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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到6市(区),深圳纳入试点。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是人民银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致力于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探索运用信息披露、社会监督、标准化和监管科技等手段,探索更具穿透性、专业性的新型创新监管模式。 在深圳开展试点,有利于发挥深圳金融及科技优势,促进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总行统筹下,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引导申请机构积极将其金融服务或科技产品创新申报本次试点,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申请机构可以是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科技产品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公司既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后结合应用场景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下一步,深圳市中心支行将联合深圳政府和金融监管相关部门,积极运用信息公开、应用公示、共同监督等柔性管理手段,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深入开展创新测试,赋能金融提质增效,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0-05-08/shenzhen/2020/0509/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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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1755.27亿元,同比增长16.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87399.63亿元,同比增长18.0%,增速与上月末基本持平,比上年同期高5.8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704.00亿元,同比多增286.2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8.38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1028.51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2.05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405.22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17.20亿美元,同比下降9.0%,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2.03亿美元,同比少增26.37亿美元。 4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3676.01亿元,同比增长15.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0098.38亿元,同比增长16.9%,增速比上月末高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942.27亿元,同比多增470.24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26.7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3.1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3.66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705.7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93.0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15.61亿元,票据融资减少61.6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7.13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06.95亿美元,同比下降9.8%,当月外币贷款增加19.82亿美元,同比多增35.45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05-11/shenzhen/2020/0511/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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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2020-05-13/shenzhen/2020/0513/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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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 2020-04-29/shenzhen/2020/0429/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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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7月,银行结汇12068亿元人民币,售汇1224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7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722亿美元,售汇1747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852亿元人民币,售汇1062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2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16亿元人民币,售汇16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0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11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81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594亿元人民币。截至7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71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64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0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164亿元人民币。 2020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7909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73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35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1256亿美元,累计售汇1049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6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781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409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28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64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6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945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75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4698亿元人民币。 2020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717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31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142亿元人民币。2020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243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1733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9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877亿美元,对外付款389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0亿美元。2020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311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301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6月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9-02/shenzhen/2020/090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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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银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内外人才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个人外汇便利化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制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高端人才个人外汇项下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联系电话:(0755)25590240转821。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高端人才个人外汇项下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8月25日 2020-08-28/shenzhen/2020/0828/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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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 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上涨,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当前,全球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向好态势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0-09-15/shenzhen/2020/0915/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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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8月7日下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在中支举办首场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伍肇斌律师就民法典编撰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进行讲解。 伍肇斌分析了民法典编撰的重大意义,详细阐述了《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物权编、人格权编、婚姻和继承编关于保护财产权利、便利经济交易、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重要内容,重点就行政机关如何学习运用民法典,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提出了建议。 讲座主题鲜明、切合实际,提升了中支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民法典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09-01/shenzhen/2020/0901/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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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企业: 为便于辖内2020年新增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企业准确理解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数据需求和填报口径,充分掌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的使用方法,有效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质量,同时强化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意识,我分局将于近期举办企业培训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下午三点(周五)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三楼报告厅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乘坐地铁1号线科学馆站A出口步行500米即到)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主讲部门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国际收支处 系统操作培训 国际收支处 四、报名事宜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咨询电话/邮箱如下: 电话:0755-82338615,0755-82504953。 邮箱:szwaiguanju@yeah.net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2020-09-11/shenzhen/2020/091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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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 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9-03/shenzhen/2020/0903/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