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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副行长郭树清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及各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精辟论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过程和规律,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全面擘画。报告举旗定向、思想深邃、气势恢宏,是我们党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是闪耀着真理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为我们做好经济金融工作明确了根本方向。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新鲜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充分反映了全党意志和人民期待,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事业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大幅提升。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成效明显,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经济基本盘更加坚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的八方面风险明显收敛。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好。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感责任感,扎实履行职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抓紧在全系统开展宣讲宣传、培训教育、专题研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运用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中。 三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素条件较为充足,有效需求的恢复势头日益明显,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贸易顺差有望保持高位,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具有坚实基础。人民银行、外汇局要继续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加大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落实落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加强部门协作,维护股市、债市、楼市健康发展。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持续繁荣发展。 四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群体的支持,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研究出台新的政策举措。更好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力度助推“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指导推动金融创新,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加快推动金融法治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五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要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金融干部人才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旗帜鲜明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本次扩大会议以电视会议形式召开。人民银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外汇局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2-10-27/qingdao/2022/1027/2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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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3年1月) 2023-03-03/qingdao/2023/0303/2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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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银行结汇16374亿元人民币,售汇146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99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4193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3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结汇2580亿美元,售汇231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8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6603亿美元,累计售汇601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587亿美元。 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7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04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56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1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618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9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83亿美元,对外付款568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3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76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1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2亿美元。 注: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4-26/qingdao/2022/0426/2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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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4月1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抓好近期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地工作,加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金融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等金融政策的落地工作。 会议指出,要用好用足各项金融政策,主动靠前服务实体经济。各金融机构要重点围绕接触型服务业、小微受困主体、货运物流、投资消费等重点支持领域,强化对重点消费、新市民和有效投资的金融服务,及时在信贷资源配置、内部考核、转移定价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要充分发挥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效能,做好政银企对接,及早释放政策红利。要平衡好支持疫情防控、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提升政策可持续性和宣传落地效果。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要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司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及相关分支机构,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5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完) 2022-04-22/qingdao/2022/0422/2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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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2-10-27/qingdao/2022/1027/2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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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2月28日) 2023-03-03/qingdao/2023/0303/2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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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3-03-02/qingdao/2023/0302/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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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完) 2022-10-27/qingdao/2022/1027/2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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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日前,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坚持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家国际债券指数供应机构均已将我国债券纳入其主要债券指数。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此,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努力,加强谋划,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联合制定了《公告》,推动明确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整体性制度安排。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 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三、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 《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允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债券托管模式,支持债券、资金等要素顺畅流动。 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四、对境内托管银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境内托管银行应按照《公告》,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五、数据报送类型和频率有什么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牵头组织开展交易报告工作,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境内外托管银行的数据报送方式、报送渠道、报送时限等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六、相关资金汇兑政策具体有哪些?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22-06-07/qingdao/2022/0607/2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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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2021年末) 2022-06-08/qingdao/2022/0608/2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