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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四 记者 周琰 作为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外汇市场生于毫末、起于累土,逐步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汇率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把握外汇市场发展机遇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没有外汇市场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后,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1979年8月,我国改革外汇分配制度,实行外汇留成管理,由此逐步产生了外汇调剂业务,萌生了外汇调剂市场,这是我国最早的外汇市场。1994年1月,我国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形成了银行对客户市场,同年全国统一的、以电子化交易为平台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运行,保障了外汇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合理流动。2005年7月21日,我国重启汇率市场化改革,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5年8月11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汇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我国外汇市场进入新的更高发展阶段。 据悉,外汇局立足汇率弹性增强后企业的多样化避险保值需求,上下呼应,政策设计与银行创新互动,点面结合,全面激活外汇衍生产品创新。2013年增加货币掉期本金交换形式,2014年进一步支持银行为企业提供买入或卖出以及组合等多样化期权业务,2018年允许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进一步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外汇风险。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具有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基础产品体系,基本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汇率风险需求。2017年,国内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交易量24.1万亿美元,较1994年增长134倍,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分别为3.8万亿美元和20.3万亿美元,即期和衍生品分别为9.5万亿美元和14.6万亿美元,衍生产品交易量占比上升至历史最高的61%,市场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为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和支持市场主体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40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向持续扩大开放。企业、个人在跨境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中的外汇交易需求在外汇市场上被充分、有序吸纳;同时,作为市场核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逐步改变早先单一银行的参与者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交易,多元化的分层结构逐步形成。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推进,国内外汇市场从封闭走向开放,各类境外机构有序进入境内市场。为进一步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自2016年1月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时30分。配合国内金融市场开放,2017年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政策,为“债券通”境外投资者提供配套汇率避险服务,2018年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对外开放形成积极互动。 交易、清算、信息等金融基础设施是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的基础,健全基础设施始终是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取得新进展。2013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试运行交易确认业务,降低外汇市场操作风险。2014年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业务的参与主体和产品类型,试点开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2015年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标准化外汇掉期交易功能。2016年继续推出标准化远期和期权组合交易,同时开展交易冲销业务,支持新一代外汇交易平台建设,稳步发展集中清算业务。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具有国际市场主流和多元化的交易清算机制,交易后确认、冲销、报告等业务也广泛运用于银行间市场,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外汇市场在40年发展进程中,紧扣防范金融风险主线,不断改进市场监管,努力创造公平、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自1994年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体系以来,有效应对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外部冲击,始终未发生由市场自身运行引起的重大风险事件。同时,积极培育行业自律,201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指引》发布,2016年,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并发布《中国外汇市场准则》和《银行间市场(批发市场)交易规范专家组工作章程》,建立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并行的外汇市场管理新框架。 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始终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实体经济改革开放而持续推进,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进程相衔接、与之配套并为之服务,呈现出一个内部连贯、逻辑一致的过程。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外汇市场,既反映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产品、基础设施等各类市场要素全方位发展的充分认可,也说明我国外汇市场已不仅仅是基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被动接纳,而是全球外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我国外汇市场40年的发展历程,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这一重大理论突破为新起点并不断完善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国外汇市场在40年的发展中,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外汇调剂业务,到1994年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到2005年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再到2015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体制机制。 二是始终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实体经济对外汇市场的基本和核心需求是有效配置外汇资源和防范汇率风险,如何满足这种需求,既不是简单地什么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也不是一味迎合逐利需求让外汇产品眼花缭乱。从实体经济和外贸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微观经济主体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衍生逐步发展外汇市场,避免外汇市场发展脱实向虚。 三是始终强调与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相配合。过去40年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有快有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注重与汇率改革保持协调,为主动、渐进、可控推进汇率改革创造市场条件,既不能超越也不能滞后。如,2005年汇率改革后,发展外汇市场的节奏就主动加快一些,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节奏就主动放慢一些。 四是始终强调与其他金融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我国的改革是系统性的体制转轨,对整体配套关系的要求比较高。外汇市场作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要与其他领域的金融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的节奏和机会窗口,没有一个整体有效的金融体系支持,外汇市场建设很难单兵突进。在推进外汇市场改革过程中,各项政策的选择、设计和推出时点,都是充分考虑了与其他改革的协调配合。 五是准确把握信息科技的时代潮流。国际外汇市场是一个已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古老行业,仍保留了许多传统交易模式。1994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之初,准确把握技术进步为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在交易模式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引入电子交易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较早实现了大规模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市场参与者享受高效率、低成本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技术红利。 六是充分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但不简单照搬。相对于国外发达市场,发展中的中国外汇市场可以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利用后发优势少走“弯路”。同时,不能简单照搬和模仿,应以前瞻性视角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引领国际趋势的发展新路。银行间外汇市场从1994年建立以来,始终坚持有组织交易平台的市场形态,可以兼容多种交易模式、适应不同交易工具,打破了场内与场外的传统边界并形成功能融合。正是得益于这一长期制度安排,使我国外汇市场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实践中央对手清算、交易后确认、冲销、报告等全球新的监管要求和发展措施方面,具有独特的便利基础和先行优势。 新时代推进外汇市场进一步深化发展 外汇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本外币兑换和风险管理渠道。回顾过去,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的推动因素:一是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直接带动了外汇交易的增长;二是2005年汇率改革后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市场主体管理汇率风险促进了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三是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境内外投资者进入外汇市场开展本外币兑换和风险管理。外汇市场在这三个因素的带动下快速发展,有效服务和支持了实际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 专家表示,展望未来,应积极把握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对外汇市场发展提出的机遇与挑战。首先,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成为常态后,主动管理汇率风险将成为市场主体的“必修课”,由此促进外汇衍生品市场持续、稳步发展。其次,资本市场加快对外开放和融入全球市场,将为外汇市场发展增加新的参与主体并释放交易需求。再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人民币的广泛使用将促进全球人民币外汇交易,推动离岸与在岸市场的融合发展。 面对机遇与挑战,外汇局表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拓宽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工具、扩大市场主体、推动对外开放、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监管为重点,继续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1/safe/2018/1211/10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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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二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对外经济往来和人员交往越来越密切,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优化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先后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推出重大外汇管理改革,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为对外贸易和交往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发展逐渐步入“快车道”。