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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7日,深圳市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贸易联机服务接口成功上线,成为全国第一家以联机接口方式连接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企业。企业通过联机接口模式实现了数据批量下载与报送,大幅降低了人力成本,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全国首批试点的另外两家企业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正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最后的系统联调测试,预计7月份正式上线。 为使更多企业了解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接口模式的特点,深圳市分局多次赴企业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推介和交流,联机接口模式得到企业的广泛认同。目前,已有20余家企业有参与试点的意愿,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等4家大型企业正式签署了参与联机接口模式的承诺书。 2014-06-27/shenzhen/2014/062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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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顺利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银行、特许兑换机构和银行代兑机构共57家会员单位出席会议,深圳市民政局、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浦东发展银行等嘉宾应邀参加。 本次会议按照社会团体登记条例规定,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局分别宣读关于准予筹备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的批复;二是筹备组工作组长做协会筹备工作报告;三是审议通过团体章程,投票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等协会主要负责人,当选会长和秘书长重点阐述对基于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为主要职责的行业协会的认识和规划。 2014-04-17/shenzhen/2014/04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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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3日,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支付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小额货物贸易和机票、酒店住宿类的服务贸易。 试点以来,为确保试点顺利实施,深圳市分局采取现场指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推动两家支付机构与相关银行试点业务顺利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量呈逐月增长态势。截至2013年12月末,两家机构实现跨境收支量合计约660多万美元,还原交易约4万多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2014-02-11/shenzhen/2014/02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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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筹备组顺利召开会员大会准备会议,银行、特许兑换机构和银行代兑机构共57家会员单位参加会议。 为广泛征集意见和会员大会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一是介绍行业协会自2012年7月至今的筹备情况;二是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包括拟任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分别介绍公司兑换业务发展情况,并表达了基于自律监督为核心组建行业协会的认识和期盼;三是对会员大会流程和具体细节进行详细说明。 2014-03-24/shenzhen/2014/032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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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总局核定的深圳市分局参与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 汇发〔 2016〕1 号文 )年度调查样本企业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企业及时查看名单,确定填报类型,并与我分局联系填报事宜。联系电话: 25840132 , 25842942 。 附件1: 深圳市分局贸易信贷调查年度样本(2016年) 2016-08-23/shenzhen/2016/082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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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总局核定的深圳市分局参与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汇发〔2016〕1号文)月度调查样本企业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企业及时下载名单,并与我分局联系填报事宜。联系电话:25840132,25842942。 附件1: 深圳市分局贸易信贷调查月度样本(2016年) 2016-07-19/shenzhen/2016/071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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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9 月 21 日) 银行 即期做市商 远掉做市商 即期尝试做市机构 远掉尝试做市机构 中国银行 √ √ 中国农业银行 √ √ 中国工商银行 √ √ 中国建设银行 √ √ 交通银行 √ √ 中信银行 √ √ 国家开发银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 中国光大银行 √ √ 华夏银行 √ √ 兴业银行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招商银行 √ √ 中国民生银行 √ √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广发银行 √ √ 平安银行 √ √ 宁波银行 √ √ 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美国银行上海分行 √ √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上海银行 √ 南京银行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2016-09-23/shenzhen/2016/092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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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16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规定,企业主体有义务配合调查,并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中国的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始于2004年。2016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新制度自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调查企业根据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规模选取,2016年参与调查的企业共计16439家,总数与过去基本持平,其中,参加年度调查的企业11851家,参加月度调查的企业4588家。月度调查企业和年度调查企业分别按月和按年报送数据,兼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减轻报送负担之间的平衡。 为方便查询,调查名单按企业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调查企业名单可能随调查进展情况微调。(完) 2016-08-26/shenzhen/2016/082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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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远期、掉期)银行名单 2016-03-21/shenzhen/2016/032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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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6年8月30日) 2016-09-14/shenzhen/2016/091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