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9项措施: 一、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一是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银行持有更多负头寸,有利于银行筹集并供给更多的外汇,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为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二是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三是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简化企业收汇和结汇手续,降低收结汇资金成本。 二、加强单证审核,规范管理。一是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二是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明确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审核要求。三是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制度。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的企业提示风险。 三、丰富产品、便于对冲汇率风险。允许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差额交割的远期结汇业务,满足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 四、清理法规、明确罚则。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明确违反《通知》,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2016-08-31/xinjiang/2016/0831/444.html
-
非银行机构或个人间的代垫款应如何申报? 答:由非银行机构或个人代垫的资金应区分代垫的基础交易类型,如果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则应按照该基础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例如居民A 向非居民B 支付一笔代垫款,代垫的是居民C 从非居民B 处进口的货款,则A 应申报为货物贸易进口。如果代垫的基础交易为居民与居民之间的或者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则代垫款为应收应付款,如收付款双方不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申报“821990 其他债权”及“822990 借入/偿还其他债务”项下,如收付款双方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则应申报在直接投资企业之间借贷及往来项下。例如,美国企业派遣美国籍员工至中国企业工作,美籍员工在中国期间工资仍由美国企业发放,但先由中国企业垫付,待美籍员工回国后,由美国企业统一结算归还中国企业。此案例中,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支付的垫款,基础交易性质为美国企业发放给美籍员工的工资,为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职工报酬交易,因此,中国企业收到美国企业的款项为应收款收回。如果美国企业为中国企业的母公司,则中国企业应申报在“622022 收回对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逆向投资的撤回)”项下;如果美国企业和中国企业没有直接投资关系,则中国企业应申报在“821990 其他债权”收入项下。 2016-08-26/xinjiang/2016/0826/442.html
-
如何区分旅行项下客房租金和“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又如何区分“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与“322014因拥有境外建筑物而获得的租金/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的租金”? 答:关于区分旅行项下客房租金和“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房屋租金应分不同性质,出租给非居民游客(公务及商务旅行或因私旅行),则租金收入申报在旅行项下,出租给非居民用于生产、经营等商业活动,则租金收入应申报在经营性租赁项下。若非居民租房后既用于其雇员住宿,也用于办公营业,则此类出租视为经营性租赁。某些情况更难以识别租赁目的,如境内机构出租给非居民的长包房,应根据该机构属性来确定,酒店或饭店等机构的租金收入申报在旅行项下,写字楼等物业机构的租金收入申报在经营性租赁项下。 关于区分“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与“322014 因拥有境外建筑物而获得的租金/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的租金”,经营性租赁服务下租赁的建筑在租赁方经济体内,例如中国居民租赁中国境内的房屋取得经营性租赁服务收入。而“322014 因拥有境外建筑物而获得的租金/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的租金”则是指租赁的建筑物不在租赁方经济体内。根据统计原则,居民在非居民经济体购买建筑物形成了直接投资,该建筑物取得的租金属于初次收入。 2016-07-25/xinjiang/2016/0725/439.html
-
如何区分办事处经费和与办事处有关的服务收入以及办事处购房资金的申报交易代码? 答:此处的办事处、代表处指非国际组织在华办事处、代表处,为居民单位。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母公司汇来的用于开设时的启动资金和后期运营费用,应申报在“228060 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不是由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而是由母公司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的费用,则应按照基础服务性质申报。例如,中国某物业公司向非居民出租房屋,用于非居民开设的办事处运营使用,该公司收到非居民汇来的租金收入,应申报在“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例外的是,为开立办事处购买的房地产,无论是办事处、代表处从母公司收到后转付,或是由母公司直接支付,都应被视为直接投资行为,相应资金收付申报在“621030 出售境外不动产收入/购买境外不动产支出”或“622030 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从非居民购买境内不动产支出”项下。 2016-08-10/xinjiang/2016/0810/441.html
-
如何区分办事处经费和与办事处有关的服务收入以及办事处购房资金的申报交易代码? 答:此处的办事处、代表处指非国际组织在华办事处、代表处,为居民单位。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母公司汇来的用于开设时的启动资金和后期运营费用,应申报在“228060 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不是由办事处、代表处直接收到,而是由母公司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的费用,则应按照基础服务性质申报。例如,中国某物业公司向非居民出租房屋,用于非居民开设的办事处运营使用,该公司收到非居民汇来的租金收入,应申报在“228040 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例外的是,为开立办事处购买的房地产,无论是办事处、代表处从母公司收到后转付,或是由母公司直接支付,都应被视为直接投资行为,相应资金收付申报在“621030 出售境外不动产收入/购买境外不动产支出”或“622030 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从非居民购买境内不动产支出”项下。 2016-07-29/xinjiang/2016/0729/440.html
