简化,无论从减少行政审批的角度还是从开放的角度,其实都进步了很多。[11:09] · [郭松]:今年还做了另外两项工作,可能大家没有注意到,一个是特定商品期货交易的管理办法,目前是指原油期货,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在上海开始开展原油期货的交易。在这个制度设计中,我们更进了一步,就是对外国投资者没有进行任何的额度或者规模的限制。同时我们在去年和今年批准了两个地方的碳排放交易所的外国投资者参与,也是没有额度限制的。习总书记宣布我们将来要成立全国的碳排放交易所,其实我们现在在地方已经有一些在做,未来这个市场的开放相对来说也会更进一步。[11:09] · [郭松]:刚才王允贵司长还提到了另外一个,就是QFII的改革,QFII的改革不涉及到额度管理,但是我们在程序上做了简化的措施,比如额度分类,过去是分三类,现在调整成了两类,资金汇出的审批改成了事前备案,看起来是很小的变动,但是对机构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方便。过去一个文件的发出可能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的事前备案大约只需要一周的时间。未来我们也有一些改革的设想,可能是要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推进,包括我们提到的额度逐步放开,单家机构额度上限的调整等等,类似的改革我相信未来大家都会看得到。谢谢。[11:10] · [金融时报记者]:明年1月1日就会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的监测系统,请问这个系统的上线对于居民个人购汇和结汇有没有什么影响?我们是否会放松五万美元每年结售汇的额度?谢谢。[11:32] · [杜鹏]:谢谢你的提问和对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的关心。我们计划从 2016年 1月 1日 上线新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这个系统与现行的系统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11:33] · [杜鹏]:第一,这个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银行的“二次录入”,这对银行来讲,信息录入工作大大便利了,以前有很多信息需要手工录入的,新系统上线之后,银行这方面的工作量可以大大简化。 [11:33] · [杜鹏]:第二,在原有对个人“结售汇”数据统计基础之上,新系统又增加了个人的“外汇收支”、“现钞存取”两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对个人项下结售汇、涉外的收支、现钞的存取数据实现了全口径的统计监测。[11:35] · [杜鹏]:第三,强化了对“关注名单”的管理和非现场监测分析功能。以前个人“关注名单”是由各家银行根据外汇局统一下发的关于“分拆结售汇”的一些标准单家产生,对全国各银行不统一适用。系统上线之后,这些数据由外汇局集中采集、集中分析、集中发布,适用于全国各家银行。以后个人到每一家银行去办结售汇业务,银行都有了该人是不是在全国其他银行、其他地区被列入关注名单的记录。[11:35] · [杜鹏]:第四,系统的运行将更加稳定。[11:36] · [杜鹏]:总体而言,新系统上线对个人和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更加便利,系统本身调整对个人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并没有改变。[11:36] · [杜鹏]:关于你提到的个人五万美元结售汇额度调整问题,我们也一直在监测和关注。根据我们的统计,全国目前超过96%的个人购汇是在五万美元以内,而且这两年人均购汇的金额均有所下降,这也证明现行五万美元额度实际上已经能够满足个人用汇的需要。同时,对于超过五万美元结售汇的,实际上也上不封顶:五万美元之内凭身份证在银行就可以办理,五万美元以上的,如果说具有真实需求的,可以凭相关的、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所以,在个人项下只要是真实的用汇的需求,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满足。谢谢。[11:36]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刚才王司长说10月份外汇资金流动压力是有缓解的,但是我们看到央行刚刚公布的11月份外储数据大幅负增长,11月份的外汇数据会不会有所体现?外汇局对缓解资本流出压力方面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包括之前所说到的“托宾税”会不会有具体的政策出来?谢谢。[12:10] · [王允贵]:最近大家都看到了央行公布的储备数据,都很关心872亿美元储备下降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势。现在11月份相关结售汇数据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初步判断,我们觉得储备下降有几个方面的成因:第一,来自于储备中的非美元货币兑美元折算的账面损失。外汇储备是按照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三原则做的,外汇局这些年在三原则下力推外汇储备的多元化经营。在多元化经营中,不可能把外汇储备都放在美元资产,所以在储备中有欧元、英镑、日元等其他货币资产。受美元强势影响,这些货币在11月份兑美元出现了比较大的贬值。11月末,欧元兑美元较10月末贬值了4%,英镑兑美元贬值2.4%,日元兑美元贬值2%,这些货币对美元出现贬值,导致储备资产中非美元货币资产出现了以美元计价的账面损失。反过来,前些年美元贬值时,储备资产也有增值的情况。这就是其他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所导致的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12:11] · [王允贵]:另外,今年国家在“一带一路”战略指引下,加大了“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外汇储备参与了一些“走出去”项目的融资。这些融资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也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这也是正常的。从我们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一个好的结果是,当国家的外汇储备资产下降时,民间的对外资产金额在增加。央行的外汇储备资产的减少,这些资产到了民间,变成了境内企业在海外拥有的资产,这也是符合整个国家战略的,有利于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平稳运行。[12:11] · [王允贵]: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美元的强势,造成了人民币的相对弱势。部分企业机构为了避险,做了一些套期保值,同时也加快了外债购汇还债还贷等动作。总体来说,这些都是在外汇管理政策的容忍范围之内。当前,总体国家战略安排是既要推动贸易便利化,也要推动投资便利化,所以外汇储备的适度调整对国家战略布局是有利的,我们也乐见整个国家对外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调整。[12:12] · [王允贵]:您所提到的“托宾税”问题,应该说,“托宾税”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主要是通过征税或征费的方式减少跨境资本流动的周转速度。9月份实行的对银行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实际效果类似于广义的“托宾税”。总体的改革方向是要进一步减少行政管制和数量化管制,进一步增加价格的调控方式,“托宾税”从道理上是符合总体改革方向的。但是,目前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在可承受范围内,“托宾税”也仅是作为整个政策工具箱中的研究类工具,还没有相关的成形的政策方案。应该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都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行了研究,“托宾税”类的工具也是宏观审慎工具中的一个类型,中国也是按照国际化的方向研究相关的政策措施。[12:12] ·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国际收支的,我们看到国际收支连续六个季度保持了单顺差的状态,未来会是什么样的预判?单顺差是否会对人民币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压力?[12:29] · [王允贵]: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从过去几年或者过去几个季度看,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是稳健的。比如,国际上通认的国际收支稳健的标准是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尽管今年以来人民币有一定的贬值,有一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但前三季度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为2.7%,属于国际公认的合理范围。国际收支的基础项目,比如贸易顺差和直接投资,贸易顺差在今年前11个月已经5000多亿美元,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在前10个月也超过1000亿美元。[12:29] · [王允贵]:国际上研究汇率波动最重要的基础框架还是国际收支框架,无论做什么样的预测,最后都要看国际收支结构。总的来看,今年我国国际收支是一个稳健的结构。这种稳健的国际收支是人民币不存在大幅贬值的基础。上世纪的拉美危机或者是亚洲金融危机,主要出现的问题是国际收支结构问题,目前,无论是贸易项下还是资本和金融项下,我国国际收支都是稳健的。经常项下出现的顺差,在资本项下出现一定逆差,这是一个平衡的结构。总体的国际收支依然是在宏观稳健的框架下运行,所以,它对汇率稳定有长期的支撑作用。目前,我们没有看到国际收支结构不健康而导致的汇率贬值,分析还是要回归到传统的国际收支框架上。[12:30] ·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外汇管理局近期在打击地下钱庄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工作思路的一些调整。谢谢。