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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会上的致辞(全文)
2019-06-10
http://www.gov.cn/xinwen/2019-06/08/content_5398347.htm
李克强同柬埔寨首相洪森举行会谈
2023-02-13
http://www.gov.cn/premier/2023-02/10/content_5741092.htm
习近平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2023-02-23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22/content_5742777.htm
习近平向第36届非洲联盟峰会致贺电
2023-02-20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18/content_5742063.htm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二中全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3-02-22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21/content_5742543.htm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开始举行 习近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
2023-02-27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26/content_5743376.htm
习近平复信希腊学者
2023-02-22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21/content_5742388.htm
(已修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印发)第十三条修改为“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08
/safe/2021/0108/22516.html
团结奋进,创造新的伟业——习近平总书记同出席2023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纪实
2023-03-13
http://www.gov.cn/xinwen/2023-03/13/content_5746389.htm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 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2023-03-01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28/content_57437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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