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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深圳人民银行积极指导辖内主承销商对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发行建立绿色快速通道,鼓励疫情防控企业发债融资。截至2月26日,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承销10只“抗疫”债,募集资金总额达5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2.3%。 此前,在深圳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深圳已成功落地全国首批“抗疫”债、全国首批航空运输业“抗疫”债、全国首单快递物流行业“抗疫”债,刷新三项第一。此次深圳成功落地的全国银行间首支旅游行业“抗疫”债、全国首单港口行业“抗疫”债和全国首单农批市场企业“抗疫”债,再次刷新三项第一。 2月24日,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辅导中国旅游集团发行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旅游行业“抗疫”债——20中国旅游(疫情防控债)SCP002,募集资金5亿元,票面利率2.5%。截至2月18日,中国旅游集团累计为租户减免租金5525万元,助力678家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2月26日,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辅导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港口行业“抗疫”债——20招商局港(疫情防控债)SCP001,募集资金7亿元,票面利率2.5%。截至2月9日,招商局港口旗下码头累计接卸转运集装箱250箱,防疫物质合计300万件。 2月26日,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辅导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农批市场企业“抗疫”债——20深农产品(疫情防控债)SCP001,募集资金5亿元,票面利率2.88%。截至2月26日,该集团减免租金约3,000万元,综合性降费规模约2,000万元,惠及商户约3200家。 2020-03-02/shenzhen/2020/0302/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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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8811.27亿元,同比增长15.5%。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84518.63亿元,同比增长16.0%,增速比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6.1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年初增加4966.28亿元,同比多增829.8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287.7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4260.54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50.81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122.98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23.24亿美元,同比增长2.9%,当月外币存款比年初减少6.06亿美元,同比多减50.29亿美元。 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0726.72亿元,同比增长11.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7347.16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比上月末低1.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4.3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年初增加1348.96亿元,同比少增359.4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35.4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28.0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63.46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1095.8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57.3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63.35亿元,票据融资减少224.0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8.61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490.67亿美元,同比下降19.7%,当月外币贷款比年初减少5.76亿美元,同比少减4.00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02-28/shenzhen/2020/0228/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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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1月31日) 2020-02-24/shenzhen/2020/0224/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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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正式实施。在习近平总书记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及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的背景下,《绿金条例》的实施奏响了深圳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先行示范、走向纵深的号角。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紧扣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联合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绿金条例》落地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共同推进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深圳市政府成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金融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任副组长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导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绿金委)与筹建中的深圳绿色金融协会(深圳绿金协)形成“两位一体”运作机制,在深圳绿金委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通过深圳绿金协加强行业自律,形成绿色金融发展合力。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研究联合推出指导意见,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指导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举办2020年度深圳绿色金融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指导深圳绿金协于近期举办深圳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培训,切实加强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绿金条例》的实施有充分的市场和机构基础。深圳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较大。截至2020年末,深圳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近3500亿元,同比增长16.8%,占各项贷款余额5.1%。而且,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的调研发现,样本中过半数金融机构已开展公开环境信息披露。 深圳金融机构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领域的先行者,辖内分行已建立适应绿色金融发展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专营体系的建设试点,未来将以《绿金条例》为指导,以金融创新为基准,持续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也积极践行《绿金条例》,发挥专家银行优势,参与推动深圳绿金协的成立,并将通过深圳绿金协扩大绿色金融服务半径,大力支持深圳低碳循环经济走向全国,助力绿色产业辐射外溢发展。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做好对深圳绿金委和深圳绿金协的政策指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完善《绿金条例》配套细则,优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补齐绿色金融中介组织发展短板,营造深圳绿色金融发展良好生态;不断总结绿色金融发展“深圳经验”,为粤港澳大湾区、国内、国际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经验。 2021-03-02/shenzhen/2021/0302/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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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金融业凝心聚力、共克时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的各项决策部署,稳总量、降成本、保实体、促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 社会融资规模总量合理结构优化。2020年,深圳人民银行用好用足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持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创新,各项融资合理较快增长。一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截至2020年末,深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8万亿元,同比增长14.4%。二是直接融资占比持续提升。辖内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3574.06亿元,同比增长56.74%;“抗疫”债发行刷新九项全国第一。在各项政策支持下,深圳政府、企业和居民等部门资金充足,市场流动性整体充裕。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0.19万亿元,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个突破十万亿元的城市。 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积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执行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全年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含微众银行)4.63%,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创有统计以来最低。全年全市银行通过降低贷款利率让利超过170亿元。 支持保市场主体成效显著。深圳充分发挥“几家抬”合力,扎实做好“政银企”对接,全力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要求。2020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0.9%,高于全国同期10.6个百分点;支持小微经营主体66.11万户,同比增长26.6%。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文化体育娱乐和外贸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9.8%、41.2%和31.0%,有效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截至年末,深圳登记注册商事主体358.59万家,较上年末增加30.89万家;其中,正常经营328.1万家,较上年末增加40.39万家。 精准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指导金融机构精准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创新发展。2020年末,实际投向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长42.0%,高于全国同期6.8个百分点,为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企业研发投入提供较充裕的稳定资金。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技术、软件信息技术等新兴服务业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8.5%和16.2%。 2021-02-20/shenzhen/2021/022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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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银行结汇1292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7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4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95亿美元,售汇158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08亿美元。 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9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78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16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3亿美元,对外付款444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8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2-20/shenzhen/2021/0220/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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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顺差408亿美元,环比回落39%;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488亿美元,回落10%。上述指标呈现顺差主要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年底前我国货物出口和顺差规模通常较高,春节前企业资金需求增加,贸易项下收结汇也会比较集中。1月,货物贸易项下结售汇和涉外收支顺差均超过400亿美元,为主要顺差项目。 市场主体预期稳定,结售汇行为保持理性。1月,衡量企业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环比下降6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上升2个百分点。 跨境双向投资活跃。资本项下涉外收支双向交易均保持较高规模,总体均衡。直接投资涉外收支延续净流入。证券投资总体呈现净流出,其中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416亿美元,港股通项下境内主体净买入香港股票折合401亿美元。 总的来看,在国内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基本面支撑下,当前我国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更趋活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过程中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没有改变,外汇市场有望保持平稳运行。 2021-02-20/shenzhen/2021/0220/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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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广州分局所询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境留学购汇有关问题的复函(汇管复〔2000〕65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汇综发〔2004〕106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查处违反进出口核销管理行为法规适用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135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具体操作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13〕94号)。 二、对以下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中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7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9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3〕6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2021-02-23/shenzhen/2021/0223/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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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3542.94亿元,同比增长16.6%。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8430.90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上月末低5.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年初增加1440.33亿元,同比少增3525.9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482.5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1730.80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3.1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531.00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90.00亿美元,同比增长26.8%,当月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35.60亿美元,同比多增41.66亿美元。 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9694.93亿元,同比增长14.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6302.24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年初增加1672.05亿元,同比多增323.0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85.3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57.2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28.1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992.1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98.6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71.91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04.2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5.15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4.30亿美元,同比增长6.9%,当月外币贷款比年初增加4.51亿美元,同比多增10.27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3-02/shenzhen/2021/030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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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雷添良、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陈守信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备忘录内容涉及监管信息交流、执法合作、投资者保护、联络协商机制等方面。 备忘录的签署对落实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加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监管合作、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完) 2021-02-09/shenzhen/2021/0209/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