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近日,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进行完善,是否涉及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调整? 答: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之内的购汇;便利化额度之外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 二、本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有何背景? 答: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每年出境人次已达1.2亿,个人用汇明显增多,但相应的国际收支个人购汇统计仍沿用过去较为简化的模式,这种统计现状既满足不了经济金融分析的需要,也与国际组织提出进一步细化和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根据G20和国际协作有关原则,各国需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方面加强合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因此,有必要提升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质量,包括加强购汇真实性审核、细化支出分类等。 过去,我国国际收支个人购汇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经常项目从事资本项目交易(比如海外购房和投资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这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蚀。在改进个人购汇事项申报统计后,外汇管理部门可据此加强事后核查,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置。 此外,个人购汇及使用情况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个人购汇事项申报有利于建立健全企业和居民诚信大数据平台,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诚信社会。 三、本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完整申报,作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要求银行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报告大额及可疑交易。对于存在误导个人购付汇、真实性审核不严、协助个人违规购付汇、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四、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对境外留学和旅游等用汇有何影响? 答:没有影响,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出境留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按规定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申报;超过便利化额度的,提供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就可以购汇;出境旅游,可以在便利化额度内按需购汇,也可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用汇不受影响。 五、如何看待目前部分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或购买外币理财现象? 答: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的选择面较窄,只能持有外币存款或购买品种有限的外币理财。目前主要发达经济体利率水平仍处于低位,欧、日实施“零利率”政策,美国的利率水平也较低,外币存款利息和外币理财收益率都明显低于人民币存款和理财。且国际汇市波动频繁,人民币有效汇率基本稳定,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市场主体持有外币资产的收益还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相比之下,目前人民币利率水平仍显著高于其他主要货币,境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也是投资者更为熟悉的市场,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市场主体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克服从众心理,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谨慎理性投资。 从我国经济基本面、境内外利差,以及人民币汇率的长期表现看,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是稳定的强势货币,人民币汇率有条件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六、新的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业务监管有何举措? 答:强化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目前个人经常项目下购付汇比较便捷,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政策、督促银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加大对个人购付汇申报事项的事后抽查和检查力度,提高对个人申报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分析、筛选、审查频率。 加大惩处强度,提高违规违法行为成本。对虚假申报、骗汇、欺诈、洗钱、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违规银行依法予以通报批评、罚款、暂停结售汇业务、责令停业整顿以及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罚款的处理。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涉嫌洗钱的,根据《反洗钱法》协同国家反洗钱部门进行反洗钱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2016-12-31/safe/2016/1231/6748.html
-
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法规清理、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积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法规清理工作。立法工作主要涉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贸易信贷调查等。法规清理主要是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在此基础上,为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此次为外汇局连续第7年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主要法规目录。本次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20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此次更新还对《目录》格式进行了微调,分子项统计了法规数量。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坚持定期梳理更新《目录》,提高政策透明度,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7-01-19/safe/2017/0119/6749.html
-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有记者问,对当前对外投资形势如何看?需要坚持什么样的对外投资方针政策? 答: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保持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化我国与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16-11-28/safe/2016/1128/674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查处了一批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深圳6家企业在外汇收支中涉嫌违法,经过警方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涉案近5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此外还查明多家企业采用虚假单据、虚构贸易等手段逃汇;多名个人采用“蚂蚁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今年将加强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和违规行为,以维护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与此同时,还将增强政策透明度,推动金融市场继续对外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我们将继续推动和支持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潘功胜表示,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形势比较稳定,跨境资金流动也在趋向平衡。 (来源:中央电视台2月26日新闻联播) 2017-02-27/safe/2017/0227/6756.html
-
为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 二是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守实需交易原则,限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保障外汇市场秩序。 三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机制选择,便利外汇风险管理。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7-02-27/safe/2017/0227/6757.html
-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7〕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丰富衍生产品业务统计指标,增加远期差额交割和掉期交易存量统计;二是提升数据报送电子化水平;三是整合统计制度管理文件。银行结售汇统计是我国外汇市场统计监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调整有助于提高银行和外汇局的统计操作效率,也为未来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数据透明度提供基础支持。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7-01-20/safe/2017/0120/6750.html
-
问:据外媒报道,德意志银行正在与外汇局讨论将出售华夏银行股份所得汇出境外。请问上述报道是否属实? 答: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此业务在外汇管理方面不存在政策障碍。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境外机构转让其在境内机构的股份,可直接在银行办理与股份转让相关的购付汇手续,银行进行真实、合规审核后即可办理,不需要外汇局事前审批或核准。外汇管理部门支持真实、合规的跨境股权转让交易,积极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6-09-29/safe/2016/0929/674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0.8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06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万亿美元)。 2017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8.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3万亿美元)。(完) 2017-06-23/safe/2017/0623/6766.html
-