为适应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外汇管理部门科学调整管理理念和方式,稳步扩大居民贸易用汇自由度,持续推进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首先,逐步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79年,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要的物资和技术进口需求。1994年,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允许企业凭有效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宣布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对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通过改进外汇账户开立和限额管理,逐步扩大企业保留外汇自主权。2006年,允许企业直接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2007年,取消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主保留外汇。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增强了国内外对我国改革开放光明前景的信心。 其次,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201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放给银行,同时大幅简化单证审核。两项改革给予绝大多数合规经营企业充分便利,企业办理业务平均时间缩短75%以上,往返外汇局、银行间的“脚底成本”大幅减少,人力投入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最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2013年,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允许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2015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下放审核权限、提高单笔限额、扩大业务范围。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33家支付机构参与试点,累计办理跨境外汇收支438亿美元,极大地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新型支付技术的迅速兴起,个体化、多样化、电子化成为发展趋势,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商品交易所等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 外汇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促使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释放。 外汇局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助推外贸转型升级和贸易强国建设。具体来说,一是“扩主体”:开放外汇结算资质。如放宽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贸易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凭运输单据等办理结汇。二是“拓渠道”:拓宽新业态外汇结算渠道。如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客户办理收付汇,允许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商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报备后自行收汇,突破“谁报关谁收汇”原则。三是“转思路”:探索适合贸易创新领域的管理思路。如制定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实物交割外汇管理操作指引,结合期货交易实物交割特点,以交易数据代替报关单作为审核真实性的手段,确保特定品种期货交易顺利开展。 此外,外汇局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电子化管理步伐。一是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二是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协调海关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便利银行运用大数据进行贸易付汇真实性审核。三是大力推进电子银行渠道建设,方便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等非柜台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目前,电子银行渠道的结售汇已占个人结售汇总额的80%左右,大大节约了个人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长期以来,经常项目跨境收支规模在我国国际收支总体规模中占比八成左右,在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稳定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外汇局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在创新事中事后非现场管理、开展高风险业务专项核查、优化升级业务管理系统、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实现防风险与促便利、稳市场与推改革协同发展,有力维护了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 一方面,外汇局强化异常交易专项核查。紧密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市场资金流动变化,持续针对离岸转手买卖、出口不收汇、大额预付货款等高风险业务,强化监测分析和专项核查,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如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汇形势,共现场核查企业1万多家,降级违规企业1000多家,向相关部门通报异常企业700多家,并处罚相应的违规银行,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另一方面,外汇局加强上下游跨部门联合监管。与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机制,加强对异常企业的联合处置力度。如2017年,外汇局向海关、税务和工商等部门通报2261家货物贸易异常企业,根据提供的服务贸易收付汇数据,海关对4699家企业进行排查,追缴关税30亿元人民币,税务部门追缴税款13亿元人民币。 展望未来,外汇局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0/safe/2018/1210/10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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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等违规行为,遏制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虚假转口贸易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虚假转口贸易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3:东亚银行广州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16年2月至5月,东亚银行广州分行未尽审核职责,在企业进口合同和货物发票存在多处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5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307.3万元人民币。 案例5: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货物出口未收汇,金额合计466.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08.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宁波明辉矿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宁波明辉矿业有限公司使用无效单证,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7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宁波诗顶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9月,宁波诗顶进出口有限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8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27.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9月,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构造进口合同,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00.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5.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香港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401.21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购买美元,违规金额合计453.07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1:江苏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徐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辽宁籍冯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冯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081.79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上海籍周某分拆逃汇案 2015年1月至12月,周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4.9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上海籍沈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吉林籍隋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8-12-06/safe/2018/1206/10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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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617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86亿美元,升幅为0.3%。 11月,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受美国货币政策预期变化、国际油价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小幅上涨,美元指数震荡微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今年以来,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 展望未来,虽然全球经济金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我国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将进一步增强,为外汇市场总体稳定夯实基础。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 2018-12-07/safe/2018/1207/10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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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http://www.gov.cn/xinwen/2018-12/06/content_5346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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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http://www.gov.cn/xinwen/2018-12/06/content_5346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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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http://www.gov.cn/premier/2018-12/10/content_53474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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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http://www.gov.cn/xinwen/2018-12/07/content_5346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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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业务办理项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在线预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核准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核准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生成或兑回境外存托凭证登记 生成或兑回境外存托凭证登记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生成或兑回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生成或兑回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 