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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91亿元,支出10712亿元,顺差227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99亿元,支出8525亿元,顺差327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92亿元,支出2188亿元,逆差996亿元。 2015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3012亿元,支出112005亿元,顺差21007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40亿美元,支出1683亿美元,顺差35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53亿美元,支出1339亿美元,顺差51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7亿美元,支出344亿美元,逆差156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419亿美元,支出18042亿美元,顺差3377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11 2015.1-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78 21,007 12,991 133,012 -10,712 -112,00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75 32,683 11,799 120,283 -8,525 -87,600 2.服务贸易差额 -996 -11,676 贷方 1,192 12,729 借方 -2,188 -24,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109 1,145 贷方 110 1,154 借方 -1 -9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6 124 贷方 15 194 借方 -8 -70 2.3运输差额 -255 -2,709 贷方 194 2,178 借方 -450 -4,887 2.4旅行差额 -889 -10,799 贷方 321 3,256 借方 -1,210 -14,055 2.5建设差额 12 286 贷方 66 832 借方 -55 -54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177 贷方 22 265 借方 -53 -442 2.7金融服务差额 1 -31 贷方 10 119 借方 -8 -150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8 -1,147 贷方 3 62 借方 -91 -1,20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1 713 贷方 152 1,343 借方 -71 -6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5 1,063 贷方 288 3,234 借方 -223 -2,17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61 贷方 3 41 借方 -10 -10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77 贷方 7 59 借方 -6 -13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1 2015.1-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8 3,377 贷方 2,040 21,419 借方 -1,683 -18,042 1.货物贸易差额 514 5,256 贷方 1,853 19,368 借方 -1,339 -14,112 2.服务贸易差额 -156 -1,879 贷方 187 2,051 借方 -344 -3,930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84 贷方 17 186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 20 贷方 2 31 借方 -1 -11 2.3运输差额 -40 -436 贷方 31 351 借方 -71 -787 2.4旅行差额 -140 -1,738 贷方 50 524 借方 -190 -2,262 2.5建设差额 2 46 贷方 10 134 借方 -9 -8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 -28 贷方 3 43 借方 -8 -71 2.7金融服务差额 0 -5 贷方 2 19 借方 -1 -2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 -185 贷方 0 10 借方 -14 -19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 115 贷方 24 216 借方 -11 -10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 172 贷方 45 521 借方 -35 -35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10 贷方 0 7 借方 -2 -16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12 贷方 1 10 借方 -1 -2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01-04/qingdao/2016/01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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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7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715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30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046亿元人民币。 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81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86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705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416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0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75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5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1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9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605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16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0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79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9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50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27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773 12,881 贷方 2 41,756 119,765 借方 3 -37,983 -106,884 1.A 货物和服务 4 5,859 15,795 贷方 5 38,533 107,385 借方 6 -32,674 -91,590 1.A.a 货物 7 10,005 25,731 贷方 8 35,028 97,005 借方 9 -25,024 -71,274 1.A.b 服务 10 -4,146 -9,936 贷方 11 3,504 10,380 借方 12 -7,650 -20,316 1.B 初次收入 13 -1,720 -2,354 贷方 14 2,639 10,669 借方 15 -4,358 -13,024 1.C 二次收入 16 -367 -560 贷方 17 585 1,711 借方 18 -951 -2,27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15 -2,866 2.1 资本账户 20 -1 17 贷方 21 4 25 借方 22 -5 -9 2.2 金融账户 23 716 -2,883 资产 24 5,831 -804 负债 25 -5,115 -2,07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330 -17,052 2.2.1.1 直接投资 27 426 6,065 资产 28 -2,028 -5,268 负债 29 2,453 11,333 2.2.1.2 证券投资 30 -1,077 -2,553 资产 31 -4 -3,511 负债 32 -1,073 95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89 -132 资产 34 -73 -212 负债 35 -16 80 2.2.1.4 其他投资 36 -8,590 -20,433 资产 37 -2,110 -5,982 负债 38 -6,480 -14,450 2.2.2 储备资产 39 10,046 14,16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488 -10,01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4.