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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7929亿美元,对外负债6804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988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023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235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19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579亿美元,储备资产3453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3%、0.2%、21%和3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487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857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9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29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4%和21%。 按SDR计值,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4451亿SDR,对外负债51733亿SDR,对外净资产22719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4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9883 22719 资产 2 97929 74451 1 直接投资 3 30239 22989 1.1 股权 4 26011 19775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228 3214 1.a 金融部门 6 4245 3227 1.1.a 股权 7 3927 298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318 242 1.b 非金融部门 9 25994 19762 1.1.b 股权 10 22085 1679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910 2972 2 证券投资 12 12353 9391 2.1 股权 13 7303 5553 2.2 债券 14 5050 38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19 167 4 其他投资 16 20579 15646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4631 3521 4.3 贷款 19 8085 6146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00 228 4.5 贸易信贷 21 6548 4978 4.6 其他 22 916 697 5 储备资产 23 34539 26258 5.1 货币黄金 24 1697 1290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2 404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8 74 5.4 外汇储备 27 32224 2449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1 -8 负债 29 68046 51733 1 直接投资 30 34877 26516 1.1 股权 31 32062 24375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815 2140 1.a 金融部门 33 2022 1538 1.1.a 股权 34 1817 13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06 157 1.b 非金融部门 36 32855 24978 1.1.b 股权 37 30245 2299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610 1984 2 证券投资 39 18577 14123 2.1 股权 40 10995 8359 2.2 债券 41 7582 576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95 224 4 其他投资 43 14297 10869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836 3677 4.3 贷款 46 3759 285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78 212 4.5 贸易信贷 48 3797 2887 4.6 其他 49 1150 874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6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10-12/jiangxi/2024/1012/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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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9月,银行结汇16829亿元人民币,售汇13417亿元人民币。2024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1914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778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9月,银行结汇2377亿美元,售汇1895亿美元。2024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6762亿美元,累计售汇17975亿美元。 2024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64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380亿元人民币。2024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38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7367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06亿美元,对外付款5704亿美元。2024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259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2566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10-25/jiangxi/2024/1025/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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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广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助推经营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持续营造崇信守法的营商环境。9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分局联合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越合规,越便利”诚信兴商外汇政策宣讲会。 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林浩致辞,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外汇检查处副处长刘向东讲话,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晖出席,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瑞金市金融服务中心等有关同志、中国农业银行代表、企业代表近100人参加宣讲会。 林浩代表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市外汇管理局对经开区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希望市外汇管理局和各金融机构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瑞金经开区发展,为涉外企业在外汇便利化、防范汇率风险上提供更多支持。 刘向东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外汇市场诚信氛围。积极树立诚信理念,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助力市场主体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二要提升风险意识,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强调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以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三要增强守法意识,合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业务理念,合法合规经营外汇业务。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分局、赣州市外汇展业合作机制特邀专家分别对近年来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案例、跨境人民币政策、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主题进行了宣讲。 2024-10-16/jiangxi/2024/1016/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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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会议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下一步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外汇管理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加大外汇管理政策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局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4-10-25/jiangxi/2024/1025/2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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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4-10-16/jiangxi/2024/1016/2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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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9月30日) 2024-10-16/jiangxi/2024/1018/2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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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4-10-16/jiangxi/2024/1016/2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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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4-10-16/jiangxi/2024/1016/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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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11-29/jiangxi/2024/1129/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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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潘功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10月以来金融工作情况,请审议。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关心金融工作,对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一届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李强总理对金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丁薛祥、何立峰等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金融工作,通过立法修法、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2年以来第三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力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 金融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2023年10月以来,金融系统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行业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加大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数次实施货币政策调整,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总量方面,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包括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降低政策利率、引导贷款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利率下行、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等,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结构方面,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传导方面,支持优化金融业增加值季度核算方法,治理资金空转,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汇率方面,强化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提升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超3.3万亿美元。