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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1:通过地下钱庄“对敲”实现跨境资金兑付。如,黄某为地下钱庄经营者,以境内外“对敲”的方式,为客户进行人民币和泰铢的资金跨国兑付。王某从事泰国进口水果销售生意,长期需要兑换泰铢,王某与黄某约定,将人民币资金划转至黄某指定的国内收款账户,黄某通过约定汇率兑换泰铢给王某,黄某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或手续费。 警示案例2:非正常渠道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活动。如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买卖外汇用于境外赌博活动。又如李某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警示案例3:在境内与地下钱庄进行直接本外币交易。如GM制衣厂日常营运资金不足,该厂企业负责人在境内将外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供该厂日常经营使用。 警示案例4:境内外关联企业通过地下渠道将资金互相划转。如ZMT玩具厂日常营运资金不足,其香港关联公司将港币交给香港中介,再由某企业将人民币汇入该厂。 案例解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3-22/qinghai/2024/0322/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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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022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0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015亿元。 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71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164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29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85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3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0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0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4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1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68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3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9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1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1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2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54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1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327 1031 791 贷方 2 69516 9782 7501 借方 3 -62188 -8750 -6710 1.A 货物和服务 4 9301 1308 1004 贷方 5 65099 9160 7024 借方 6 -55798 -7852 -6020 1.A.a 货物 7 11469 1613 1238 贷方 8 59076 8312 6374 借方 9 -47607 -6698 -5137 1.A.b 服务 10 -2168 -306 -234 贷方 11 6023 848 650 借方 12 -8190 -1154 -884 1.B 初次收入 13 -2168 -304 -234 贷方 14 3843 541 415 借方 15 -6010 -845 -649 1.C 二次收入 16 194 27 21 贷方 17 574 81 62 借方 18 -380 -54 -4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6022 -842 -652 2.1 资本账户 20 2 0.2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6023 -842 -652 资产 24 -5786 -810 -625 负债 25 -237 -32 -2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008 -419 -326 2.2.1.1 直接投资 27 -1171 -165 -126 资产 28 -3139 -442 -339 负债 29 1968 277 213 2.2.1.2 证券投资 30 -1430 -193 -155 资产 31 -1536 -213 -166 负债 32 106 20 1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66 38 28 资产 34 349 49 37 负债 35 -83 -12 -9 2.2.1.4 其他投资 36 -673 -99 -74 资产 37 1555 218 168 负债 38 -2228 -317 -242 2.2.2 储备资产 39 -3015 -423 -32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06 -189 -1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7177 4019 3017 贷方 2 266099 39508 29560 借方 3 -238922 -35489 -26543 1.A 货物和服务 4 38850 5763 4317 贷方 5 250235 37158 27799 借方 6 -211385 -31395 -23482 1.A.a 货物 7 45140 6686 5013 贷方 8 225467 33469 25045 借方 9 -180327 -26782 -20032 1.A.b 服务 10 -6290 -923 -695 贷方 11 24767 3690 2754 借方 12 -31057 -4613 -3450 1.B 初次收入 13 -12957 -1936 -1443 贷方 14 12867 1902 1427 借方 15 -25823 -3839 -2871 1.C 二次收入 16 1284 191 143 贷方 17 2997 447 334 借方 18 -1713 -256 -19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1164 -3113 -2353 2.1 资本账户 20 -20 -3 -2 贷方 21 16 2 2 借方 22 -36 -5 -4 2.2 金融账户 23 -21143 -3110 -2351 资产 24 -19005 -2815 -2105 负债 25 -2138 -294 -24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294 -2110 -1597 2.2.1.1 直接投资 27 1707 305 202 资产 28 -10116 -1497 -1121 负债 29 11823 1802 1323 2.2.1.2 证券投资 30 -18783 -2811 -2104 资产 31 -11637 -1732 -1298 负债 32 -7146 -1079 -80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58 -58 -42 资产 34 210 27 22 负债 35 -567 -85 -63 2.2.1.4 其他投资 36 3140 454 347 资产 37 9388 1386 1047 负债 38 -6248 -932 -699 2.2.2 储备资产 39 -6850 -1000 -754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013 -906 -66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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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2580亿美元,对外负债6726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531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795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33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304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925亿美元,储备资产3306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1%、0.3%、23%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4956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81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8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31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3%和21%。 