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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2年末中国对外债简表 2012-04-19/safe/2012/0419/6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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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等在梅地亚中心就“金融改革与发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祝寿臣]: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今天上午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五位嘉宾,围绕金融改革与发展这一主题回答记者的问题。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五位嘉宾: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先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先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先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先生。欢迎各位嘉宾。[09:03] [祝寿臣]:下面请记者提问。[09:03] [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我的问题是给周行长的。现在很多老百姓都选择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投到互联网金融或者理财产品上面,有人认为这将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请问存款利率何时能够放开?还有几天前,您说利率市场化短期内将推高利率,相应的市场风险是不是也会被推高?另外,2014年是改革之年,除了存款利率改革之外,我们今年在金融改革方面还有哪些值得期待?谢谢。[09:05] [周小川]:首先,市场上肯定是存在一种力量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因此各种新兴的业务、新兴的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存款利率最后要放开,这应该也是利率市场化中最后一步,因为其他的很多利率都已经放开了,存款利率放开肯定是在计划之中。我个人认为,是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够实现。[09:09] [周小川]:至于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管理方式、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变,市场上肯定会出现一些新的过去没有过的机会,这些机会可能会在短期内带来稍高一些回报的机会,因此市场会追求这些机会,所以可能就会有利率在一定期间内有上行的可能性。但是随着市场配置资源和广泛竞争的存在,实际上利率最后还是会有总供给、总需求关系的平衡,个别的机会会慢慢变小。[09:09] [周小川]:至于说今年其他方面的改革,大家可以阅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那里面金融改革有一段,里面所说的内容都是会执行的,只不过有些是可以在一两年内就实现,还有一些可能是在三五年的跨度内实现。但是现在也应该做好准备,有些能够起步的,尽快可以起步。[09:13] [周小川]:除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里金融改革那一段以外,金融改革的内容还在农村改革、市场配置资源、对外开放、科技、社会保障这些范围里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所以那些内容也都是要做的。谢谢。[09:13] [凤凰卫视和凤凰网记者]:我们看到银监会今年已经宣布民营银行开始试点了,而且我们看到头批的试点方案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等电商资本都相当引人瞩目,我们想请教这头批的五个试点,他们什么时候能挂牌营业?在现有的政策设计上,与现有的商业银行有怎样的区别?[09:20] [尚福林]: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之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民间银行,这是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也是中改办部署的今年要实施的一项改革项目。经过各地政府的推荐和报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在我们选择了一些民营资本共同参加第一批5家银行的试点工作,他们将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09:21] [尚福林]:这次试点民营银行,将采取共同发起人的制度,也就是说,每家试点银行的发起人不得少于2家民营资本。现在所选的这些民营资本,仅仅是参与试点的筹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监管和具备条件的改革要求,依法通过对股东的资质审查以后,再依法申请发起设立银行。[09:21] [尚福林]:这5家银行的试点,我们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地推进,至于说这些银行什么时候能够挂牌营业,主要取决于这些银行的条件是否成功。也就是说,挂牌营业的时间主要还取决于这些试点银行自身。[09:21] [尚福林]:关于这次试点的民营银行和现在的商业银行有些什么不同,既然都是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就要适用同等的国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监管管理。在这个前提下,因为试点,所以还是有一些个性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突出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他们要建立完全由资本说话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就是说,这些银行要依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开展业务,独立自主地去经营。[09:21] [尚福林]:第二,突出特色化业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小微,服务社区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层次的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体系。[09:22] [尚福林]:第三,突出风险和收益自担的商业原则,重点是要依法做好风险管控和损失承担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要制定“生前遗嘱”,防止银行经营失败后侵害消费者、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09:22] [尚福林]:第四,突出股东行为监管。重点是要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监管银行和股东的关联交易。股东对银行的持续注资能力和它的风险承担能力,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在这些方面,整体上讲,我们还缺乏成功的经验,所以要试点,通过试点以后,再逐步推广。谢谢。[09: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记者]:请问肖钢主席,2014年被很多人认为是资本市场的改革年,很多人也期待有一份像当年国九条一样的改革方案来全面改变市场的生态,请问2014年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任务和措施?谢谢。[09:28] [肖钢]:2014年资本市场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来展开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09:28] [肖钢]:第一,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大家都知道,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国务院已经做出了将“新三板”扩大到全国的决定。另外今年还将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09:28] [肖钢]:第二,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的改革。