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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座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城市。近年来,深圳市凭借浓厚的科创氛围、完善的金融生态,成为科技金融模式创新的“试验田”。近日,本刊记者跟随中央媒体团赴深圳市,探寻金融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深圳故事。 深圳市,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1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密度居全国各城市第一;培育了超过13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连续三年新增数量居全国各城市第一;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6.67%,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针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股权+债权”“信贷+征信”“本币+外币”创新推出“腾飞贷”“科技初创通”“跨越贷”“科汇通”等多元化产品与服务模式,构建起覆盖企业从“种子萌芽”到“发展腾飞”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腾飞贷”助力高成长期企业展翅腾飞 “腾飞贷”是深圳科技金融先行先试的一个典型。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希望在不稀释控制权的情况下获得更高金额、更长期限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模式下获取股权增值收益面临较多政策障碍,难以实现风险收益平衡。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在信贷关系中引入全新的发展成果共享因子,提倡“先让利于企业、再适当分享发展成果”的理念,指导辖内商业银行推出“腾飞贷”业务模式,帮助企业“爬坡过坎”。 “腾飞贷”业务模式持续迭代升级,从1.0版本的“贷款利率挂钩企业经营成果”,到2.0版本的“贷款+未来长期金融服务”,再到3.0版本的“贷款+分享企业超额增值收益”,在信贷关系中引入远期收益分享因素,通过利率灵活定价、贷款风险与收益的跨期平衡,推动商业银行贷早、贷多、贷长期。 环球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慧文旅等领域的垂类大模型+AI全栈云行业应用服务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业务覆盖智慧文旅、智慧生态、城市服务等多个行业。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AI大模型行业应用渗透率提升,该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急需大额资金支持,在传统信贷模式下能够获得的授信额度却难以满足需求。为此,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通过“腾飞贷”3.0模式,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企业调研,联合行业专家与证券公司全面评估企业发展情况和技术价值,给予了企业50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王利民表示:“既要满足企业需求,又要着眼于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腾飞贷’是一个非常好的契合点。由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如果使用常规的债权风险定价模式,我们对科技型企业的覆盖面难以大幅度扩大。但是‘腾飞贷’这样有效的手段,可以让商业银行在加大对企业债权支持的同时,通过分享企业未来可能的高成长所带来的收益来平衡风险。这样能够进一步扩大我们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覆盖面。”截至2025年11月末,深圳已有25家银行与146家企业签约“腾飞贷”86.3亿元。 凝聚银行、征信、担保合力,打通科技初创企业信贷“最初一公里”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初创企业融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指导地方征信平台推出“科技初创通”,通过挖掘社保、税务、知识产权等数据中隐藏的科技信息,利用机器学习技术构造潜力科技企业评估模型,有效识别产业部门名单外的潜力科创企业和“未来之星”。 据深圳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征信)总经理刘振介绍,“科技初创通”是在深圳征信积累的工商、社保、资助补贴、税务、政务办事等公共数据和投融资、知识产权等产业数据基础上,打造的针对早期、小型初创科技企业的数字信贷解决方案。他说:“最早的时候,深圳征信平台数据服务科技金融主要是被动式的,金融机构在产品阶段、风险阶段、营销阶段需要什么数据,我们就提供什么数据,基本上由银行传统的产品体系驱动。但是,怎么样能够把我们数据库里的数据用好?怎么样更精准地洞察全市科创企业成长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平台在产品原创性层面做更多的工作,‘科技初创通’应运而生。”据了解,在2025年公布的深圳市政府培育名单企业中,“科技初创通”白名单覆盖率达到80%。“科技初创通”主动服务有效扩大了科技金融服务触及面和企业获得感,已累计服务超5000户早期科技型企业,累计放款80亿元。 在深圳,有很多上市公司在发展初期的第一笔贷款都是在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集团)的担保下获得的。2025年以来,深担集团积极参与并首批落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跨越贷”试点,通过政银担协同,为有订单、有技术但缺乏抵押物的成长型企业提供快速融资支持,帮助它们跨越融资重要的“第一步”。截至目前,“跨越贷”累计服务企业近70家,金额达2亿元。深担集团副总经理甘文媛介绍:“深担集团持续发挥政策放大器的作用,以‘有温度的金融’陪伴、呵护企业的每一步成长壮大,破茧成蝶。依托担保机构、银行、市融担基金及国家融担基金四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科创融资担保计划在不良容忍度(4%提到5%)、再担保分担比例(20%提到40%)上都有所提升,有效提振了金融机构‘敢贷、愿贷’信心,也让担保机构‘敢担’的底气更足。” 债券市场“科技板”激发民营创投资本活力 自2025年5月债券市场“科技板”设立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积极推动深圳企业和民营创投机构实现科技创新债券全国“首批发行”“首批注册”及首单风险分担工具落地。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成为全国首批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民营创投机构,于2025年6月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科技创新债券——25东方富海PPN001(科创债)”,首期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低至1.85%,并建立了“中债信用增进全额担保+深圳高新投反担保”的多方分险增信机制。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说:“一个地区的科技行业发展得好不好,跟创新生态有密切的关系,其中就包括金融对行业的服务扶持程度。在人民银行的支持下,我们发行全国首单成功挂网、簿记发行的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创新债券,所募资金专项用于投向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医药等硬科技赛道,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向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硬科技项目。” 