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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60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78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87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8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7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78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628亿元。 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4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11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00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7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4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699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87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3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8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91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57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4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3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45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9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3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1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0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73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2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1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0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7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93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8,601 20,437 贷方 2 58,732 207,292 借方 3 -50,130 -186,855 1.A 货物和服务 4 10,911 26,571 贷方 5 54,032 188,526 借方 6 -43,122 -161,955 1.A.a 货物 7 12,788 36,611 贷方 8 49,565 172,337 借方 9 -36,777 -135,726 1.A.b 服务 10 -1,878 -10,040 贷方 11 4,467 16,189 借方 12 -6,345 -26,229 1.A.b.1 加工服务 13 217 876 贷方 14 226 910 借方 15 -9 -3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2 296 贷方 17 136 528 借方 18 -64 -232 1.A.b.3 运输 19 -501 -2,629 贷方 20 1,186 3,892 借方 21 -1,688 -6,521 1.A.b.4 旅行 22 -1,701 -8,022 贷方 23 206 984 借方 24 -1,907 -9,005 1.A.b.5 建设 25 128 314 贷方 26 282 869 借方 27 -154 -55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5 -481 贷方 29 110 370 借方 30 -205 -851 1.A.b.7 金融服务 31 19 66 贷方 32 82 294 借方 33 -63 -2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96 -2,014 贷方 35 155 589 借方 36 -651 -2,60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32 403 贷方 38 716 2,675 借方 39 -585 -2,27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1 1,360 贷方 41 1,306 4,835 借方 42 -925 -3,47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0 -137 贷方 44 19 70 借方 45 -59 -20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3 贷方 47 42 173 借方 48 -36 -246 1.B 初次收入 49 -2,582 -6,776 贷方 50 4,013 16,195 借方 51 -6,595 -22,971 1.C 二次收入 52 273 642 贷方 53 686 2,571 借方 54 -413 -1,9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601 -13,762 2.1 资本账户 56 3 -6 贷方 57 4 11 借方 58 -1 -17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604 -13,75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6,976 -11,8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3,784 6,99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44 -7,55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28 14,544 2.2.2 储备资产 64 -1,628 -1,8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6 -132 2.2.2.4 外汇储备 68 -1,567 -1,75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67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1,302 2,989 贷方 2 8,889 30,134 借方 3 -7,587 -27,145 1.A 货物和服务 4 1,651 3,885 贷方 5 8,178 27,412 借方 6 -6,527 -23,527 1.A.a 货物 7 1,936 5,338 贷方 8 7,502 25,060 借方 9 -5,566 -19,722 1.A.b 服务 10 -284 -1,453 贷方 11 676 2,352 借方 12 -960 -3,805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127 贷方 14 34 132 借方 15 -1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43 贷方 17 21 77 借方 18 -10 -34 1.A.b.3 运输 19 -76 -381 贷方 20 180 566 借方 21 -255 -947 1.A.b.4 旅行 22 -257 -1,162 贷方 23 31 142 借方 24 -289 -1,305 1.A.b.5 建设 25 19 46 贷方 26 43 127 借方 27 -23 -8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 -70 贷方 29 17 54 借方 30 -31 -123 1.A.b.7 金融服务 31 3 10 贷方 32 12 43 借方 33 -9 -3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5 -292 贷方 35 24 86 借方 36 -99 -3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59 贷方 38 108 389 借方 39 -88 -33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 198 贷方 41 198 702 借方 42 -140 -50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20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9 -3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11 贷方 47 6 25 借方 48 -5 -36 1.B 初次收入 49 -391 -990 贷方 50 607 2,348 借方 51 -998 -3,339 1.C 二次收入 52 41 94 贷方 53 104 373 借方 54 -63 -27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02 -2,040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02 -2,0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56 -1,75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573 1,03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4 -1,09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67 2,130 2.2.2 储备资产 64 -246 -28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19 2.2.2.4 外汇储备 68 -237 -26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94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四季度 2020年全年 1. 经常账户 1 914 2,125 贷方 2 6,241 21,670 借方 3 -5,327 -19,545 1.A 货物和服务 4 1,159 2,766 贷方 5 5,741 19,714 借方 6 -4,582 -16,948 1.A.a 货物 7 1,359 3,817 贷方 8 5,267 18,019 借方 9 -3,908 -14,202 1.A.b 服务 10 -200 -1,051 贷方 11 475 1,695 借方 12 -674 -2,746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92 贷方 14 24 95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31 贷方 17 14 55 借方 18 -7 -24 1.A.b.3 运输 19 -53 -275 贷方 20 126 407 借方 21 -179 -682 1.A.b.4 旅行 22 -181 -841 贷方 23 22 103 借方 24 -203 -945 1.A.b.5 建设 25 14 33 贷方 26 30 91 借方 27 -16 -5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 -50 贷方 29 12 39 借方 30 -22 -8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7 贷方 32 9 31 借方 33 -7 -2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3 -210 贷方 35 17 62 借方 36 -69 -27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 42 贷方 38 76 280 借方 39 -62 -23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43 贷方 41 139 506 借方 42 -98 -36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4 贷方 44 2 7 借方 45 -6 -2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8 贷方 47 4 18 借方 48 -4 -26 1.B 初次收入 49 -274 -709 贷方 50 426 1,687 借方 51 -701 -2,396 1.C 二次收入 52 29 67 贷方 53 73 269 借方 54 -44 -2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914 -1,442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914 -1,44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41 -1,24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02 73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7 -78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09 1,524 2.2.2 储备资产 64 -173 -1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4 2.2.2.4 外汇储备 68 -167 -18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8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0年全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2-20/jilin/2021/0220/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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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542亿元,支出2123亿元,逆差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238亿美元,支出328亿美元,逆差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581 -90 贷方 1542 238 借方 -2123 -328 1.1加工服务差额 70 11 贷方 73 11 借方 -3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4 贷方 40 6 借方 -17 -3 1.3运输差额 -117 -18 贷方 461 71 借方 -578 -89 1.4旅行差额 -677 -105 贷方 64 10 借方 -741 -114 1.5建设差额 -6 -1 贷方 54 8 借方 -60 -9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0 -5 贷方 26 4 借方 -56 -9 1.7金融服务差额 16 3 贷方 36 6 借方 -20 -3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1 -20 贷方 38 6 借方 -169 -26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51 39 借方 -208 -32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6 36 贷方 487 75 借方 -251 -39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6 1 借方 -11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6 1 借方 -10 -1 注: 1. 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1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3-02/jilin/2021/0302/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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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银行结汇10916亿元人民币,售汇91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810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83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938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445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结汇1690亿美元,售汇141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685亿美元,累计售汇29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688亿美元。 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11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145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0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75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30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32亿美元,对外付款3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32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6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8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2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3-19/jilin/2021/0319/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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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银行结汇1292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7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4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95亿美元,售汇158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08亿美元。 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9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78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16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3亿美元,对外付款444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8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2-23/jilin/2021/0223/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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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辖区16个地市中心支局、6个县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3-25/anhui/2021/0325/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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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anhui/2021/0325/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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