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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需要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但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2020-05-12/tianjin/2020/0512/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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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方式发生变化后相关款项如何申报? 答:除转手买卖外,如果贸易方式发生变化,按变化后的贸易方式进行申报,但之前已申报数据可不予追溯调整。如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购买料件对外付款,应申报为“121010-一般贸易”项下,但转内销之前已付款申报为“121020-进料加工贸易”的可不必修改。 2020-05-08/tianjin/2020/0508/1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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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涉外收付款如何区分? 答: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编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两类编码的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 2020-05-09/tianjin/2020/0509/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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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至9月,天津市分局按照总局的相关部署,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化解、重点明确、分类施策的原则,联合地方金融局、市场监管委、公安局、区县金融办等部门,对辖内涉嫌的10余家网络炒汇平台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目前,上述涉嫌网络炒汇平台的网站或APP已全部关停或下架,对1起涉嫌违规的企业已立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主动作为。天津市分局积极加强与地方金融局等地方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前期高效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网络炒汇平台线索共享机制和清理整治工作机制,形成了包括外汇局、地方金融局、市场监管委、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等职能部门在内的联合整治工作体系,提升了打击合力和联合监管效能。 二是多措并举。针对不同情况,天津市分局分类施策,通过约见谈话、调查笔录、宣讲政策与联合执法有机结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增强了整治效果。如涉及本市某交易所的个别会员单位,由于在津业务早已停止且经营地在上海,一时无法开展清理工作。为此,天津分局借助市场监管委和所在地金融办力量联系企业,明确要求企业配合清理整治工作,企业法人高度重视,特派员从上海飞赴天津配合联合检查组现场调查和笔录工作,通过天津分局现场政策宣传和晓以利害,该企业明白了网络炒汇的危害性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为阻止他人继续盗用以该公司名称命名的非法网络炒汇网站和手机APP,其主动在报刊发布公告声明违法网站与其无关、告诫公众谨防上当受骗,同时通过向手机应用市场发公函的方式要求其下架借用该公司名义上架的手机APP。通过该种处置方式,不仅对相关主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同时借此警示了其他会员单位要合法经营,有力地对不法市场主体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是宣治结合。借助诚信兴商宣传,天津市分局组织辖区60余家银行和具有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格的支付机构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打击非法网络炒汇、非法跨境购房炒汇等相关知识。通过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向社会公众传递清晰的政策信号,提示社会公众远离网络炒汇、跨境炒房炒股活动,使整治网络炒汇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社会公众反响较好。 集中整治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是打击非法网络炒汇是一项长期工作,天津市分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将专项整治工作由阶段性重点工作向常态化日常工作转变,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9-11-05/tianjin/2019/1105/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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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用汇氛围,天津市分局以“建设诚信外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了201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天津市分局共组织宣传活动900余次,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现场提供咨询服务7300余人次,报纸刊登文章1篇,微信、微博和网站发送信息1300余条(篇)。宣传覆盖总量达69万余人次,同比增长39.82%,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积极作为,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宣传。天津市分局组织人员结合非法网络炒汇、跨境炒房炒股等内容,自主设计、统一印刷了宣传彩页,并制作约4分钟的动画微视频,通过情景模拟、案例介绍的方式生动揭露了非法网络炒汇和跨境炒房炒股的风险危害,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外汇政策法规,帮助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利用开会、现场检查等各种机会向涉汇主体宣传诚信用汇的理念,用正反两方面实例讲解外汇政策,不断提高涉汇主体依法用汇法律意识。 二是借助自律机制平台,增强宣传成效。9月底,天津市自律机制邀请管理检查司肖胜副司长来津开展“外汇检查与银行展业”培训。肖胜副司长针对银行业务要点,分析了违规案例,讲解了展业原则,并对银行提出严守原则、强化审核、合规经营等要求。各金融机构参会人员普遍认为培训内容切合实际,对做好银行外汇业务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是联合其他部门,扩大宣传范围。天津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蕾”金融志愿者,走进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和天河城购物中心,宣传“诚信兴商”理念,普及外汇知识。在南开大学和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分局布置咨询展台、分发宣传材料,为前来咨询的师生解答政策疑问,受到师生好评。在天河城购物中心,天津市分局通过“钱袋子保卫战”、快板、顺口溜、微话剧等方式,潜移默化地传递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到市民热烈欢迎。 通过此次活动,天津市分局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了“建设诚信外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提升了涉汇主体的“合规经营”意识,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为天津市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2019-10-21/tianjin/2019/1030/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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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在非现场分析能力建设中的运用,近日,天津市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非现场检查方法与技能培训的内容及工作安排,组织辖区开展非现场检查方法与技能培训,分局外汇检查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外汇检查科的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本次培训中,分局传达了本次非现场系统升级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未来非现场系统建设的计划。重点讲解了系统二期升级的主要内容,包括特征矩阵、关系图谱、负面主体以及高级明细和汇总查询。参训人员学习热情高涨,对各个升级功能的优点及不足进行了积极的讨论。 培训会上,分局对辖区今后的非现场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对非现场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措施使非现场检查工作更加系统化、常态化。二是要提高非现场分析能力,将非现场系统的新功能融会贯通,提升非现场分析效率。三是要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融合程度越来越高的大背景下,主动适应变化,创新系统使用的思路和方法,为总局非现场系统的建设建言献策。 2019-09-30/tianjin/2019/0930/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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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联合新区金融局、发改委对“双万双服”外向型企业进行天津自贸区政策和汇率波动金融避险专题培训。 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讲解了今年出台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中国银行和平安银行专家分别介绍了人民币外汇市场走势和外汇衍生品等避险产品,并解答了企业相关问题。 参会企业表示,此次培训主题突出,深入浅出,精准回应企业关切,有效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天津外汇政策红利,是外汇局和地方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招好招。 2019-09-26/tianjin/2019/0926/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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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参加滨海新区银行自律小组外汇展业研讨机制启动会。会上,自律小组成员单位就落实“展业三原则”和防范外汇业务风险的案例进行研讨交流。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表示,银行自律小组开展的外汇展业研讨机制是银行强化外汇业务风险防范,促进辖区外汇市场秩序的创新方式和有效途径。外汇局将与商业银行共同努力推动滨海新区实现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与服务企业实需、拓展外汇业务与强化风险防控的有机结合。 2019-09-11/tianjin/2019/0911/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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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支持“一带一路”企业建设推动会。会上,参会企业就“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情况、境内外账户设立、跨境资金划转和中美贸易摩擦对“一带一路”企业建设的影响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要瞄准问题走出去,将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突破点,促进辖区“一带一路”企业境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2019-10-09/tianjin/2019/1009/1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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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失信联合惩戒的力度逐步加大,国家外汇管理局也通过政府网站、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外汇管理行政处罚案例,并要求各分局进一步做好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我分局根据总局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准确的将依法作出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公众只要在政府网站就能查询到处罚信息。二是不定期对外进行案例宣传,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 截止2019年7月底,我分局共对外披露外汇行政处罚信息40余条,涉及企业、个人、银行。处罚信息公开对违规主体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为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9-08-13/tianjin/2019/0813/1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