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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龙海市支局获悉辖内某科技公司有在线办理名录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意向,主动联系企业介绍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动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并耐心介绍新功能的便利性,通过微信视频功能进行精准对接,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同步了解和解决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过远程指导,该公司于12月10日成功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并在货物贸易“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行政许可业务中顺利运用。企业反馈评价称赞:“龙海市支局细心指导申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便快捷!行政许可申请效率更高!” 2021-12-24/fujian/2021/1224/1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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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全辖(不含厦门)2022年2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191件,其中经常项目类172件、资本项目类18件、国际收支类1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127件,受理单办结64件。 2022-03-02/fujian/2022/0302/1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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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2021年12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70件,其中经常项目类62件、资本项目类8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46件,受理单办结24件。 2022-01-04/fujian/2022/0104/1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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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组织全辖各级外汇局积极推动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外汇政策与业务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全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保持较高的政务信息更新频率,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34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6条。二是在分局子网站新增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全辖共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4364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12起。 (二)多元化政策传导与市场沟通。一是加强跨部门宣传协作,提升政策传导。联合当地人民银行依托省政府新闻办平台召开季度新闻发布会,传递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正能量。通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43篇次。联合商务部门开展汇率避险培训宣传,助力提升国有企业的套保理念和套保能力。指导银行自律机制开展“千名客户经理进万家企业”汇率风险中性宣传与避险产品推介活动。二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拓宣传渠道。制作94项图解、短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的线上宣传产品,点击量超18.9万次。制作10期外汇普法微视频,促进群众提升抵制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意识。组织119次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培训覆盖1.95万家银企。举办福建省银行业外汇业务知识与技能竞赛,以赛促学,全辖1.8万多名外汇从业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外汇局和银行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法律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2021年接收7份市场主体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自然人6件、商业企业1件,均予以公开,市场反馈良好,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风险点的前置管控、事后抽查,落实“一站式”窗口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基层外汇业务人员需定期先从政务系统导出许可信息,汇总到省分局统一手动导入总分局的网站进行公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我分局将积极探索业务系统与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方式,优化信息公开的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03-31/fujian/2022/0331/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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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组织全辖各级外汇局积极推动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外汇政策与业务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全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保持较高的政务信息更新频率,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34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6条。二是在分局子网站新增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全辖共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4364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12起。 (二)多元化政策传导与市场沟通。一是加强跨部门宣传协作,提升政策传导。联合当地人民银行依托省政府新闻办平台召开季度新闻发布会,传递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正能量。通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43篇次。联合商务部门开展汇率避险培训宣传,助力提升国有企业的套保理念和套保能力。指导银行自律机制开展“千名客户经理进万家企业”汇率风险中性宣传与避险产品推介活动。二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拓宣传渠道。制作94项图解、短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的线上宣传产品,点击量超18.9万次。制作10期外汇普法微视频,促进群众提升抵制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意识。组织119次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培训覆盖1.95万家银企。举办福建省银行业外汇业务知识与技能竞赛,以赛促学,全辖1.8万多名外汇从业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外汇局和银行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法律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2021年接收7份市场主体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自然人6件、商业企业1件,均予以公开,市场反馈良好,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风险点的前置管控、事后抽查,落实“一站式”窗口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基层外汇业务人员需定期先从政务系统导出许可信息,汇总到省分局统一手动导入总分局的网站进行公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我分局将积极探索业务系统与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方式,优化信息公开的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03-31/fujian/2022/0331/1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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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召开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会以来,各地相关部门重点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协作优势,依托大数据共享应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精准锁定涉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成功破获了一批虚开骗税案件,严肃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万余户。现将部分案件公布如下: 一、四川破获“7·15”虚开骗税洗钱案 2021年底,在四川省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四川成功破获泸州“7·15”案,打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2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1个,捣毁窝点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4名,实现了对虚开、骗税、洗钱的全链条打击。该案涉嫌虚开发票8284份,价税合计金额12.0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61亿元。经查,以林某某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以广东深圳为总部,在重庆、江西、四川等地设立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手段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并进行虚假生产和出口,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福建破获团伙虚开骗税案 2021年10月底,福建公安、税务部门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分局移送线索,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虚开、骗汇、洗钱、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经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多家外贸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货代公司非法购买出口报关单,以“买单配票”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据统计,该案涉及上游空壳企业28户,不法货代公司6户,涉嫌虚开发票6800余份,价税合计金额7.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8300余万元。 三、河南、湖南破获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 2021年11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会同河南、湖南两地公安、税务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侦破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经查,河南、湖南34户企业通过虚假购进皮革、香菇等农产品,虚构生产和货物流,虚假外汇结算,短时间内“出口”金额达18.7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86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开展了皮革行业专项整治,配合湖南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17户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进一步规范了皮革行业税收秩序。 四、重庆破获“8·01”虚开发票案 2022年1月,重庆公安、税务部门联合侦破“8·01”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一举打掉了盘踞在重庆、广东两地的开票团伙。经查,犯罪团伙通过随机利诱代账会计等方式安插领票人员在不同区域领取发票后跨地区虚开。据统计,该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32万份,价税合计金额5.6亿元。 五、广东深圳破获利用电子专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1年10月,深圳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在深圳、河南两地开展“踏浪4号”专案收网行动,破获“9·27”利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经查,以河南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勾结下游深圳詹某为首的骗税团伙,利用深圳成某操纵的不法报关行,共同实施“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嫌虚开发票271份,价税合计金额2392万元(其中电子专用发票98份,价税合计金额1040万元),骗取出口退税274万元。 下一步,六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坚持精诚共治、精准打击,常打长打、长治长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的部署,将防范和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六部门常态化打击的重点,对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为国家重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2022-04-01/fujian/2022/0401/1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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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改革,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5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邮编:3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xianchang412@163.com。 3、传真:0591-8781926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2年4月2日 2022-04-02/fujian/2022/0402/1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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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1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1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7466亿美元,较2021年9月末增加501亿美元,增长1.8%。外债增长主要源于境外投资者持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2021年末,本币外债余额占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45%,较2021年9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本币外债占比的提升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的币种错配风险。从外债期限结构看,2021年末,中长期外债余额占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47%,与2021年9月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对外开放持续扩大。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8.1%,经济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经济总量突破110万亿元人民币,稳居世界第二;引资规模再创新高,实际使用外资114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9%;货物贸易量增质升,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9.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 外债管理改革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外汇局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1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5.5%,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77.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预计我国外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2022-03-30/fujian/2022/0330/1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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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2022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584亿美元,近九成来源于货物贸易项下,体现了近几个月进出口顺差增加,以及春节前企业集中收款等因素的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和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分别为67%和62%,同比分别略升2.4个和0.2个百分点,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购汇意愿保持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1月份,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114亿美元,同比增长9%。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总体延续净流入格局。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演变和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通胀高启压力下货币政策转向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格局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作用,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22-02-23/fujian/2022/0223/1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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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外汇局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保护产权和“两个毫不动摇”。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积极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及时回应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稳定市场预期,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2022-03-17/fujian/2022/0317/1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