[12:30] · [张生会]:打击地下钱庄一直是外汇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尤其是在2015年,从4月份开始,参加了由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查院、最高法院、外汇局五个部门启动的打击利用离岸账户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这个行动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这个行动当中,外汇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各部门通力合作,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前一段时间,公安部、人民银行也对媒体发布了相关数据。涉及到外汇的案件,我们破获了60多起,其中有一些特大案件。下一步外汇局依然会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在今年年末以及2016年,这几个部门还会通力合作,加大对金融领域、外汇领域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包括地下钱庄,利用离岸账户转移赃款等,都是我们打击的对象,谢谢。[12:31] · [经济观察报记者]:我想问一下,12月份美联储加息预期比较强,最近离岸人民币贬值预期比较大,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是一个什么样的影响?有报道说中国暂停机构申请“RQDII”,请回复一下。谢谢。[12:43] · [王允贵]:我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请郭松司长回答。[12:43] · [王允贵]:目前,全球都在关注美元加息,美元加息对全球跨境资本流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当前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我们在前几轮新闻发布会上也都强调过,美元加息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非常显著。美元加息可能会导致美元的升值,接着会带来其他货币对美元的贬值压力,包括人民币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货币的贬值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跨境资金可能会进行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的双向摆布,这是市场化的合理选择。[12:43] · [王允贵]:总体来看,无论美元是否在12月加息,美元加息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将不断深化,贸易和投资竞争力依然很强,经常项下我们保持比较大的顺差,如今年以来贸易顺差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元加息对跨境资本流动会有短期的扰动,但从长期来看,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应该是稳健的。真正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的因素是中国改革开放。随着中国经济的双向开放,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会越来越经得起国际的检验,我国国际收支结构应该会保持长期相对比较稳健的水平。所以美元加息对跨境资本流动有影响,但不会非常显著。[12:44] · [郭松]:外汇局没有发布过关于RQDII的文件,建议你咨询发布相关文件的部门。[12:44] ·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最近人民币贬值压力看起来市场上反应可能比较大,11月份以后包括最近这段时间,对于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情况是怎么样的,短期内有没有新的情况出现?谢谢。[13:06] · [王春英]:目前我们发布的数据截至10月份,11月份的数据还要等一段时间。从目前监测的情况看,近期在市场供求方面的压力稍微大了一些,这在汇率走势上也有所体现。[13:06] · [王允贵]:目前关于人民币汇率有很多的看法,我补充几个:第一,11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走贬,主要是源于美元走强,美元兑英镑、日元、欧元11月份有比较大的升值。实际上,人民币对欧元、日元等货币也有升值。第二,对人民币汇率波动须要正确看待。近年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汇率市场化方面做了很多改革,包括汇率波动区间的扩大、中间价报价形成机制的完善等。因此,汇率波动在汇率形成市场化过程中是一个正常的结果。这种波动性既反映国内的供求,也反映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第三,完整的判断汇率波动应该更多看市场供求和国际收支,目前我国的国际收支是非常稳健的,全年有超过50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1000多亿美元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这是分析判断的基础。刚才也提到,10月以来的结售汇状况比3季度有非常大的好转,9月份结售汇逆差近1100亿美元,10月份收敛到200亿美元。从跨境收支来看,9月份大概有700多亿美元的外汇净流出,10月份转为外汇净流入。因此,我国的经济和市场的基本面是稳健的,不存在人民币汇率长期贬值的基础。[13:07] · [王春英]:刚刚大家提到压力和汇率的关系问题,这里给大家补充两个观点:观察人民币汇率不应该只看人民币对美元的双边汇率,还应该看多边汇率和中长期走势。多边汇率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测的63种货币中,今年前10个月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总体都是升值的,而其他货币中超过一半是贬值的。波动率方面,目前人民币波动率仍比较低,而市场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容忍度也比较低,导致稍微有一点波动,比如连续1、2天对美元走弱,就开始讨论人民币贬值了,这对市场主体的汇率预期和交易产生一些影响。[13:07] · [王春英]:因此,我们不主张大家将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的短期波动视为人民币趋势性的升值或贬值。希望多看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的多边汇率和更长期一点的走势。[13:08] · [王允贵]: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在明年第一季度会有一个数据发布会,欢迎大家届时参加。谢谢。[13:11]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12-21/hainan/2015/122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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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 12月 8日 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完善审计制度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如下框架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履职特点,着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严格执行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制度,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 ——坚持依法有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破解改革难题,依法有序推进。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取得法律授权的,按法律程序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影响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审计制度完善。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衔接、协调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明确审计重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 (二)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强化全国审计工作统筹。加强审计机关干部管理,任免省级审计机关正职,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任免省级审计机关副职,须事先征求审计署党组的意见。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省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审计署备案。上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 (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2015年选择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7省市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地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管干部、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审计试点工作的领导。市地级审计机关正职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委托市地级党委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省级审计机关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地方审计人员由省级统一招录。改进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资产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地、县有关部门管理。地方审计机关的各项经费标准由各地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确定,确保不低于现有水平。