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境内银行为其境外分支、代表机构等非独立核算机构购买境外办公用房办理前期费用登记 总局办理的境内银行为其境外分支、代表机构等非独立核算机构购买境外办公房办理前期费用登记 总局办理的境内银行为 其境外分支、代表机构 等非独立核算机构购买 境外办公用房办理前期费 用登记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初始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初始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 接投资外汇初始登记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注销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注销登记 总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 接投资外汇注销登记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总局办理的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银行经营交易类业务购付汇核准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总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外汇市场准入审批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新办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变更 下载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总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总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下载 流程图 预审 2023-12-08/safe/2023/0216/22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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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趋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论述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发展成功实践,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经济建设和发展领域,面对“三期叠加”的新形势,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时期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全面理解我国经济“三期叠加”判断的科学依据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局,作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但正处在从高速到中高速的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的重要判断。作出这一判断,表明党中央勇于面对改革发展攻坚中的各种问题,善于抓住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全面理解“三期叠加”判断的科学依据,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前提。 经济发展规律决定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保持年平均近10%的高速增长,2013年经济总量达到56.88万亿元人民币。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巨大,保持高速增长面临生产要素供给约束。以劳动力要素为例。我国人口结构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数量和占比双降,人口老龄化趋势还将进一步加剧,难以支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从国际经验看,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各国经济增长速度都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韩国先后经历了23年和36年的高速增长时期,GDP年均增速分别为9.7%和8.02%,其后经济增速约下降一半。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自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在经济增速换挡中把握好调整的合理区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应对经济形势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为创造中国经济奇迹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我国制造业发展模式总体上较为粗放,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产能过剩问题突出。2013年前3季度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处于2006年以来的历史低位,也低于国际公认的正常水平。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船舶、光伏等行业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不到50%。制造业产能过剩,导致资本回报率下降和边际产出下降。同时,制造业粗放发展还带来大量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单位GDP能源消耗较高,水、大气、土壤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如果现在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将来付出的代价就会更大。面对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消化前期刺激政策是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必然要求。前几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出台一揽子刺激政策,为我国经济稳健增长和世界经济复苏作出重大贡献。但大规模刺激政策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如金融资本脱实向虚、企业债务偏高、地方融资平台等部分领域和环节潜在风险积聚等。高负债率、高杠杆率条件下的发展不仅意味着对未来的透支,而且会给经济可持续发展埋下风险隐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妥善处理保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推动经济实现更有效率、更有质量的发展。 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在全面分析我国经济“三期叠加”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长期趋势的科学分析。我们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趋势,扎实做好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未来发展目标。 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过去30多年,我国经济长期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经济增速逐渐回落到中高速增长区间。这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速度。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不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有利于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使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经济增速换挡只是相对于以往高增长的适度降低,但我国经济增速仍然大大高于发达经济体和许多新兴市场国家,而且是结构更加稳定、合理的经济增长,是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稳态增长。可以预测,在未来10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对全球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产业结构从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变。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过去一个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超过制造业,达到GDP的46%。但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占比一般达到70%以上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服务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将进一步上升。我们要的是民生改善、就业比较充分的经济增长速度。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高于制造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目标,有利于丰富生活性产品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增长。 发展理念从片面追求GDP向以人为本和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再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改革、促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中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调实现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意味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步伐将加快,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将被打破。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2013年末,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53.7%,基本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享受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统筹城乡扎实推进,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发展成果正在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 坚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推动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 从“三期叠加”到经济发展新常态,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习近平同志强调:“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必须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开放。”要牢牢抓住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通过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一是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转型提供不竭动力。二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按照负面清单的思路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能够反映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体系,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促进经济增长结合起来。三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服务业和高技术领域。四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外资参与境内并购重组,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坚持创新取向的改革。一是深化教育改革,加速人力资本积累。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创新源泉作用,为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夯实基础,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商业模式,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三是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 坚持可持续发展取向的改革。一是加快建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指标约束。二是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城市交通拥堵防治。三是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耕还牧等生态工程,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普惠取向的改革。一是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二是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借鉴其他国家实施福利政策的经验教训,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避免出现福利水平过高诱发“福利病”和福利水平过低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问题。 (原文刊载于《人民日报》 2014 年 11 月 3 日第 7 版) 2014-11-03/safe/2014/1103/11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