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5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三季度 2015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03 2,089 贷方 2 6,673 19,401 借方 3 -6,070 -17,312 1.A 货物和服务 4 936 2,558 贷方 5 6,158 17,392 借方 6 -5,221 -14,834 1.A.a 货物 7 1,599 4,165 贷方 8 5,598 15,710 借方 9 -3,999 -11,545 1.A.b 服务 10 -663 -1,607 贷方 11 560 1,682 借方 12 -1,223 -3,289 1.B 初次收入 13 -275 -379 贷方 14 422 1,732 借方 15 -696 -2,110 1.C 二次收入 16 -59 -90 贷方 17 93 277 借方 18 -152 -36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14 -470 2.1 资本账户 20 0 3 贷方 21 1 4 借方 22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14 -473 资产 24 932 -153 负债 25 -817 -3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91 -2,750 2.2.1.1 直接投资 27 68 988 资产 28 -324 -853 负债 29 392 1,841 2.2.1.2 证券投资 30 -172 -413 资产 31 -1 -573 负债 32 -171 16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4 -21 资产 34 -12 -34 负债 35 -2 13 2.2.1.4 其他投资 36 -1,373 -3,304 资产 37 -337 -969 负债 38 -1,036 -2,334 2.2.2 储备资产 39 1,605 2,27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17 -1,61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5-12-30/qingdao/2015/123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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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7318亿元人民币(等值1529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2207亿元人民币(等值5063亿美元),占33%;短期外债余额为651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235亿美元),占67%。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9 %。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6665亿元人民币(等值1048亿美元),占7%;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599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占3%;银行债务余额为44758亿元人民币(等值7035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0239亿元人民币(等值4754亿美元),占3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3057亿元人民币(等值2052亿美元),占13%。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4367亿元人民币(等值3830亿美元),占2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8111亿元人民币(等值2847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4687亿元人民币(等值3881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15474亿元人民币(等值2432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24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3057亿元人民币(等值2052亿美元),占13%;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8亿美元),占1%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6161亿元人民币(等值7256亿美元),占47%;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1157亿元人民币(等值8042亿美元),占53%。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日元债务占4%,欧元债务占7%。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所述的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是以签约期限进行分类。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5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5年9月末 2015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6665 1048 短期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665 1048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665 576 贷款 3000 47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599 409 短期 737 116 货币与存款 737 116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62 293 SDR分配 624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25 5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13 144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4758 7035 短期 37540 5901 货币与存款 23950 3765 债务证券 5690 894 贷款 7900 12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218 113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034 634 贷款 3178 49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其他部门 30239 4754 短期 22002 345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8 14 贷款 4097 64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7794 2797 其他债务负债 23 4 长期 8237 12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72 263 贷款 6192 97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17 50 其他债务负债 56 9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3057 205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931 1718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8 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108 331 外债总额头寸 97318 15298 注:1.