深圳逐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逐际动力)是东方富海投资的一家聚焦全尺寸通用人形机器人的具身智能企业。企业在通用人形机器人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过程中,需要稳定的资本支持以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场景落地。东方富海看中企业所在的具身智能赛道的发展前景,参与逐际动力Pre-B轮投资。这笔资金不仅为逐际动力的技术研发提供了直接资金保障,还让该公司能够借助东方富海的资源优势,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在科研、制造、商业等场景的应用落地。如果企业希望通过信贷资金扩大产能,陈玮介绍:“像逐际动力这样我们有投资的企业,都可以由我们进行推荐,申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期限为2~3年的贷款。我们可以看到,各种融资方式特别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合度越来越紧密。”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里的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乘车驶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车窗外的一座座高楼不容小觑:这片总面积约3.89平方公里的土地,横跨深圳、香港两地,坐落着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高品质科研空间,汇聚了200余个高端科研项目、447家科技企业,拥有18名院士专家、1.5万余名科研人才,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最直接的对接点。河套发展署产业发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加快推动科研人员、货物、资金、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一号通道’已实现人员、车辆‘白名单’通行,河套深港跨境直通巴士通勤时间从50分钟缩短至30分钟。通过公共ERP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生物制品、科研货物、仪器设备等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这里也成为科技金融和跨境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为解决非企业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困难的问题,2023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推出“科汇通”试点,为合作区内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了新路径。香港城市大学物质科学研究院是“科汇通”试点最具代表性的受益者,通过“科汇通”从香港汇入开办资金,用于研究院装修、设备采购和人员支出等。截至目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目前已有4家科研机构通过“科汇通”办理科研资金入境,登记金额逾7700万元。202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科汇通”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深圳首创再获复制推广。 在深圳,这样的科技金融尝试还在持续发生。科技金融的蓬勃发展既离不开自上而下的举旗定向、顶层设计,也离不开自下而上的探索试验与锐意创新。在深圳这片创新沃土上,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正上演着一场精彩的“双向奔赴”。期待更多科技金融“首创”经验不断完善、成熟、推广,在全国各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场景中绽放出绚烂之花。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金融”) 2026-02-14/shenzhen/2026/0214/2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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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280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6647亿元,进口18114亿元,顺差853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3541亿元,进口4507亿元,逆差96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30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205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4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10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4276亿美元,进口3204亿美元,顺差10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7566 1072 贷方 30187 4276 借方 -22621 -3204 1.货物贸易差额 8533 1209 贷方 26647 3775 借方 -18114 -2566 2.服务贸易差额 -966 -137 贷方 3541 502 借方 -4507 -638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93 13 借方 -22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112 16 借方 -80 -11 2.3运输差额 -267 -38 贷方 891 126 借方 -1159 -164 2.4旅行差额 -1454 -206 贷方 423 60 借方 -1878 -266 2.5建设差额 131 19 贷方 195 28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2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4 1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2 -40 贷方 72 10 借方 -353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87 69 贷方 756 107 借方 -269 -3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31 61 贷方 961 136 借方 -530 -7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21 3 借方 -56 -8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9 1 借方 -39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2-03/shenzhen/2026/0203/2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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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一间实验室里,一家科研机构人员正调试着新到的实验设备。