按SDR计值,2022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9565亿SDR,对外负债50544亿SDR,对外净资产19021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1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5313 19021 资产 2 92580 69565 1 直接投资 3 27950 21002 1.1 股权 4 24307 18265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643 2738 1.a 金融部门 6 3912 2939 1.1.a 股权 7 3692 2774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0 165 1.b 非金融部门 9 24039 18063 1.1.b 股权 10 20615 1549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423 2572 2 证券投资 12 10335 7766 2.1 股权 13 5902 4435 2.2 债券 14 4433 3331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304 229 4 其他投资 16 20925 15723 4.1 其他股权 17 97 73 4.2 货币和存款 18 5140 3862 4.3 贷款 19 8397 6309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61 196 4.5 贸易信贷 21 6176 4641 4.6 其他 22 854 641 5 储备资产 23 33065 24845 5.1 货币黄金 24 1172 881 5.2 特别提款权 25 512 384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8 81 5.4 外汇储备 27 31277 23502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4 -3 负债 29 67267 50544 1 直接投资 30 34956 26266 1.1 股权 31 31686 238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70 2457 1.a 金融部门 33 1986 1492 1.1.a 股权 34 1739 130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47 18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2970 24774 1.1.b 股权 37 29947 2250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23 2271 2 证券投资 39 17810 13382 2.1 股权 40 11243 8448 2.2 债券 41 6567 4935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83 138 4 其他投资 43 14318 10759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269 3959 4.3 贷款 46 4031 3029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7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826 2875 4.6 其他 49 443 33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2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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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赴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召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四个应用场景试点工作推进会。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副局长何久庆、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分管公司外汇业务的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外汇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王晓民副科长对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四个应用场景试点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结合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业务发展实际,对四个应用场景业务落地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会议重点听取了银行外汇工作进展及推进计划等情况汇报,明确了银行下一步推进落实目标。 何久庆副局长就银行加快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四个应用场景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统筹人员与资源安排,凝心聚力加快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四个试点业务落实落细;二是要认真组织培训,提前梳理潜在客群,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做好试点宣传推广工作;三是要安排专人与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对接,定期汇报本行试点业务的推进落地情况。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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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二、请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三、相关申报主体可通过扫描“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微课堂二维码”(见附图)了解有关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附图: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微课堂二维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3年4月23日 附图: 2023-04-23/guangdong/2023/0423/2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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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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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http://www.gov.cn/yaowen/2023-04/23/content_5752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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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 截至10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2.60万亿元,同比增长6.4%,连续6个月居东北三省首位。前10个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0%,较上年同期下降31个基点。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前三季度,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94.7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8.4%,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 “量增价降”的信贷浇灌,让全省高质量发展各个“关键点”分外解渴。 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宗旨和根本,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领全省金融系统扩大融资总量、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靠前发力,打出政策“组合拳” “这笔贷款在关键时候给了企业希望和动力,让我们能开足马力生产。”吉林向宇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吉林向宇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是九台当地一家食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九台农商银行得知企业在计划加大产能却面临资金不足难题时,仅用3天时间就将800万元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这是支持实体经济的金融政策落地生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大各项金融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助力备春耕稳增长30条措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0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并实行信贷投放“一把手”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分工督导制,建立全省信贷投放周监测、月调度机制和信贷支持普惠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领域的考核评价体系,叠加效应深度释放——10月末,全省各项贷款增加1452.5亿元。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累计新增2037.22亿元,居东北三省首位。 用足用活政策工具。积极争取总行专项政策支持,1至10月,全省累计发放再贷款396亿元,办理再贴现114亿元。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累计向符合条件的9家法人银行机构提供激励资金7217万元,撬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38亿元。组织省国开行、农发行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新增信贷额度政策,指导银行机构做好项目配套融资。截至10月末,省国开行、农发行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为我省基建清单项目补充资本金65.59亿元,省内银行机构累计为重点基建项目发放贷款113.4亿元。 