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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7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会议总结了2019年6月以来深圳中支主题教育的四个鲜明特点、取得的成效以及心得体会,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深圳中支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作总结讲话,广州分行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派员出席会议并作点评讲话。 会议指出,深圳中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总行和广州分行党委的指导下,深圳中支党委聚焦主题主线总要求,在管大局、树品牌、做表率、重宣传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党的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干事创业担当精气神得到提振,员工“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惠民生落到实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各方面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较好地达成了主题教育五个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久久为功地用初心使命滋养党性、激发动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总行、广州分行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重中之重,坚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敢担当、善作为,坚持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抓好主题教育后半篇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党的建设和基层央行履职,聚焦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工作和总行、广州分行重要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深圳“双区”建设,持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广州分行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对深圳中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持续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提出指导意见。深圳中支党委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出席会议。 2020-02-10/shenzhen/2020/021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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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2020-02-03/shenzhen/2020/0203/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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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便利市场主体了解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或修改。目录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 2 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 3 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修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的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2020-01-21/shenzhen/2020/0121/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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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0-02-01/shenzhen/2020/020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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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30/shenzhen/2020/0130/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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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银行如何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需要具有什么条件?支付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否限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银行认为有必要开展此外汇业务,要“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条件,具体而言应具有开展外汇业务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技术条件;具有开展该项外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支付机构服务对象限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问2:《通知》中“交易电子信息”和“电子单证”有何不同?银行如何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电子单证”? 答:“交易电子信息”是指线上交易生成的实际成交订单、物流、支付等数据。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交易电子信息,按照《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审核电子单证,按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汇发〔2016〕25号文印发)相关规定执行。 问3: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依据《通知》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此时如何办理还原数据申报?办理还原数据申报,银行是否需要审核交易单证? 答: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还原申报数据可以是按交易性质汇总的数据,不需要按交易订单逐笔还原申报。 银行需要审核交易单证,其中,凭交易纸质单证或电子单证办理的,需要逐笔审核还原数据的交易单证;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的,需要审核交易电子信息。 问4: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还原申报时,单笔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应以自身名义进行汇总还原申报,此处的“单笔金额”是指单笔交易订单金额还是单笔收/付汇金额? 答:此处的“单笔金额”是指单笔收/付汇金额。 问5:实际业务中,部分海外仓销售货物的收汇,同时符合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和多出口差额报告的条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如何办理报告? 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企业上述业务应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办理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同时视该业务对企业总量差额的影响程度,主动向外汇局书面报告差额收汇情况。 问6:《通知》规定的个人外汇账户是否包括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是否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答:《通知》规定的个人外汇账户包括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对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个人可按实际交易规模办理,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问7:《通知》中所指的从事市场采购的主体范围,如何界定?银行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相关外汇业务是否需要事先备案?从事的市场采购贸易企业收汇是否需要进行名录登记? 答:从事市场采购的主体范围是指已在地方政府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的企业和个人。 银行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相关外汇业务,不需要事先备案,但应符合《通知》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条件,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书面自评材料。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名录登记。 问8: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根据客户委托,为其代办出口收汇手续时,是否需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 答:需遵循该原则。出口报关单的境内收发货人和涉外收入申报的主体均应为委托客户。委托客户应按规定办理名录登记。 问9: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能否接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客户名录状态? 答: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可根据需要参照金融机构接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经客户同意后,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客户名录状态。 问10:根据《通知》第八条规定,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如何开通联机接口服务? 答: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应按照《〈企业联机接口报文规范〉(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测系统)V1.2》开发数据接口,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经外汇局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接入系统。 