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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便利结售汇数据报送。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维持现有银行结售汇统计原则基础上,梳理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统计、衍生品业务统计、综合头寸报表等统计制度,精简法规6件。二是完善指标解释。参考涉外收支交易最新分类标准,修订即期结售汇统计项目指标解释,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三是统一境内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将境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由“外资机构”调整至“金融机构”。四是简化统计要求,允许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货币折算原则、取整方式等部分日常统计事项。 《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9-29/guangdong/2019/0929/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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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有何规定? 答: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2018-06-07/guangdong/2018/0608/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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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时如何选择购汇用途? 答:个人应根据实际用途勾选购汇用途项目,并完整填写所勾选项目涉及的全部细项。购汇用途只能单选。个人一次购汇存在多种用途的,应按金额从大原则填报。如果实际用途不在《申请书》明确列明的项目内,应勾选“其他”项,并详细说明交易对方名称、具体购汇项目、交易金额/币种等事项。 2018-01-24/guangdong/2018/0123/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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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如何开立外汇储蓄账户? 答:个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2018-04-19/guangdong/2018/0420/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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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外汇局坚持支持个人持卡跨境合规使用。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通知》遵循经常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性。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8-01-12/guangdong/2018/0115/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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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4449.47亿元,同比增长12.5%。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8985.16亿元,同比增长12.1%,增速比上月末低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6.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减少128.72亿元,同比少增1055.6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82.0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505.78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54.6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609.89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58.06亿美元,同比增长34.3%,当月外币存款减少38.03亿美元,同比少增59.49亿美元。 5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2537.63亿元,同比增长12.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9285.80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月末低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3.5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44.44亿元,同比少增283.2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99.3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0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3.38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429.3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7.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66.9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60.1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4.70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10.64亿美元,同比增长0.6%,当月外币贷款减少2.80亿美元,同比少增3.53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6-17/shenzhen/2021/0617/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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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考虑减缓或暂停增持美债,请问该消息是否属实? 答:我们也是通过一些媒体的报道才得知该消息。我们认为,该消息有可能引用了错误的信息来源,也有可能是一条假消息。 中国外汇储备始终按照多元化、分散化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保障外汇资产总体安全和保值增值。与其它投资一样,外汇储备对美国国债的投资是市场行为,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无论是对外汇储备自身还是对所参与的市场而言,中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部门都是负责任的投资者,相关投资活动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中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完) 2018-01-14/guangdong/2018/0115/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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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增强风险中性意识,做好汇率风险管理,是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涉外企业正确认识风险中性,用好银行提供的各类外汇衍生业务,做好汇率避险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联合重庆市银行外汇业务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编写了《重庆市银行外汇衍生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梳理汇总了各银行提供的主要外汇衍生业务类型、产品名称、产品功能、办理指引及避险实例,旨在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外汇衍生业务,树立正确的汇率避险意识。另一方面,详细列明了全市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41家银行、240家网点,各类业务涉及的具体外汇币种,以及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其中线下渠道实现了对全市38个区县的全覆盖,以便于企业更加高效、便捷地办理外汇衍生业务。 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需要银行、企业共同努力。下一阶段,重庆外汇管理部将指导企业加快树立风险中性意识,理性面对汇率涨跌,改变顺周期操作习惯,以保持财务稳健和可持续为导向,合理开展外汇衍生业务。推动银行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管家式”贴身服务,打通汇率避险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金融外汇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成效。 附件:重庆市银行外汇衍生业务办理指南 2021-06-01/chongqing/2021/0617/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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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补办《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九条规定,个人遗失或逾期补办《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的,按照“谁签发、谁补办”原则,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向原签发银行或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应加注“补办”字样。 2021-06-17/tianjin/2021/0617/1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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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日益常态化的背景下,完善汇率避险金融服务、培育市场主体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支持市场主体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是当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外汇管理部”)履职的重点之一,也是“学党史、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摸清“活情况”,把握银企各方真需求 重庆外汇管理部通过座谈调研、实地走访、下发问卷等多种形式,与政府部门、银行、企业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其中,与政府部门开展座谈调研,商讨联合推动企业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引导企业进行汇率避险。多次与辖内中心支局、辖区银行和企业开展座谈调研会,并对银行、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理清银行汇率避险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及存在的困难,听取企业对金融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绘制“路线图”,共谱汇银合作协奏曲 结合前期调研座谈中梳理出的系列工作亮点和市场需求,为强化汇率避险供需对接,完善汇率避险金融服务,联动汇银共同支持市场主体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帮助市场主体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并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重庆外汇管理部制定下发了《重庆涉外主体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方案》,部署了汇率避险宣传、市场需求培育、市场主体新增、分支局联动、事后评估推广等五大专项行动。 吹响“结集号”,打好汇率避险攻坚战 4月15日,重庆外汇管理部组织召开涉外主体汇率避险专项行动启动会,辖区46家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牵头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专项行动启动会以会代训,介绍了重庆外汇管理部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方案,就五大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银行按照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多方统筹、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构建长效机制等原则,深化汇率避险衍生业务推广、宣传、创新,解决制约汇率避险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元、更高效、成本更低的避险服务。 专项行动启动会召开后,开展汇率避险五大专项行动的结集号正式吹响,将有助于形成合力,帮助市场主体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并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 2021-05-06/chongqing/2021/0506/1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