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趋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论述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发展成功实践,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经济建设和发展领域,面对“三期叠加”的新形势,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时期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全面理解我国经济“三期叠加”判断的科学依据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局,作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但正处在从高速到中高速的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的重要判断。作出这一判断,表明党中央勇于面对改革发展攻坚中的各种问题,善于抓住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全面理解“三期叠加”判断的科学依据,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前提。 经济发展规律决定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保持年平均近10%的高速增长,2013年经济总量达到56.88万亿元人民币。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巨大,保持高速增长面临生产要素供给约束。以劳动力要素为例。我国人口结构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数量和占比双降,人口老龄化趋势还将进一步加剧,难以支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从国际经验看,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各国经济增长速度都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韩国先后经历了23年和36年的高速增长时期,GDP年均增速分别为9.7%和8.02%,其后经济增速约下降一半。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自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在经济增速换挡中把握好调整的合理区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应对经济形势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为创造中国经济奇迹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我国制造业发展模式总体上较为粗放,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产能过剩问题突出。2013年前3季度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处于2006年以来的历史低位,也低于国际公认的正常水平。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船舶、光伏等行业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不到50%。制造业产能过剩,导致资本回报率下降和边际产出下降。同时,制造业粗放发展还带来大量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单位GDP能源消耗较高,水、大气、土壤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如果现在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将来付出的代价就会更大。面对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消化前期刺激政策是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必然要求。前几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出台一揽子刺激政策,为我国经济稳健增长和世界经济复苏作出重大贡献。但大规模刺激政策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如金融资本脱实向虚、企业债务偏高、地方融资平台等部分领域和环节潜在风险积聚等。高负债率、高杠杆率条件下的发展不仅意味着对未来的透支,而且会给经济可持续发展埋下风险隐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妥善处理保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推动经济实现更有效率、更有质量的发展。 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在全面分析我国经济“三期叠加”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长期趋势的科学分析。我们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趋势,扎实做好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未来发展目标。 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过去30多年,我国经济长期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经济增速逐渐回落到中高速增长区间。这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速度。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不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有利于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使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经济增速换挡只是相对于以往高增长的适度降低,但我国经济增速仍然大大高于发达经济体和许多新兴市场国家,而且是结构更加稳定、合理的经济增长,是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稳态增长。可以预测,在未来10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对全球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产业结构从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变。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过去一个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超过制造业,达到GDP的46%。但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占比一般达到70%以上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服务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将进一步上升。我们要的是民生改善、就业比较充分的经济增长速度。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高于制造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目标,有利于丰富生活性产品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增长。 发展理念从片面追求GDP向以人为本和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再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改革、促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中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调实现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意味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步伐将加快,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将被打破。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2013年末,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53.7%,基本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享受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统筹城乡扎实推进,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发展成果正在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 坚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推动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 从“三期叠加”到经济发展新常态,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习近平同志强调:“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必须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开放。”要牢牢抓住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通过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一是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转型提供不竭动力。二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按照负面清单的思路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能够反映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体系,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促进经济增长结合起来。三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服务业和高技术领域。四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外资参与境内并购重组,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坚持创新取向的改革。一是深化教育改革,加速人力资本积累。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创新源泉作用,为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夯实基础,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商业模式,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三是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 坚持可持续发展取向的改革。一是加快建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指标约束。二是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城市交通拥堵防治。三是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耕还牧等生态工程,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普惠取向的改革。一是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二是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借鉴其他国家实施福利政策的经验教训,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避免出现福利水平过高诱发“福利病”和福利水平过低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问题。 (原文刊载于《人民日报》 2014 年 11 月 3 日第 7 版) 2014-11-03/safe/2014/1103/4596.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在新的起点上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的再部署。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在活动的全过程中,党中央切实践行了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承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同。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推动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必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会议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8点要求,结合外汇管理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相关落实措施,包括: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带头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政绩观,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业务工作统筹好、谋划好,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到位。二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要做出表率,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外汇管理工作中,思想和行动要严格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把关,坚决同“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现象作斗争,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使广大外汇管理党员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五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局党组要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局党组成员带头,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六是严明党的纪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结合以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对违纪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七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局党组成员要带头沉下身子、贴近群众,从业务政策和从严治党两个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心声。八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断研究探索机关管党治党工作实践,把从严治党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要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新的更高起点,系统梳理外汇管理方面的主要成果和经验,践行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五个转变”,全面提升履职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成果,推动外汇管理工作和外汇局党的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完) 2014-10-09/safe/2014/1009/4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