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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通县域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汇初心”外汇服务站全覆盖,黔西南州分局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安龙县支行完成“汇初心”外汇服务站挂牌,并指导该行对安龙县涉外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外汇服务。 2024-12-16/guizhou/2024/1216/1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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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12-17/shanxi/2024/1217/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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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分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乡村振兴和稳外贸工作要求,以务实举措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助企纾困解难,助力达州“巴山食芸”特色农产品走出国门,打造新时代高水平“天府粮仓”。 一是协调政汇银企,齐心协力破解“出口难”。与达州市5个县(市)人民政府签订《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合作协议,印发《达州市县域外汇服务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建立部门间协作沟通渠道。深入市、县政府部门、银行机构、涉农企业开展调研走访,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打通出口销售渠道,畅通货物流堵点。 二是对接银企需求,尽心竭力缓解“融资难”。市分局不断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推广运用,拓宽企业线上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在企业面临融资困境时,市分局指导银行通过“银企融资对接”场景为企业为办理线上融资授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创新政策服务,同心戮力纾解“服务难”。市分局将外汇服务与地方经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录制外汇政策宣传视频,通过市政府网站、市“万市兴”综合服务平台等发布播放。设立惠企服务专员,派驻市政务中心“惠企政策专窗”。联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召开“金融五篇大文章”外汇政策宣讲会、跨境电商工作推进会等。结合县域经济特点,设立外汇工作指导员与银行业务联络员,建立重点经营主体“联系行”5家,建立外汇服务“直联点”5个,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 2024-12-16/sichuan/2024/1216/2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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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由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双方就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4-12-17/qinghai/2024/1217/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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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8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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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2/content_69929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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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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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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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2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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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福建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福建省辖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辖内国际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辖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辖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检查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一处、外汇管理二处、外汇检查处等4个职能处室,下辖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7个市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田、德化、上杭、宁化、武夷山等7个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如下: 1、国际收支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的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国际收支统计、管理、监测和分析工作,承担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实施和相关报表编制工作;承担银行及结售汇业务资格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外币代兑机构和特许兑换公司市场资格管理,特许兑换公司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分析。 2、外汇管理一处:负责福建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及汇兑真实性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监测、分析与核查工作;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币现钞管理及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 3、外汇管理二处:承担福建省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收支和汇兑、资金使用和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直接投资登记、汇兑管理及相关统计监测;承担短期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外债的登记管理与统计监测;承担除保险类机构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依法对跨境有价证券投资或衍生产品交易所涉外汇收支进行登记和汇兑管理。 4、外汇检查处:依法对辖区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开展非现场分析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外汇政策法规执行效果开展检查调研;开展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7-07-31/fujian/2017/0731/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