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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贵港市检察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打击地下钱庄“60专案”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集,共1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作用,共同探讨2019年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推进问题。 2019-01-18/guangxi/2019/0118/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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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019-01-21/guangxi/2019/0121/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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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2019-03-19/guangxi/2019/0319/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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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一季度银企座谈会。杨正东副局长出席座谈会并传达2019年全国外汇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9年广西外汇和跨境人民币重点工作任务。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跨境办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27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国际业务工作的行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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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启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外汇服务进万家”活动,利用2019年寿城青年志愿者学雷锋集中服务日平台,开展了外汇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市民提供外汇业务咨询服务,宣传远离非法网络炒汇、远离地下钱庄理念,解读个人外汇政策。市民们纷纷驻足聆听及索取宣传资料,现场氛围热烈。活动累计接待咨询服务及政策解读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500多份,外汇知识覆盖面进一步拓延,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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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赴广西三环陶瓷小镇开展政策宣传。玉林市中心支局向陶瓷小镇赠阅了外汇管理、反假人民币、征信管理和国库知识等宣传手册,并就企业有意向开展的跨境业务进行了宣传讲解,进一步普及了外汇金融知识,促进企业积极提升利用政策红利意识、能力,获得企业好评。 2019-03-05/guangxi/2019/0305/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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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召开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政策宣讲会,对辖区27家外汇指定银行以及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银行企业进行宣讲。杨正东副局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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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组织参加在桂林市中心广场举办的全市学雷锋便民服务志愿者活动,并开展以“新时代新青年新雷锋”为主题的外汇知识宣传,青年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受到群众的好评。 2019-03-05/guangxi/2019/0305/1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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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副局长杨正东会见柳州银行徐广斌副行长一行,听取近期工作汇报,就参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工作进行指导。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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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4日,为加快推进对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外汇金融秩序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一行前往贵港市公安局开展工作交流。 2019-03-11/guangxi/2019/0311/1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