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人民币贷款余额、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分别增长8.0%、8.1%、6.8%,均高于名义GDP增速。9月份,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处于历史低位。 特别是今年9月下旬以来,金融系统按照党中央部署,较大力度降准,实施有力度的降息,优化调整房地产金融政策,其中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惠及5000万户家庭,每年减少家庭利息支出约1500亿元。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鼓励长期资金入市,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市场反应积极正面,社会预期明显好转。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监管进一步强化,金融业运行总体稳健。一是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2024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80万亿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5.53%、不良贷款率1.56%,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5.5%,证券公司平均风险覆盖率266.6%、平均资本杠杆率19.5%,均显著高于监管标准,损失抵御能力总体较为充足。二是金融市场保持韧性和活力。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购增持,加强融资融券逆周期调节,查处操纵市场、欺诈发行行为。大力推动债券市场扩容,债券市场规模约170万亿元,居世界第二,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加强。外汇、期货、黄金等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三是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债券市场监管、外汇市场跨境交易真实性管理等制度加快完善。央地监管协同机制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四是金融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2023年10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384家次;金融监管总局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544家次;中国证监会处罚责任主体1311人(家)次;国家外汇局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178起。五是金融法治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推动金融法起草工作,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制定修订加快推进。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2023年10月以来,人民币贷款新增19.02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新增31.9万亿元;沪深北交易所共有118家企业发行上市,融资808亿元;企业和政府债券新增融资12.4万亿元。二是提升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方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科技金融方面,出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工作方案、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等举措,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16项措施。2023年10月以来,新上市企业中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占比92%,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5650亿元,科创票据发行5258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出台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中国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2023年10月以来累计发行绿色债券6254亿元。普惠金融方面,落实落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举措。对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放宽到单户授信2000万元。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等制度。养老金融方面,有序推进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商业养老金等业务试点发展。延长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限。加大公募基金养老产品供给。数字金融方面,加快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 (四)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一是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划转、“三定”制定、编制调整、内设机构优化、省市分支机构挂牌、县域机构人员转隶等顺利完成。二是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11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获批。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推出50多项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平稳开市。完善债券市场承销、做市、估值等制度。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序扩大。优化“债券通”、“互换通”直接入市运行机制,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依法批准外资在华设立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9月末,全国重点商户外卡受理覆盖率达99%;9月,超250万入境人员使用“外卡内绑”、“外包内用”业务,交易笔数、金额分别较2月增长145%、165%。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2024年1—8月货物贸易人民币收付占跨境收付总额26.5%。推出“三联通、三便利”金融举措,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华设立上海区域中心。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一是金融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积极成效。搭建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框架并持续优化,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和常态化统计监测、数据查询系统,明确融资平台退出政策安排,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和平台数量,防“爆雷”成效显现。二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调并统一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新增5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额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三是稳妥化解重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取得积极进展。四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出台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意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清理“伪金交所”活动。五是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冲击。坚决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繁荣安全。健全自主可控跨境支付体系,维护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安全稳定。六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健全金融稳定制度,存款保险机制可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 (六)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中央金融委和中央金融工委统筹指导下,金融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主动加强金融部门之间、金融部门与非金融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强化金融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中央和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全力配合二十届中央巡视,坚决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通推进十九届中央巡视等发现问题整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新型隐性腐败,持续加大惩戒力度。坚决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精准性,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动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继续实施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货币、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就业等政策形成合力。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严格实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非现场监管。抓好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全链条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依法实施机构和人员“双罚”。强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后续审议工作。推动加快制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大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着力点,激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的金融支持,完善创业投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机制。壮大耐心资本,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和绿色债券。落实好授信尽职免责等制度。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完善货币政策的执行机制、目标体系、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支持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股票市场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拓宽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渠道。发展多层次债券市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统筹监管。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持续做好重点群体支付服务。健全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推进香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强化金融监管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继续稳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市场化转型。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完善应对股票市场异常波动等政策工具,维护金融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4-11-22/jiangxi/2024/1122/2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