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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了涉外经济营商环境,有力支持了河南涉外经济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河南省涉外收入824.2亿美元,同比增长8%,涉外支出678.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涉外收支顺差145.9亿美元,同比增长1.3%。 以经济责任审计、外汇管理合规性审计等日常工作为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代训,推动审计结果转化,有效提高了基层外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履职水平。2024年以来,共发现河南辖区4家地市分局业务合规等19条问题,提出14条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分局进行全面整改到位。 创新便利化+政策宣传、线上服务、汇率避险和减费让利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辖区银行向企业延伸外汇业务链条,增强企业政策红利获得感。为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果,该局持续增强企业获取政策的便利化程度,积极开展“经常学、经常讲、经常宣”活动,2024年以来,联合辖区银行以行政许可网上办、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名录登记改革、汇率避险产品推介、诚信兴商等主题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300余次,惠及企业2000余家。 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制定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实现四星级以上酒店、指定的休闲街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实现外币兑换全覆盖,支持美元、欧元等常用外币现钞兑换,实现外币卡人民币取现无障碍,进一步提高了河南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全省近2000个银行网点设立外籍来豫人员“绿色通道”,支持为外籍来豫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外币代兑机构150余家,支持外币卡取现自助终端近13000台。 2024-11-12/henan/2024/1112/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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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河南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认识,增强汇率风险管理能力,近期,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联合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河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举办河南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集中宣讲,全省近200家国有企业参加会议。 宣讲会强调,当前汇率波动加剧,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更应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等工具,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升国际竞争力。宣讲会邀请了中国银行总行专家就汇率走势、套期保值工具及策略进行了深入讲解,分享国有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为企业提供汇率避险策略和操作建议;豫光金铅公司作为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分享汇率避险经验及做法,为国有企业汇率避险提供了有益借鉴。 会议采取“大宣传+小座谈”的方式,在郑州主会场设置咨询台,“一对一”解决国有企业在汇率避险方面的疑虑与困惑;在各市分会场开展国企“面对面”座谈,一对一掌握辖区国企避险难点、堵点,汇政银联动帮助企业破解汇率避险路径。 参加活动的国有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宣传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现场咨询台的设置及座谈为提供了“一对多”交流的机会,不仅提高了企业对汇率风险的认识,也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他们将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为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24-11-06/henan/2024/1106/1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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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汇率风险管理工作部署,加力推动辖内汇率避险工作开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4月14日,青岛市分局召开2026年全市汇率避险服务工作推进会。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收支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全市30家中资银行分管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发言交流,张朝晖副局长通报了2025年以来全市汇率避险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2026-04-20/qingdao/2026/0415/2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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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08/hunan/2026/0508/2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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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安阳市分局加大外汇支持县域工作力度,有效支持县域涉外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做好外汇支持县域工作专项政策,提出提升外汇政策县域宣传效能、优化外汇服务供给、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及提升县域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等十条意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完善县域对接机制。根据相关县(市)政府关于政策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不定期组织各类银企对接、政策宣传、产品推介等活动。通过“安阳市外汇政策县域宣讲专家团”“外汇局+银行+企业”一对一精准辅导等形式进一步优化县域外汇服务,持续贯彻落实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深入县域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讲5场,政策覆盖辖内200余家涉外企业,帮助更多的县域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助力县域涉外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安阳市汇率避险业务新增县域“首办户”30户,县域贸易便利化企业已达18家。 优化外汇支付服务。多次召开外汇支持县域工作推进会,对辖内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全部商业银行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按季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抽查暗访工作,督导各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借助农历正月十六的安阳桥庙会、2024年安阳“甲骨文杯”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及优化个人外汇服务等政策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在安阳辖区的红旗渠景区、万泉湖旅游度假区等场景设立代兑机构13个,列全省第二位,其中县域外币兑换点8家,全面提升境外来华来安人员的支付服务体验。 2024-10-18/henan/2024/1018/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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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管〔2018〕4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渝汇综〔2019〕9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渝汇发〔2024〕13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相关操作指引的通知(渝汇管〔2020〕22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成渝外债便利化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22〕5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支持重庆高质量发展试点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发〔2024〕9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汇发〔2024〕25号) 四、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渝汇管〔2011〕14号) 2026-05-06/chongqing/2025/0320/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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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辖区实际,我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scwhg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政编码:61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真至:028-8526100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6年4月23日 2026-04-23/sichuan/2026/0423/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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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召开2026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条线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任桂花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桂花副行长充分肯定了2025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条线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就做好2026年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服务实体,积极落实各项便利化政策;三是强化政策传导,不断增强外汇服务获得感;四是强化监管效能,织牢跨境资金流动防护网。 会上,晋城市分局、临汾市分局、忻州市分局分别就科创型企业跨境融资、护航地方涉外经济、外汇管理与服务双提升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山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对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分局外汇管理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各市分局参会人员就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省分行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省会金融工作协调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外汇管理处全体人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分管局领导、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40余人在现场参会。 2026-05-08/shanxi/2026/0508/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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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09-27/dalian/2019/0927/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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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08/shenzhen/2026/0508/2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