[09:29] [肖钢]:第三,进一步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09:29] [肖钢]:第四,大力发展私募市场。过去很多年,我们主要是在公募市场上采取的措施比较多,今年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要大力发展私募市场。[09:2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我的问题是提给项俊波主席,去年我们国家发生了像芦山地震、东北洪涝等等很多严重的自然灾害,巨灾频发对于这一方面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但是这项制度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来,能不能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具体的难点在哪里?另外今年巨灾保险制度方面有没有更具体的时间表?[09:30] [项俊波]:谢谢你的提问。最近几年,关于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问题大家讨论比较多,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确实,在我们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第一,这方面中央有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里明确谈到了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也谈到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第二是社会有呼声,这次两会期间,我参加了好几个省的代表团的讨论,很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问题。第三是群众有期盼。我们做过一个调查,问卷调查的结果是,现在82%的群众赞同和支持在我们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09:31] [项俊波]: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们国家还不到1%。比如说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是0.2%,还不到1%。如果我们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国际上的水平,我们只赔一半的话,比如整个损失的15%,保险业就能够支付赔款1270亿元左右,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09:31] [项俊波]:刚才这位记者谈到了,确实巨灾保险是个世界级的难题。怎么难呢?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巨灾保险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保险价格往往很高,群众买不起。但是如果价格过低,地震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第二,我们保险业发展历史不长,我们国家的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的实业还不强,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们国家现行的灾害管理体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汶川大地震以后,是各个省市对口支援,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而且人民群众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包括巨灾风险的投保意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09:33] [项俊波]:刚才谈到了下一步我们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想法,我们想主要是抓三件事:第一,制度设计。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来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第二,抓试点。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云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云南的楚雄地区,搞农房的地震保险试点,涉及50多万户农户。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承包地震、台风、海峡等一般性的巨灾及特殊性风险,覆盖深圳市每一个人口。第三,积极推动立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谢谢。[09:34] [深圳卫视记者]:我这个问题是问给外汇管理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近年来,外汇管理领域在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以及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都取得了哪些进展?接下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另外,深圳前海作为国家跨境人民币的实验区,不知道未来在加快跨界人民币业务方面会有哪些新举措?[09:39] [易纲]: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体制改革,在外汇管理上,我们近年来强调了五个转变,这是从理念上说的,大家知道,由于长期的行政管理,实际上这种改革最重要的是转变理念。我们提出了五个转变,要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要从事前监管逐步转变为重在事后的管理,要从重在管理行为,转变为对主体进行监管。就是对一个金融机构也好,一个企业也好,你把它各种各样的行为综合起来,对主体进行监管。第四是从有罪假设转变为无罪假设。第五是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09:39] [易纲]:我们实践这五个转变有好几年了,确实收到了成效。首先这个成效在便利化,便利贸易、便利投资,我们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同时我们也全面改革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完全取消了收付汇的逐笔核销。这样一个改革就大大的便利了企业,在我们一个大样本的调查中,企业办进出口收付汇的业务,原来平均时间办一笔业务要20多分钟,现在办一笔业务小于10分钟。[09:39] [易纲]:同时,我们也大大简化了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使得服务贸易的收付汇办理时间从每笔20分钟缩短为每笔只有5分钟,大大便利了企业,节约了他们的成本,节约了他们的交通费用。[09:40] [易纲]:第二体现在资本项下,我们通过简政放权,特别是对外债、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简化,稳步推进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09:40] [易纲]:第三我们大幅度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项目。近年来我们减少的行政审批大约有70%,这样也是提高了中国企业、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09:40] [易纲]:在方便企业减少审批的同时,最后一点我要强调的是,我们还是要加强监管,因为现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各种各样的跨境资金的流动性的风险还是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比较突出的。所以在我们便利化的同时,我们又要注重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把握住这个原则,我们还会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使得中国的企业和中国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09:41]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国际在线记者]:请问周行长,当前人民币在对外贸易往来中的使用度不断上升,据央行的数据,2013年的跨境结算量达到了5.16万亿,比上年增长了61%,而上海自贸区也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提供了新的动力,可以说人民币国际化正在快速推进。