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 (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职业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六)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机关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查处。审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审计机关要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不得推诿、塞责。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公告整改结果。 (八)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探索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完善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审计机关要坚持阳光法则,加大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完善审计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 (二)有序部署推进。审计署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有关工作的领导,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落实意见和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完善审计制度的需要,在充分总结试点及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推动修订完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重点部门、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审计全覆盖发现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总结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对公共资金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公共资金沉淀等情况,公共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公共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以及职责履行情况,以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公共资金的重要性、规模和管理分配权限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等相结合,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 三、对国有资产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等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内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根据国有资产的规模、管理状况以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的内容。 四、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海域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国有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有资源的稀缺性、战略性和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 六、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 适应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加大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审计,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整合各层级审计资源,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全面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体系,明确各项审计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提高审计的规范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揭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除涉密项目外,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可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七、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对获取的数据资料严格保密。适应大数据审计需要,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 (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新华社) 2015-12-18/hainan/2015/1218/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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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基本建立,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金融资源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源,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立足“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未来五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五大理念贯穿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塑造金融开放发展新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和审慎管理框架,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平衡、稳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一)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构建金融发展新体制 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强资本约束,完善治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长、调结构方面的作用,加大对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继续巩固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改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和制衡机制。推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跨境金融资源配置权的中资金融机构快速稳健成长。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合作性金融健康发展,形成广覆盖、可持续、补充性组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增强国有金融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发挥金融创新功能,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加大金融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创新间接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方式,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 (三)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 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和微调,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 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选择和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中央银行沟通机制,引导市场预期,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促进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减少财政库款波动对流动性的冲击。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构建结构平衡、可持续的金融体系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协调发展是实体经济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我国总体金融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资占比仍然偏低,宏观杠杆率高企的同时经济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17.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到100%左右。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构建产权协调、混合所有、有效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银行业。