此外,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指导优质银行和企业获批贸易便利化试点,精准服务重点企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提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前10个月,全省涉外企业运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65%,外汇套保比例23.7%,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靶向发力,重点领域“精准滴灌” 一直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紧紧围绕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瞄准“六新产业”主攻方向、“四新设施”建设重点,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吉林银行有针对性地匹配合理的融资产品‘成长通’,对企业授信1000万元,就像及时雨一样浇灌下来,太解渴了。”长春荣德光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强化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支撑,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单独调配了3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和2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为银行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信息档案”推送机制,全力保障贷款需求。推动成立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提供资金融通“一站式”服务。截至9月末,全省“专精特新”贷款余额122亿元,较年初增长76.8%。 围绕支持制造业,通过加强政策统筹、建立信贷支持制造业评价机制、推动金融创新等举措,确保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同比提高。重点提升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生物产业等战略新兴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覆盖度。2021年末,全省中长期贷款余额13102亿元,增速158%,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较十年前分别增长2.7倍和4.6倍。截至9月末,全省供应链融资余额459亿元,同比增长10.6%。 围绕支持绿色经济,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广泛开展风电、光伏、新能源等各类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对接。截至三季度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181亿元,同比增长23.5%,领跑东北三省;省内企业发行绿色债券35.4亿元,是2021年全年的2.4倍。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大地广袤无垠的希望田野,更是金融活水滋养的沃土。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围绕土地做文章,盘活农村耕地资产,增强贷款可得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截至10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5957亿元,同比增长8.6%。同时,制定了肉牛产业“百亿信贷资金投放计划”,优化肉牛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指导银行机构推出“农担畜牧贷”“惠农e贷”等信贷“产品箱”,深化“再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畜禽活体抵押”“创业担保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性信贷支持模式。截至9月末,全省涉牛贷款余额234亿元,同比增长53.7%。 持续发力,优化服务“降成本” 企业的“获得感”,还体现在“优”服务与“降”成本上。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深化银企对接机制、突出平台赋能增效、提升金融服务精度和广度,把金融服务实招化为实效,把金融“及时雨”下到位。 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金融稳企纾困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同时,组织省、市、县三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百场银企对接”专项行动,推动政策宣介进社区、产品推广进园区、融资顾问进企业。截至10月末,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年内已累计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251场,对接企业7731户,达成融资金额386亿元。 指导银行机构充分运用“吉企银通”小微企业线上金融服务平台的促对接、融信息、拓渠道、助融资功能,发挥便捷化、专业化和常态化银企对接作用,截至10月末,通过“吉企银通”对接,累计帮助小微企业获贷548亿元。 开展吉林省“信贷产品进万企”专项行动,组织银行机构针对科创、制造业、粮食、生态环保、个体工商户等十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群体分别编制信贷产品手册,转发至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相关市场主体,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 不容忽视的一点是,金融在为实体经济“增供给”的同时还大力“降成本”。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通过不断优化利率监管,释放LPR改革效能,推动我省企业融资成本持续趋降。10月,全省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81%,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52%,较上年同期下降7个基点。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朱兆文表示,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性为引领,以人民性为立场,以专业性为保障,围绕省委提出的“止跌、回升、增长”目标任务,用足用好稳健货币政策,全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加快推进区域金融改革,着力优化金融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2022-11-25/jilin/2022/1125/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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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324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393亿元,进口13284亿元,顺差21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82亿元,进口2787亿元,逆差100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1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515亿美元,进口2353亿美元,顺差16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05 162 贷方 17176 2515 借方 -16071 -2353 1.货物贸易差额 2109 309 贷方 15393 2254 借方 -13284 -1945 2.服务贸易差额 -1004 -147 贷方 1782 261 借方 -2787 -408 2.1加工服务差额 61 9 贷方 66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46 7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417 -61 贷方 507 74 借方 -924 -135 2.4旅行差额 -884 -129 贷方 59 9 借方 -944 -138 2.5建设差额 33 5 贷方 65 10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20 3 借方 -64 -9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6 4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1 贷方 66 10 借方 -208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36 49 借方 -230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57 38 贷方 574 84 借方 -317 -4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4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4-24/shaanxi/2023/0424/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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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下午,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扬帆立志新时代 青春建功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交流会。吉林省分局局长朱兆文、副局长王景富以及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活动中,分局各党支部的9位青年党员围绕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履职实际,分别交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朱兆文局长对吉林省分局近年来各项工作和履职成效给予肯定,表示此次党日活动主题鲜明,青年党员交流发言深入真切,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并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要求。 2022-11-18/jilin/2022/1118/1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