“以前境外科研资金入境要‘一事一议’,等审批下来得个把月,现在通过‘科汇通’,几天就能到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的话,道出了深圳科技金融创新的一个缩影。 从环球数科的研发车间,到逐际动力的机器人实验室;从南山的创投生态圈,到河套的跨境金融试点,从银行的产品迭代到政府的生态搭建……近日,财联社记者调研走访广东深圳多家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解码科技金融从“单点突破”到“生态协同”的破局脉络。 多位受访科技企业负责人坦言,科创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等特点,决定了传统信贷思维难以适配,银行创新信贷模式,给予了企业雪中送炭般的支持,以后希望继续获得更集中、长周期的资金支持。 解决传统融资模式不适配 信贷引入远期收益分享因素 “浦发银行的‘腾飞贷’3.0+知识产权抵押,给了我们5000万授信。”近日,在调研中,环球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环球数科”)董事长张卫平对记者直言,这笔资金成为公司AI技术攻坚的关键推力。 环球数科是一家主要从事智慧文旅等领域的垂类大模型+AI全栈云行业应用服务的“小巨人”企业。“作为轻资产研发型企业,资金主要砸在设备采购和高端人才引进上,环球数科曾一度面临传统信贷‘抵押物不足’的困境。”张卫平坦言。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AI大模型行业应用渗透率提升,环球数科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亟需大额资金支持。 与传统信贷不同,腾飞贷3.0版本引入“超额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如果企业贷前估值10亿,贷后因资金支持在未来一段时间估值增至15亿;而假设企业自然经营增值到12亿元,3亿就是超额增值,银行可按约定的适当比例分享该部分收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解释。 “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信贷需求较大,又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希望在不稀释控制权的情况下,能获得更高金额、更长期限的信贷资金支持。”在调研中,一家银行深圳分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对于银行而言,传统信贷模式下难以实现风险收益平衡。 “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指导辖内银行推出‘腾飞贷’业务模式并持续迭代升级,在信贷关系中引入远期收益分享因素,通过利率灵活定价、贷款风险与收益的跨期平衡,推动银行贷早、贷多、贷长期。这种模式既不稀释企业股权,又让银行能共享高成长红利,从而提高风险容忍度。” 从1.0版本的“贷款利率挂钩企业经营成果”,到2.0版本的“贷款+未来长期金融服务”,到3.0版本的“贷款+分享企业超额增值收益”,“腾飞贷”实现了银行企业共享发展成果。据了解,截至2025年11月末,深圳全市146家企业签约“腾飞贷”,金额达86.3亿元。 “股贷债保汇” 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支撑 如果说产品创新是“点”的突破,那么生态搭建则是“面”的覆盖。深圳正通过政府、银行、担保、创投、征信等多方联动,构建科技金融的“生态圈”。 对于更早期的“两有两无”企业(有核心技术、有专家团队,无资质、无稳定现金流),深圳征信平台的“种子贷”则打通了“最初一公里”。通过整合超30亿条公共数据,构建企业基本面、行业赛道、科技人才三大维度评分体系,无需抵押物即可授信。 “我们从深圳市当前存续企业中筛选出13万家潜力企业,已服务超1000家种子期企业,融资额近10亿元。”深圳征信平台负责人介绍。深圳征信平台汇聚政务数据与产业数据,形成“深圳+全国、政府+产业”的数据底座,为银行授信提供精准支撑。 “以前银行审批靠企业提交材料,现在通过平台能获取实时更新的社保、税务、知识产权数据,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上述负责人表示,平台推出的“科技初创通”已服务超5037家小微企业,放款80亿元。 另外,依托担保机构、银行、市融担基金及国家融担基金四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深圳“科担计划”将科技企业单笔贷款额度放宽至3000万,风险容忍度提升至5%,再担保分担比例提高至60%,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也让担保机构“敢担”。“我们用投资的视角做担保,看赛道、看团队、看技术路径。”深圳担保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通过“投贷联动”模式服务300多家企业,助推多家企业上市。 跨境融资方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汇通”打通了境外非企业主体资金入境通道。香港一些大学在河套设立的研究院,通过该业务快速汇入科研资金,“币种不限,无手续费,几天就能完成办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一线业务人员向记者介绍,“以前境外科研资金入境要‘一事一议’,等审批下来得个把月,现在通过‘科汇通’,几天就能到账。目前该模式已从河套推广至全国。” 而债券市场“科技板”的落地,进一步打通了股债联动路径。2025年6月,东方富海发行4亿元10年期科技创新债券,票面利率低至1.85%,所募资金专项投向人工智能、半导体等硬科技赛道,其投资的逐际动力,正是这笔“耐心资本”的直接受益者。 “东方富海的最新一轮投资,帮我们解决了人形机器人研发的资金难题。”逐际动力相关负责人说,资本不仅带来资金,还助推了技术在科研、制造场景的落地。 “通过指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股贷债保汇’从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向‘协同联动’,实现‘1+1>2’的乘数效应。”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财联社) 2026-02-27/shenzhen/2026/0227/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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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日的清晨,从香港科学园出发,乘坐跨境直通巴士越过深圳河,35分钟即可抵达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这一“点对点”的高效通勤,已成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过河者”的日常。 人员跨境往来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资金跨境流动的创新突破同样亮眼。全国首创的“科汇通”试点业务,成功破解境外非企业主体资金入境的制度梗阻,以“几天办结”的高效流程、灵活的币种选择和优惠的手续费率,为科研资金跨境调拨打通了便捷通道。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重大合作平台,自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下称《河套发展规划》)以来,短短两年多时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凭借“一区两园”的跨境优势,率先实现多项金融创新突破,让资金跨境流动愈发通畅,也让科技与金融融合更加深入。 “科汇通”从试点走向全国 科技创新,资金先行。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作为深港跨境合作的前沿阵地,曾面临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据可依、调拨不便的难题。为打通科研资金跨境流动“堵点”,落实《河套发展规划》中关于“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的专项部署,一场以“科汇通”为核心的金融制度创新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下称“河套深圳园区”)率先启动。 