问11:银行如何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 答: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根据客户主营业务自行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通知》所称市场采购贸易市场主体,是指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应根据省级以上政府商务部门认定的名单,确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问12:《通知》第十条所称“重点名单”主要包括哪些?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获知? 答:目前,重点名单主要包括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和列入“关注名单”的个人,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数字外管平台(ASONE)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 2020-07-02/shenzhen/2020/0702/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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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保”的决策部署,将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要求落地落细,6月23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行”)召开全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会议。深圳人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市80多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邢毓静行长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十多项金融支持政策,包括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推出1.8万亿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LPR下行、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创设直达实体经济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牵引带动作用。深圳全市金融系统积极响应,与市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靠前站位、敢为人先,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力支撑了深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会议要求,全市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好用足政策,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下一阶段的最重要工作,充分认识到稳企业、保企业就是保住经济基本盘,更是保住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金融机构要与企业共生共荣,合理让利,全力以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6月以来,深圳人行和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选择4个社区作为试点,组织7家商业银行成立工作专班,下沉到政府组织体系的最基层细胞单位,摸清微观主体状况和诉求,不断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抓紧抓实政银企对接工作,促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取得实效。结合下沉社区工作经验以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史、美洲银行发展历程,邢毓静行长进一步指出,辖内商业银行要“危中寻机”,对经营模式进行再思考,真正把“沉下身子”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观念层层传导至基层客户经理,依托社区网格化治理优势,找准企业融资梗阻,开展尽职调查,提升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形成金融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模式。她同时表示:“近期,深圳人行将对已下沉走访试点街道社区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板做法,下一步将在全市所有行政区推广,希望各商业银行能‘揭榜挂帅’,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下沉社区工作,发现成本可接受、商业可持续的可贷企业名单,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 会议还对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一是尽快成立以“一把手”行长为组长的内部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并组织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各条线各层次员工认真学习掌握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加强人员培训;二是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认真梳理针对重点支持行业、群体已有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应进一步优化和开发相关融资产品;三是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结合不同类型重点企业特点及需求,分类施策对接,结合名单内企业需求提供精准的融资服务,同时加强问题与政策诉求反馈;四是合理用好用足政策工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占比,进一步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持续加大对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五是确保工作实效,建立与稳企业保就业考核导向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 2020-06-29/shenzhen/2020/0629/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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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银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措施,我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外管〔2019〕5号印发)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联系电话:(0755)25590240转854、853。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6月16日 2020-06-22/shenzhen/2020/0622/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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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上午,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金融科技委员会换届会议暨金融科技支持产业数字化升级主题讲座在深圳市资本市场学院举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未来金融研究院等金融科技委员会特邀专家,以及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科技委员会”)由金融创新委员会更名而来,是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之一。成立5年以来,金融科技委员会在专业研究、信息交流、创新合作、角色参考、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促进同业及跨行业信息交流合作,推动金融同业形成合力,提升深圳金融创新能力的优质交流、合作、创新平台。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副会长曲延玲为成员单位颁发铭牌并致辞。曲延玲副会长对金融科技委员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几点期望,即集中力量,做好科技金融研究工作;抱团发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多向互动;推广共享,注重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宣传,打造金融科技委品牌。曲延玲她指出,各成员单位应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积极交流互动,通过组织参与各类活动,实现金融与科技的同频共振,努力将金融科技委员会建设成为跨行业研究平台、政策建言平台、交流合作平台和创新孵化平台,共同推进深圳金融科技创新事业的行稳致远。 工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李学民致辞并表示,金融科技委员会将在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区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金融科技推动金融创新;搭建优质的专业研究平台、信息沟通平台、合作创新平台、成员单位的服务平台;助力各成员单位拓展自身发展空间,使同业形成合力、跨界相互赋能。工行很荣幸继任金融创新委员会主任单位,将努力通过金融科技委员会这个平台,为提升深圳市整体金融创新能力贡献力量。 2020-07-06/shenzhen/2020/0706/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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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导深圳市银行自律机制制定并于6月5日发布《深圳市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方案》,正式将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范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拓展至深圳全市。据悉,此方案是《意见》出台后深圳推出的首个实施细则。 根据《方案》,深圳市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优质企业是指经深圳市银行选取的守法自律、实体经营、长期稳定地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企业。 该项试点政策将支持深圳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由逐笔“事前审核”变为集中“事后抽查”,有效缩短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便利企业跨境经营活动开展,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试点范围扩大后,办理试点业务的银行范围由自贸区银行拓展至全市银行,使得在自贸区以外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企业同样能够享受到政策便利,将显著扩大试点政策的企业受惠面。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人总行指导下,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深圳在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2020-06-19/shenzhen/2020/0619/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