但是我们注意到也有人说人民币国际化是个漫长的过程,所以不能揠苗助长,在这里请问您到底人民币国际化还有多远的路要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把握怎样的速度、节奏和时间点?谢谢。[09:48] [周小川]:首先,人民币国际化,或者用人民银行的话,我们是说人民币在贸易与投资中的跨境使用。这些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基数很低,所以会看着增长率显得很高。但是实际上,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比重还是相对比较低的。[09:48] [周小川]:人民币国际化也有一个机遇,这个机遇就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大家对于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有某种程度的不满意,或者信心不足,所以他们也开始愿意更多地使用人民币。[09:48] [周小川]:应该说,人民币如果真是走向国际化,还有很多家庭作业没有做好,所以我们这些年主要注重于解除对于使用人民币的不必要的限制,包括一些法律法规、业务的条例,应该对人民币取消歧视,可以用硬通货的地方也可以用人民币,这些工作都没有完全做完。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你提的那个问题是对的,总体来讲,人民币要实现国际化,特别是在贸易和投资中的跨境使用的比重如果想明显提高的话,还是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过程。[09:49] [周小川]:在这个过程中,从人民银行的角度来讲,不去过多地推行人民币的使用,而是创造条件,从政策上、从实力上、从信心上逐渐创造条件,使人民币可以被大家选择使用,而用不用还要尊重市场参与者的选择,你愿意选择哪个货币就可以去选择,你要是愿意选择人民币,慢慢的一些障碍也都取消掉了。[09:49] [周小川]: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家庭作业里还有稳步推进和逐步实现人民币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这样能够在国际使用的便利程度上,在对人民币的信心方面,有更实质性的提高。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是说把自己的家庭作业政策改革做好了,对于推广人民币使用方面我们并不事先安排速度、节奏、时点。谢谢。[09:49] [湖南卫视记者]:请问尚福林主席,当前我们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是较为突出,特别是小企业主、农民等弱势群体,他们还是难以平等和体面地得到金融服务。我想请问尚主席,银监会下一步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09:58] [尚福林]:当前的金融服务同社会需求确实还有不少的差距。刚才这位记者同志提到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这些年银监会和银行共同努力,也做了一些工作,推进解决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五年在小微企业贷款和“三农”企业贷款中实现了“两个不低于”,即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09:59] [尚福林]:至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我们也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当前小微企业的贷款难主要还是难在信息不对称。银行在取得小微企业信息的时候,它的相对成本要高于中等企业和大型企业的成本。贷款贵,除了贷款利息有一些上浮之外,还有一些中间的费用,再加上一些担保费用,这样就出现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和贷款贵。再一个是贷款的覆盖面还不够。[09:59] [尚福林]: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建立信息平台,建立小微企业的信息平台,这样使银行可以比较方便地取得小微企业的经营信息。再有,我们鼓励政府和民间资本共同设立一些担保机构,解决担保难问题。另外今年我们还提出来,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在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前提之下,还要增加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率。[09:59] [尚福林]:对于“三农”贷款,我们提出要实现“两个全覆盖”,即金融服务要逐步下沉,到目前为止,在全国的乡镇一级已经实现了机构和服务的全覆盖,机构覆盖就是这些乡镇金融资源比较好,可以设一个机构,通过机构覆盖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覆盖率。所谓服务覆盖,就是有一些乡镇可能金融资源差一些,人员居住得也比较分散,在节假日或者当地赶集的时候,我们去个服务车,为这些农民提供服务。[10:00] [尚福林]:另外,现在我们还在积极推进利用一些科学技术,比如在行政村一级放一个自助服务机,当地的居民存取款的时候就不用跑得很远了,通过这些手段解决服务“三农”的问题,使得这些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10:00] [尚福林]:三中全会也提出要推进普惠金融,在这些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做工作,使更多的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更公平的金融服务。谢谢。[10:00] [中国日报和中国日报网记者 2014-03-11/safe/2014/0311/4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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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新闻报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刘云山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讲话等。外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催人奋进,对于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刘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外汇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易纲强调,外汇局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抓住坚强党性这个思想源头,不断深化教育和思想认识,要联系实际学、触及思想学,要学深学透,要学有所思,学有所行,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示范、立标杆。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始终把握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易纲要求,外汇局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字当头、体现整风精神,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不懈地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方面找根源,牢牢把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仅注重学习形式,更要注重学习效果,学以致用,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以理论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要针对问题的症结,提出治根治本的办法,善于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更好地用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来取信于民。