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金融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业态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综合化经营渐成趋势。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一)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 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二)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 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界定、分类和披露标准,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和绿色评级能力。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投资产品,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建立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安排。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新体制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全方位对外开放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一)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加大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二)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加强国际收支尤其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审慎管理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全球融资框架,实现我国金融资产全球布局。 (三)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树立对人民币的信心,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推动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货币金融合作,以服务“贸易投资和产业链升级”为重点,从巩固人民币计价结算货币地位,向支持人民币的市场交易和国际储备功能推进。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化使用的便利性,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和发达国家延伸。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服务。“十三五”期末,预期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我国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例超过1/3,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性货币。 (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 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向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调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国际性影响力。 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普惠金融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普惠金融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有尊严、方便、高质量的各类型金融服务。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发展多业态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不同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开拓“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提高农村信用社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能够高效便捷低成本地提供融资、汇款、结算和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支持并规范移动互联支付、小额贷款等创新性、专业性、社区性金融业态发展。建立全国土地当量核算和配额交易机制,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推进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涉农保险品种,提高农村保险深度和密度,改善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进程,界定巨灾保险范围,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体系。通过债权、股权、不动产等多种投资渠道,促进保险资金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三)完善筹资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六、坚持底线思维,实现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原来被高速度所掩盖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未来五年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借鉴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构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互相补充,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探索将系统重要性资产扩张活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范畴。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外债宏观审慎管理。 (二)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 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强化对金融控股公司,以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场外配资等为代表的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监管机构充分及时的信息交换。加快金融监管转型,确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 (三)建立国家金融安全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重要基础,金融改革成败取决于金融安全,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具有充分信心是金融安全的基本内涵。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职能,建立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措施,建立金融处罚限制制度,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境外对我实施金融攻击或制裁。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降低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周小川) (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人民日报) 2015-12-18/hainan/2015/1218/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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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696亿元,支出9794亿元,顺差290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494亿元,支出7700亿元,顺差379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01亿元,支出2094亿元,逆差892亿元。 2015年1-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0021亿元,支出101292亿元,顺差18729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00亿美元,支出1543亿美元,顺差4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11亿美元,支出1213亿美元,顺差59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9亿美元,支出330亿美元,逆差141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378亿美元,支出16360亿美元,顺差3019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10 2015.1-10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2 18,729 12,696 120,021 -9,794 -101,29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94 29,409 11,494 108,484 -7,700 -79,075 2.