2023年9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为区内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新路径。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福田研究院(现更名为香港城市大学物质科学研究院)是“科汇通”试点最具代表性的受益者。这所QS排名前100高校,持续加大在河套深圳园区投入,通过“科汇通”从香港汇入开办资金,用于研究院装修、采购设备和人员支出等。 试点以来,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截至目前,河套深圳园区已有4家科研机构通过“科汇通”办理科研资金入境,登记金额逾7700万元。 “为跨境科研资金打通了便捷通道。”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周特立称,科汇通的服务对象主要为香港高校、研究院等在河套地区设立的非企业科研机构,主要是解决科研机构、高校等主体资金入境无法可依的难题,实现科研机构金融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优化。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获悉,从制度突破看,从此前的“一事一议”的特案处理,变为通用规范操作,明确资金入境制度依据和系统操作功能;流程也进一步简化,科研机构仅需提供事由及相关设立资料,直接到银行办理,一次提交,几天内即可完成。 “汇入币种不限,目前主要以港币为主。结汇便利,手续费有优惠,提供优质费率支持。”周特立说。 202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科汇通”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河套经验惠及更多科创主体。 科技金融绘就深港融合 一河两岸的河套,一湾碧水两城相拥。“科汇通”破解了资金入境的“最初一公里”难题,多元化的金融创新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保驾护航。 实际上,早在《河套发展规划》出台之前,河套深圳园区就开始探索科研资金跨境流动的制度创新,2021~2022年,通过“一事一议”形式放宽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准入门槛,先后帮助园区内企业舒糖讯息、业聚培福从境外借入低成本外债,补充自用科研资金。2023年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相关文件,在14个地区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 在知识产权融资领域,河套深圳园区持续突破,2025年9月24日成功落地知识产权证券化“2.0”模式,批量支持海梁科技等6家科创企业跨境融资。这一创新模式实现“双跨境”突破:首次引入境外资本通过QFII北上购买境内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首次允许境内企业持有的香港知识产权在境外完成质押、公证后作为增信资产,有效扩大了融资资金来源与质押物范围,让无形资产转化成发展资本。 从《河套发展规划》出台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到《河套发展规划》出台一个月的“科汇通”试点,再到知识产权证券化2.0模式落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逐步走深走实,迎接第一阶段发展目标“大考之年”,为推动科技金融和跨境金融试验改革、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供了肥沃的创新土壤。 如今,河套深圳园区汇聚200余个高端科研项目、447家科技企业,18名院士专家、1.5万余名科研人才,落地8家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5个大型央企研发中心或分公司。 (来源:第一财经) 2026-02-09/shenzhen/2026/0209/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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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2月,银行结汇22446亿元人民币,售汇1538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852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13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结汇3180亿美元,售汇217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949亿美元,累计售汇23983亿美元。 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19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0186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94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4790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244亿美元,对外付款710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972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670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2-03/shenzhen/2026/0203/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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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1万亿美元)。 2025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04.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2.64万亿美元)。 2026-02-03/shenzhen/2026/0203/2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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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截至2025年末) 2026-02-28/shenzhen/2026/0228/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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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6-02-28/shenzhen/2026/0228/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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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6-02-28/shenzhen/2026/0228/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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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02-03/shenzhen/2026/0203/2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