(完) 2013-09-30/safe/2013/0930/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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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以改革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外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制度保障措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抓好惩防体系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把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安排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完) 2014-01-17/safe/2014/0117/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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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外汇局共接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2件,内容主要涉及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个人境外投资、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外汇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已圆满完成201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专门制定办法,保证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做好协调沟通,提高办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四是加强培训,严格督办。专门对两会建议提案承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加强工作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通报会,梳理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外汇局要把做好2015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试金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做好2015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完) 2015-02-26/safe/2015/0226/4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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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4年第4期 2014-03-31/safe/2014/0331/6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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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03-15/safe/2013/0315/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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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984亿元,支出12933亿元,顺差205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385亿元,支出10136亿元,顺差324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99亿元,支出2798亿元,逆差1199亿元。 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7996亿元,支出124938亿元,顺差23058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24亿美元,支出2006亿美元,顺差31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76亿美元,支出1572亿美元,顺差50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48亿美元,支出434亿美元,逆差186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743亿美元,支出20048亿美元,顺差3695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12 2015.1-12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051 23,058 14,984 147,996 -12,933 -124,938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49 35,933 13,385 133,668 -10,136 -97,735 2.服务贸易差额 -1,199 -12,875 贷方 1,599 14,328 借方 -2,798 -27,203 2.1加工服务差额 122 1,267 贷方 123 1,277 借方 -1 -1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141 贷方 29 223 借方 -12 -82 2.3运输差额 -335 -3,045 贷方 219 2,397 借方 -555 -5,442 2.4旅行差额 -1,135 -11,934 贷方 364 3,619 借方 -1,499 -15,554 2.5建设差额 104 390 贷方 187 1,019 借方 -84 -630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9 -186 贷方 46 311 借方 -55 -497 2.7金融服务差额 10 -21 贷方 19 138 借方 -9 -159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5 -1,302 贷方 5 67 借方 -160 -1,36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819 贷方 186 1,529 借方 -81 -71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5 1,168 贷方 407 3,641 借方 -302 -2,47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73 贷方 5 45 借方 -17 -119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6 -93 贷方 7 66 借方 -24 -16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2 2015.1-12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18 3,695 贷方 2,324 23,743 借方 -2,006 -20,048 1.货物贸易差额 504 5,760 贷方 2,076 21,444 借方 -1,572 -15,684 2.服务贸易差额 -186 -2,065 贷方 248 2,299 借方 -434 -4,364 2.1加工服务差额 19 203 贷方 19 205 借方 -0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 23 贷方 5 36 借方 -2 -13 2.3运输差额 -52 -488 贷方 34 385 借方 -86 -873 2.4旅行差额 -176 -1,914 贷方 56 580 借方 -232 -2,495 2.5建设差额 16 62 贷方 29 163 借方 -13 -10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 -30 贷方 7 50 借方 -9 -8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4 贷方 3 22 借方 -1 -26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 -209 贷方 1 11 借方 -25 -22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6 131 贷方 29 245 借方 -12 -11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 188 贷方 63 585 借方 -47 -39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 -12 贷方 1 7 借方 -3 -19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15 贷方 1 11 借方 -4 -2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01-29/safe/2016/0129/5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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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91亿元,支出10712亿元,顺差227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99亿元,支出8525亿元,顺差327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92亿元,支出2188亿元,逆差996亿元。 