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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5-06-30/guizhou/2025/0630/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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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5年5月) 2025-06-30/guizhou/2025/0630/1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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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5-06-30/guizhou/2025/0630/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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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黔东南辖区榕江、从江县发生洪涝灾害。外汇局黔东南分局闻“汛”而动,应“汛”而为,用实际行动筑牢金融堤坝,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助力涉外企业渡过难关。一是闻“汛”而动,强化防汛工作部署。黔东南分局高度重视,督促辖区涉汇金融机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抢汛救助、资金保障等工作。二是应“汛”而为,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受汛期灾害影响,榕江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无法提供柜面、现场及机具服务,为此,黔东南分局鼓励银行网点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线上办理外汇业务,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三是向“汛”而行,助企纾困渡难关。黔东南分局积极指导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开展受灾涉外企业回访工作。针对受灾损失严重的企业,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还款计划调整、贷款展期等纾困措施,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资金负担。 2025-07-25/guizhou/2025/0725/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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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06-30/guizhou/2025/0630/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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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黔西南州分局外汇管理党支部联合州商务局机关党支部、兴义海关党支部、州税务局第六党支部,成功举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支部联学联建活动。通过集体学习、观看教育片、座谈交流的形式,扎实开展专题党建活动。此次活动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思想共识,筑牢遵规守纪廉政防线,增进监管合作交流互通,有助力于将党建合力转化为协同监管合力,提升联合监管质效。 2025-07-10/guizhou/2025/0710/1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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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贵州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举办2025年第1期“融•汇”讲堂。本期讲堂以“数智赋能‘五篇大文章’: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探讨”为主题,来自省分行及省分局科技部门的两名青年业务骨干围绕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及外汇领域的应用进行了交流分享。此次活动有效促进了全省外汇系统学习交流,为全省分局人员提供了人工智能应用思路和实践策略。 2025-07-15/guizhou/2025/0715/1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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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外汇局贵州省分局副局长一行赴六盘水市分局、工商银行六盘水分行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六盘水分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工商银行盘州支行“汇初心外汇服务站”建设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提出要求。 2025-07-21/guizhou/2025/0721/1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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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外汇局六盘水市分局对辖内直接申报企业进行了“一对一”上门培训。培训以PPT展示、互动交流、现场答疑等方式对新制度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申报主体的业务能力。 2025-07-18/guizhou/2025/0718/1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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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484亿元,进口15937亿元,顺差654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465亿元,进口3298亿元,逆差8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47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4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3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516亿美元,进口2711亿美元,顺差80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14 805 贷方 24948 3516 借方 -19235 -2711 1.货物贸易差额 6547 923 贷方 22484 3169 借方 -15937 -2246 2.服务贸易差额 -833 -117 贷方 2465 347 借方 -3298 -465 2.1加工服务差额 58 8 贷方 76 11 借方 -18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72 10 借方 -52 -7 2.3运输差额 -311 -44 贷方 718 101 借方 -1029 -145 2.4旅行差额 -880 -124 贷方 381 54 借方 -1261 -178 2.5建设差额 45 6 贷方 109 15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9 1 借方 -45 -6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4 1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3 -19 贷方 57 8 借方 -190 -2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0 18 贷方 349 49 借方 -219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01 42 贷方 670 94 借方 -369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2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2-26/guizhou/2025/1226/1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