服务贸易差额 -892 -10,680 贷方 1,201 11,537 借方 -2,094 -22,217 2.1加工服务差额 110 1,036 贷方 111 1,043 借方 -1 -8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9 117 贷方 15 179 借方 -5 -62 2.3运输差额 -232 -2,454 贷方 183 1,983 借方 -415 -4,437 2.4旅行差额 -861 -9,911 贷方 351 2,935 借方 -1,212 -12,845 2.5建设差额 23 274 贷方 64 765 借方 -40 -49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9 -146 贷方 25 243 借方 -45 -389 2.7金融服务差额 2 -32 贷方 8 109 借方 -7 - 14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2 -1,058 贷方 3 59 借方 -116 -1,11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632 贷方 132 1,190 借方 -53 -55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4 999 贷方 297 2,946 借方 -183 -1,9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7 -54 贷方 3 38 借方 -10 -9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77 贷方 9 52 借方 -6 -13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0 2015.1-10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57 3,019 贷方 2,000 19,378 借方 -1,543 -16,360 1.货物贸易差额 598 4,741 贷方 1,811 17,515 借方 -1,213 -12,773 2.服务贸易差额 -141 -1,723 贷方 189 1,864 借方 -330 -3,586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67 贷方 17 168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 19 贷方 2 29 借方 -1 -10 2.3运输差额 -37 -396 贷方 29 321 借方 -65 -717 2.4旅行差额 -136 -1,599 贷方 55 474 借方 -191 -2,072 2.5建设差额 4 44 贷方 10 124 借方 -6 -7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 -24 贷方 4 39 借方 -7 -63 2.7金融服务差额 0 -5 贷方 1 18 借方 -1 -2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 -171 贷方 1 10 借方 -18 -18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 102 贷方 21 192 借方 -8 -9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 162 贷方 47 476 借方 -29 -31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9 贷方 0 6 借方 -2 -1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13 贷方 1 8 借方 -1 -2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12-01/hainan/2015/1201/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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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11 月23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消费升级的六大方向,主要包括,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通过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培育形成新供给的力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供给侧改革已引起高度重视,亦释放了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信号。 此前,我国主要采取需求管理政策,拉动投资、消费、出口这“三驾马车”来推进经济增长。在取得一些经济增长的效果同时,也存在很多后遗症。 李佐军认为,过去过分强调需求侧,《指导意见》是一种修正,但培育新供给新动力并非是说把宏观调控从需求侧全面转向供给侧,供给和需求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缺一不可,而且要对称平衡才能维持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六大新消费引领 此次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意见》,强调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并提出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指导意见》按照符合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方向,拓展增长空间这个思路,提出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提升型消费等六大领域,涉及到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消费,既可以弥补传统消费增长空间收窄的缺口,同时又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增强创新驱动的基础能力。 根据《指导意见》,新消费的六大领域具体包括,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3D打印、机器人、基因工程等产业加快发展,开拓消费新领域,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要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十三五’期间将基本形成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根据迟福林的判断,“十三五”期间消费每年会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消费总规模将由2014年的32万亿元左右提高到45万亿-50万亿元。也就是说,到2020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稳定在60%-65%的区间,这对经济可持续增长极其重要。 林念修称,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安排,围绕着发挥新消费新引领主要作用,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特别是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力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培育新供给 在李佐军看来,创新供给,释放消费潜力,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有效需求不足,要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入手去解决它,在激活需求的同时,也需要创新供给。” “即通过需求发挥基础性作用,依据需求发出的价格信号,让市场主体——企业去配置资源,政府不要干预太多。消费是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引领和推动供给,这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本质要求。”李佐军如是介绍。 为确保新消费的增长点,《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并提出了包括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在内的11条改革意见和方向。 围绕消费升级的需求,《指导意见》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等发力,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等7个方面方面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谈及当前我国的供给体系的问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 11月 23日 撰文称,我国的供给体系总体具有外向型特点,即外需减少,产能转为内需,过去主要是面向低收入群体为主的供给体系,没有及时跟上国内中等收入群体迅速扩大而变化了的消费结构。过去供给体系能适应排浪式消费,但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能力相对比较差。有些产业已经达到物理性和资源环境约束的承载能力峰值,价格再怎么降,产品也很难卖得出去。 其中,供给侧最致命的硬伤,杨伟民认为,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过快。 为此,《指导意见》从土地、人才、财税、金融、投资结构、健全的环境政策体系提高企业经营生产的积极性。 在李佐军看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改革增加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的高效投入;二是通过改革促进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提升、知识增长等要素升级;三是通过改革培育企业、创业者、创新型地区或园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型政府等主体;四是通过改革(如减税、简政放权、放松管制等)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通过改革淘汰落后产业、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业和新产品。(纪睿坤) 2015-12-01/hainan/2015/1201/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