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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一是银行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48亿美元,较9月份顺差规模提升,主要受国庆假期影响,部分企业贸易收汇集中在假期后进行。9月至10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月均顺差规模与二季度以来的月均水平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三是截至10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76亿美元,较9月末增长0.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全球资产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从外汇市场相关指标看,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总体平稳,并且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剔除国庆假期因素,9月至10月的月均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9月至10月的月均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购汇意愿保持平稳。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10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的跨境资金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体现了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支撑作用;非居民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为11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此外,跨境留学支出、直接投资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并趋稳。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2021-12-20/xinjiang/2021/1220/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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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新疆分局组织召开2022年全疆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涉外经济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副局长倪素芳作工作报告。分局机关副处级以上、辖区中心支局科级以上及县支行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新疆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总行、总局和中支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按照“以党建引领业务,用业务工作成绩检验党建成效”思路,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攻坚破难,2021年全疆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抓党建、强责任,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新突破;二是强管理、优服务,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三是重预警、强监管,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取得新进展;四是谋思路、寻突破,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迈出新步伐;五是固根本、谋长远,外汇管理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2022年要持续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聚焦涉外经济发展,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质增效;二是聚焦服务涉外企业,着力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三是聚焦人民币国际化,稳慎推进人民币向西走出去;四是聚焦风险防控,全力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五是聚焦高效履职,全面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六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力争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取得新突破。 2022-01-10/xinjiang/2022/0110/1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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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新疆分局以增强法治观念为主线,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动力,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线下法律文化建设与线上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辐射效应。深耕传统线下宣传阵地,运用宣传栏、海报、横幅、LED电子屏等载体开展学习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400份,宣传横幅126副,银行网点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251条,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积极拓展“新媒体+普法”新阵地,通过微视频展播,“学习强国”和“法宣在线”APP、“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全辖2285人参加“中国普法”在线测试,98人参加并通过“2021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检验宪法学习成果,以考促学、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外汇局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有助于在辖区外汇领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021-12-30/xinjiang/2021/1230/1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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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分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哈密市就加强外汇行政许可业务管理、金融外汇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减费让利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 首先召开座谈会,听取哈密市中心支局相关工作汇报,随后到相关企业及银行机构开展现场调研。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立宗旨意识,规范行使行政许可权力。切实提高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外汇管理依法履职效能不断提高。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找准金融外汇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现有外汇政策作用,帮助绿色环保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统筹国内外绿色金融资源,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绿色金融合作,促进境内外绿色金融市场联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纾困惠企各项金融减费决策部署。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助力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更好服务“六稳”“六保”。 2022-01-24/xinjiang/2022/0124/1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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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3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949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18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05亿美元、1920亿美元、915亿美元、628亿美元和232亿美元。2021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4157亿美元、3779亿美元和219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1%、37%和22%。(完) 2021-12-30/xinjiang/2021/1230/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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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现行有效执法证人员信息表 2022-01-24/xinjiang/2022/0124/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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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1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1.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61万亿美元)。 2021-12-24/xinjiang/2021/1224/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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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8/xinjiang/2022/0128/1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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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8/xinjiang/2022/0128/1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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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二)坚持实需原则,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灵活展业。在与客户达成合约前,根据客户拟叙做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基础交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合度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单据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函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确认所办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三)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政策传导,提供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充分响应企业对基层外汇服务的需求。 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 (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已具备对客户期权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开展上述新产品业务。 本通知所称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约定的时段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期权结算价或行权价取决于有效期内某一段时间观察值的平均值,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执行价格期权。 (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用于确定结算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对于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项下的损益、期权费,境内客户应以人民币结算,境外客户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但不得将损益、期权费分别按本外币结算。 (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反向平仓、差额结算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人民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期限和币种覆盖范围。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化多银行询价、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便利企业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 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 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前款所称具备资格银行指具备相应衍生产品资格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包括尝试做市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五、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一)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符合下列情形的,银行可自行审核并留存有关真实性资料后办理,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 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注资情形除外。 2.外资银行因法人化改制或发展人民币业务需要将外汇资本金结汇。 (二)银行因政策性注资背景产生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 (三)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以及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四)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应自行留存有关真实性或支持性材料。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05-23/xinjiang/2022/0523/1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