本表按照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01-04/qingdao/2016/01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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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2810亿美元,对外负债4741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9亿美元。 在对外资产中,直接投资10383亿美元,证券投资257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56亿美元,其他投资13894亿美元,储备资产3590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7%、4%、0.1%、22%和5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28521亿美元,证券投资787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119亿美元,其他投资1089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0%、17%、0.3%和23%。 2015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净头寸 1 15,399 资产 2 62,810 1 直接投资 3 10,383 1.1 股权 4 8,49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1,891 2 证券投资 6 2,575 2.1 股权 7 1,591 2.2 债券 8 984 3 金融衍生工具 9 56 4 其他投资 10 13,894 4.1 其他股权 11 1 4.2 货币和存款 12 3,575 4.3 贷款 13 4,945 4.4 保险和养老金 14 178 4.5 贸易信贷 15 4,947 4.6 其他 16 248 5 储备资产 17 35,903 5.1 货币黄金 18 612 5.2 特别提款权 19 105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47 5.4 外汇储备 21 35,141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2 负债 23 47,411 1 直接投资 24 28,521 1.1 股权 25 26,335 1.2 关联企业债务 26 2,186 2 证券投资 27 7,875 2.1 股权 28 5,541 2.2 债券 29 2,334 3 金融衍生工具 30 119 4 其他投资 31 10,896 4.1 其他股权 32 0 4.2 货币和存款 33 3,831 4.3 贷款 34 3,867 4.4 保险和养老金 35 90 4.5 贸易信贷 36 2,847 4.6 其他 37 163 4.7 特别提款权 38 98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2015-12-30/qingdao/2015/123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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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外汇业务操作,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上线运行,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停止使用。二是完善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管理。将存在借用他人额度办理结售汇行为的个人,直接列入“关注名单”;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进行分拆结售汇的个人进行风险提示,若再次出现该类行为则将其列入“关注名单”。三是清理整合法规。废止涉及个人结售汇业务的5项外汇管理法规,便利市场主体理解和执行。 与《通知》配套上线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将在现有个人外汇管理框架下,进一步便利银行及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提升个人外汇业务监管效率。该系统遵循全口径数据采集思路,支持柜台和非柜台渠道个人外汇业务办理,运行将更加稳定。同时系统与银行操作系统直接对接,可有效减少银行操作人员“二次录入”问题。外汇局将依托该系统强化“关注名单”管理和非现场监测,集中采集、集中分析、集中发布相关数据,实现“关注名单”全国共享。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 2016-01-04/qingdao/2016/010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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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看待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数据变化? 答: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等值15298亿美元,较6月末减少1503亿美元。分析显示,当前影响我国外债规模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境内市场主体积极偿还贸易融资项下债务款项,规避汇率风险。9月末,银行贸易融资余额(即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较6月末减少314亿美元。二是境内市场主体通过财务运作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9月末,人民币外债余额较6月末下降981亿美元。三是因三季度美元加息预期升温,部分境外金融机构和非居民存款配置调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被动吸收的境外同业存款和非居民存款较6月末减少703亿美元。 总体来看,外债规模的下降,说明我国对外偿付风险减小。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不断增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深入推进,以及国际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的短期波动可能成为新常态。外汇局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积极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完善应对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6-01-04/qingdao/2016/010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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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8.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3.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06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 2015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8.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88万亿美元)。(完) 2016-01-04/qingdao/2016/010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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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4日,青岛区域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86.5531KRW 2015-09-24/qingdao/2015/0924/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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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岛市已开办掉期业务银行名单 2016-03-09/qingdao/2016/030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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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1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状况怎么样?