2015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3012亿元,支出112005亿元,顺差21007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40亿美元,支出1683亿美元,顺差35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53亿美元,支出1339亿美元,顺差51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7亿美元,支出344亿美元,逆差156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419亿美元,支出18042亿美元,顺差3377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11 2015.1-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78 21,007 12,991 133,012 -10,712 -112,00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75 32,683 11,799 120,283 -8,525 -87,600 2.服务贸易差额 -996 -11,676 贷方 1,192 12,729 借方 -2,188 -24,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109 1,145 贷方 110 1,154 借方 -1 -9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6 124 贷方 15 194 借方 -8 -70 2.3运输差额 -255 -2,709 贷方 194 2,178 借方 -450 -4,887 2.4旅行差额 -889 -10,799 贷方 321 3,256 借方 -1,210 -14,055 2.5建设差额 12 286 贷方 66 832 借方 -55 -54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177 贷方 22 265 借方 -53 -442 2.7金融服务差额 1 -31 贷方 10 119 借方 -8 -150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8 -1,147 贷方 3 62 借方 -91 -1,20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1 713 贷方 152 1,343 借方 -71 -6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5 1,063 贷方 288 3,234 借方 -223 -2,17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61 贷方 3 41 借方 -10 -10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77 贷方 7 59 借方 -6 -13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1 2015.1-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8 3,377 贷方 2,040 21,419 借方 -1,683 -18,042 1.货物贸易差额 514 5,256 贷方 1,853 19,368 借方 -1,339 -14,112 2.服务贸易差额 -156 -1,879 贷方 187 2,051 借方 -344 -3,930 2.1加工服务差额 17 184 贷方 17 186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 20 贷方 2 31 借方 -1 -11 2.3运输差额 -40 -436 贷方 31 351 借方 -71 -787 2.4旅行差额 -140 -1,738 贷方 50 524 借方 -190 -2,262 2.5建设差额 2 46 贷方 10 134 借方 -9 -8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 -28 贷方 3 43 借方 -8 -71 2.7金融服务差额 0 -5 贷方 2 19 借方 -1 -2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 -185 贷方 0 10 借方 -14 -19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 115 贷方 24 216 借方 -11 -10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 172 贷方 45 521 借方 -35 -35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10 贷方 0 7 借方 -2 -16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12 贷方 1 10 借方 -1 -2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12-30/safe/2015/1230/5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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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2810亿美元,对外负债4741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9亿美元。 在对外资产中,直接投资10383亿美元,证券投资257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56亿美元,其他投资13894亿美元,储备资产3590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7%、4%、0.1%、22%和5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28521亿美元,证券投资787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119亿美元,其他投资1089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0%、17%、0.3%和23%。 2015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净头寸 1 15,399 资产 2 62,810 1 直接投资 3 10,383 1.1 股权 4 8,49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1,891 2 证券投资 6 2,575 2.1 股权 7 1,591 2.2 债券 8 984 3 金融衍生工具 9 56 4 其他投资 10 13,894 4.1 其他股权 11 1 4.2 货币和存款 12 3,575 4.3 贷款 13 4,945 4.4 保险和养老金 14 178 4.5 贸易信贷 15 4,947 4.6 其他 16 248 5 储备资产 17 35,903 5.1 货币黄金 18 612 5.2 特别提款权 19 105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47 5.4 外汇储备 21 35,141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2 负债 23 47,411 1 直接投资 24 28,521 1.1 股权 25 26,335 1.2 关联企业债务 26 2,186 2 证券投资 27 7,875 2.1 股权 28 5,541 2.2 债券 29 2,334 3 金融衍生工具 30 119 4 其他投资 31 10,896 4.1 其他股权 32 0 4.2 货币和存款 33 3,831 4.3 贷款 34 3,867 4.4 保险和养老金 35 90 4.5 贸易信贷 36 2,847 4.6 其他 37 163 4.7 特别提款权 38 98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2015-12-30/safe/2015/1230/5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