-
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增强金融机构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在2015年初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额度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扩大头寸下限。此次调整下限综合考虑了各银行在外汇市场代客、自营和做市交易情况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经测算,调整后头寸下限总计约增加1000亿美元。 扩大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有利于增强外汇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加快培育形成自主定价、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市场格局,也有利于通过便利银行在外汇市场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进一步为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扩大头寸下限后,银行在实际运用本外币资金时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风险控制。 2016-09-02/xinjiang/2016/0902/44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外汇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外汇市场平衡基础仍不稳固。面对此形势,外汇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多措并举,在改革开放总原则下坚守风险底线。一是不失时机加快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用扩大流入、扩大外汇供给对冲外汇收支风险,支持和便利市场主体正常合理用汇,服务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加强购付汇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在不影响市场主体合理的用汇需求及正常货物贸易业务的同时,针对借助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渠道非法跨境套利或违规调配跨境资金的行为加强真实性审核,防范和堵截违规购付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供求秩序。 2016-08-29/xinjiang/2016/0829/443.html
-
如何区分一年以上和一年以下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资金收付? 答: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代码区分为一年以上和一年及一年以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充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数据源。两类编码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计划或意向一年(含)以内的留学及教育申报在“223023 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计划或意向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申报在“223022 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例如9 个月的大学预科、交纳一学期费用等,但其意向为一年以上留学及教育,则仍应申报在“223022 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 2016-07-14/xinjiang/2016/0714/437.html
-
如何区分旅行项下和运输项下客运资金收付? 答: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在居民所在经济体提供的客运服务,或非居民承运人为居民在非居民承运人所在经济体提供的客运服务(简言之,承运人承运的国内客运),应申报在旅行项下。例如,中国的航空公司为美国籍客人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城市间飞行运输服务,收到该客户的资金应申报在旅行项下;而中国的航空公司为该客人提供国际客运服务,收到的资金应申报在空运客运运输项下。再例如,德国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居民提供从德国前往法国的飞行服务,中国居民向该航空公司支付机票款应申报在空运客运运输项下。而德国航空公司为中国居民提供从德国汉堡到慕尼黑的飞行服务,中国居民向该航空公司支付机票款则应申报在旅行项下。 2016-07-20/xinjiang/2016/0720/438.html
-
问:预计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如何? 答:总体上看,预计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下同)逆差”的格局。国际收支状况仍将保持基本均衡,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总体可控。 经常账户将保持一定规模顺差。首先,货物贸易将持续呈现顺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比2016年增速加快0.3个百分点,有助于我国出口增加。其次,服务贸易逆差增速可能继续放缓。我国居民境外旅游、留学等消费在2009年至2013年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期,随着相关需求的快速释放,近两年的旅行项目逆差增速已开始回稳,预计2017年增速将进一步趋缓;此外,我国旅行以外的服务贸易逆差已明显收窄,表明我国企业服务贸易收入和支出结构正在逐步改善。第三,投资收益收入将逐步增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等私人部门投资的增多将带来更多的境外投资收益。 资本和金融账户预计继续呈现逆差,但逆差规模会有所收窄。吸收外来投资方面,经历2015年对外债务偿还后,我国企业部门跨境融资需求自2016年二季度起逐步恢复,并已持续三个季度稳步上升,境外资本亦因看好我国经济发展前景而持续流入,尤其是吸收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净流入,而境内证券市场不断开放也将吸引较多外来投资流入,同时,传统的贸易融资需求也将有所恢复。对外投资方面,境内主体配置境外资产的需求仍然存在,但投资将更趋理性。 从未来形势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将朝着均衡收敛。不可否认,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仍将总体低迷,存在贸易和投资减速等问题,财政政策空间有限,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中的美联储加息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时不时扰动国际金融市场,这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需要持续面对的客观环境。但总体上看,支撑一个国家跨境资金流动的根本因素还是取决于该国自身的经济状况,我国在此方面的表现比较突出,包括经济增速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较高水平,财政状况相对良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经常账户持续顺差、储备规模仍居全球首位等。(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03-27/xinjiang/2017/0327/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