有何特点? 答: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呈现净流出态势,四季度流出压力较三季度有所缓解。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体均呈现逆差。2015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较2014年下降9%,售汇增长24%,结售汇逆差4659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入较2014年微降0.8%,支出增长6%,涉外收付款逆差2009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2538亿美元。 第二,跨境资金流动呈现较大波动。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一季度逆差914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139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1961亿美元,四季度逆差回落至164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付款数据看,一至四季度逆差分别为253亿、16亿、1637亿和631亿美元,四季度外汇净流出较三季度下降61%。 第三,企业积极偿还境内外汇贷款和跨境融资,有序释放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5年,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银行代客售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81%,较2014年提高12个百分点,说明企业外汇支出中来自购汇的增多而来自融资的减少。相应地,2015年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下降1006亿美元,2014年为增加217亿美元。此外,2015年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贸易融资余额下降1151亿美元,2014年降幅为449亿美元。 第四,藏汇于民稳步推进,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加快。2015年,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银行代客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8%,较2014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说明企业、个人等更倾向于保留外汇收入。2015年,在偿还境内外汇贷款和跨境融资增多的情况下,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仍总体上升了249亿美元。全年个人境内外汇存款余额增加184亿美元,较2014年多增133亿美元。此外,2015年我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支付资金1614亿美元,较2014年增长90%。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呈现逆差,四季度逆差规模明显收窄。2015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较2014年下降56%,远期售汇签约增长33%,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1942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47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215亿美元,三季度逆差扩大至993亿美元,四季度逆差263亿美元,环比大幅回落73%。 问:近一段时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对此您如何评价? 答:当前跨境资金流动主要对应着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从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看,2015年9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54万亿美元,由于统计原因与2014年末不可比,但较可比的2015年3月末增加了1360亿美元。其中,对外资产方面,持有主体由央行更多转向市场主体,伴随官方的储备资产下降,我国市场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境外存贷款等资产均上升,9月末较3月末分别上升525亿、88亿和878亿美元;对外负债方面,境外对我国的证券投资、贷款等都在下降,9月末较3月末分别下降1804亿和715亿美元,同时,境外对我国直接投资增加了1005亿美元,说明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资金持续流入。 目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基本平稳,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总体可控。首先,我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顺差形成的原因和结构相对合理,而且外汇储备规模仍稳居世界第一位,2015年末为3.33万亿美元,明显高于外汇储备排名世界第二的日本(1.2万亿美元)和排名第三的沙特(6000多亿美元),正常的国际收支支付完全有保障。其次,对外偿债风险有序可控。近期部分企业主动进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使得2015年9月末外债余额较可比口径的当年3月末余额下降1434亿美元,这有利于降低未来的外债偿还风险。从偿债能力看,多年来我国外债警戒指标一直处于国际安全标准之内。例如,2015年9月末,我国本外币全口径短期外债余额与外汇储备余额之比为29.1%,较2015年3月末下降2.5个百分点,远远低于100%的国际安全标准。最后,跨境资金流出对国内流动性、经济金融运行等方面的影响依然可控。 问:您如何看待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2016年,如果美联储继续缓慢加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又将如何变化?中长期会有什么影响? 答:美联储加息将推动我国市场主体相关的资产负债结构顺周期调整,这是市场规律,也是必然现象。过去几年,在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时,新兴经济体均出现了较大规模的跨境资金流入。这期间,我国市场主体也倾向于尽量减少持有外汇资产,更多借用外汇融资,这是在人民币单向升值、外汇融资成本偏低等市场条件下的理性选择,但也存在过度调整的成分,加大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入。近一段时期,随着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并启动加息,我国企业等主体顺应环境变化,积极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已持续多年的“资产本币化、负债外币化”行为。例如,外汇局统计数据显示,企业的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规模已从2014年6月份的高点3674亿美元,回落到2015年末的1646亿美元,相当于2011年美联储第二轮QE结束前的水平。这种变化实际上有效释放了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期间我国企业积累的外部融资风险。 美联储加息将给新兴经济体普遍带来一定挑战,但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相对较强。分析历史上和近期美联储加息对新兴经济体的影响可以看到,受冲击较大的国家一般存在经济基本面明显恶化、经常账户持续逆差、对外部融资依赖较大等问题。从我国情况看,经济基本面总体良好,在经济体量已经较大的情况下,经济增速仍位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而且国内经济产业结构多样,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国际收支运行平稳、健康,货物贸易、经常账户持续顺差,长期资本继续流入,外汇储备规模较为充裕,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 美联储加息不会改变我国国际收支中长期保持基本平衡的格局。此轮美联储加息的目的是货币政策正常化,而非给过热经济降温,并且还需要考虑美国经济金融运行直接或间接受到的影响,包括其他经济体在溢出效应下的相关变化也可能反过来影响美国。因此,美联储加息可能是一个缓慢谨慎且符合预期的过程,美元指数在加息前后也是有波动的,部分市场影响可能会逐步消化。此外,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美国经济复苏前景较好,有利于稳定我国外需。当然,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从根本上还是由国内经济基本面决定。未来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深化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国内经济有望在调整到位后企稳回升,进一步奠定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基础。 问:2015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较2014年末下降5127亿美元,请问,减少的外汇储备都去哪了? 答:2015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33万亿美元,较2014年末下降5127亿美元。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比较多,既包括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也包括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汇率变化以及储备支持“走出去”的资金运用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使得外汇储备账面价值减少逾千亿美元,这不同于实际的外汇从外汇储备中流出。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因外汇市场供求买卖形成的外汇储备资产累计下降2272亿美元;而同期外汇储备账面余额减少3289亿美元,意味着汇率折算等估值因素导致外汇储备账面价值减少1017亿美元。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将导致外汇储备规模变化。例如,2015年美元指数上涨9%,使得外汇储备中的欧元等非美元资产折算成美元时,就会出现美元计价规模的下降。 二是我国企业等主体优化境内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增持外汇存款、偿还外汇贷款。2015年,我国企业、个人外汇存款分别增加249亿和184亿美元,境内银行为满足企业远期保值需求净增持外汇头寸1024亿美元。同时,企业借用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下降1006亿美元。 三是企业、个人等主体境外投资、消费、偿债等外汇净支付。2015年,境内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外汇净支付2538亿美元,主要用于对外直接投资、QDII项下证券投资、偿还境外融资以及境外留学旅游消费等。但外商直接投资、我国企业境外证券筹资等项下依然保持较大规模的外汇净流入。 四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也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出。 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外汇储备上下波动属于正常现象。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储备规模上下波动可能成为新常态。 问:近一段时期,我国外汇储备持续下降,市场上产生了外汇储备流动性可能会耗尽的担忧。请问外汇局如何看待? 答:外汇储备规模的增减是宏观经济运行的结果。近期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主要体现了境内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的适应性调整,其中蕴藏着一些积极信号,未来变化需要理性看待。 从负债角度看。我国对外偿债风险有序可控。2015年9月末,我国1.53万亿美元的外债余额中,5063亿美元为中长期外债,短期外债中近一半是与贸易有关的信贷。从币种结构看,47%为人民币外债。而且,目前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正积极推进,企业修复资产负债表后,一个健康的财务状况更有利于轻装上阵调结构,这也在目前3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可承受范围之内。 从资产角度看。企业是藏汇于民的重要主体,并且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主,近年来已取得较大进展。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显示,2015年9月末,我国市场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资产较3月末上升了525亿美元。从个人购汇看,主要有两方面用途:一是出境旅游、购物、留学等需求,这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二是个人配置外币资产的理财需求。但从本外币实际利差看,目前国内人民币理财的基本收益率仍可达4%,远高于境内美元存款利率和普通外币理财收益率,外币资产并不是国内个人理想的理财渠道。关于个人用汇政策,目前无论是5万美元以内的额度内购汇,还是5万美元以上的经常项下按交易凭证购汇,相关政策都没有任何变化,因此,个人还需要理性购汇与持汇。 总体来看,无论是以外汇储备的绝对金额,还是以其他各种充足性指标(例如,外汇储备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进口、外债等比重)进行衡量,我国外汇储备都是充裕的,是国家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强有力的基础。 问:2016年,外汇局对于跨境资本流动是否还会出台新的管理措施?是否会限制购汇和资本流出? 答:面对当前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外汇管理在改革开放总体原则下守住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没有变。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外汇管理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便利正常贸易投资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预警,完善事中事后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这是外汇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推改革”与“防风险”一直以来都是外汇局的职责所在和主要任务。 因此,当前支持和便利市场主体正常合理用汇的原则没有变。为防止跨境资金大幅波动,近一段时期,外汇局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加强监测、规范业务、打击投机和违法违规等,截至目前没有出台任何限制购汇和付汇的新规定。例如,个人购付汇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境内个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没有限制和削减,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及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直接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经常项下交易,只要有真实背景,仍可凭交易凭证前往银行柜台办理。 同时,加强外汇收支真实性合规性监管的要求也没有变。目前,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开放的前提条件仍然是真实与合规,真实性合规性要求与便利化之间也不存在矛盾,只有在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为主、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贸易投资便利化才能获得真实、有效的保障,才能让绝大多数市场主体从中获益。今后,外汇局将继续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来监督真实性合规性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针对主要银行和企业的外汇收支行为进行重点监测与核查,指导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要求办理外汇业务,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同时,继续开展外汇业务相关检查,严厉打击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外汇交易、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活动。 2016-01-25/qingdao/2016/012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