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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积极响应国务院“六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对接企业需求,实施精准服务。成立外汇管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部署外汇管理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开辟绿色通道解决企业外汇资金难题的同时,加强对辖区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全方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好涉外金融服务。 关注企业用汇需求,打造“一企一策”的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外汇局北海市中心支局积极落实金融支持相关政策,为涉外企业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的足不出户全程“线上”服务。在接到辖区某中外合资企业急需借入1笔欧元外债,但因当前外债可流入额度不足而无法办理签约登记的诉求后,指定专人主动对接企业相关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该企业人员远程沟通,利用外汇局业务系统逐笔梳理该企业历年借入的外债数据,指导企业先办理以前年度没有全额提款的外债签约变更,由此释放了足够的外债额度,并通过接收企业电子单证审阅和邮寄材料同步快捷的方式为企业实现“非现场办件”,顺利为企业办理欧元外债签约登记,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疫情防控提供高效、优质的外汇服务。受疫情影响,辖区涉外企业普遍面临订单减少、利润下滑的困境。为了解疫情对辖区涉外企业生产经营及贸易投资的影响,外汇局北海市中心支局通过在线问卷以及微信、QQ、电话等方式对辖区60余家涉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涉及辖区电子、水产、林业、酒店、货运等行业,及时了解涉外企业复工复产的困难和需求,为后续快速对接企业复工复产的涉外金融需求提供了先行保障。在了解到辖区某水产企业需进口3000个口罩用于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后,电话指导经办银行工行北海分行迅速开通跨境人民币绿色通道,快速完成跨境人民币对外支付口罩款,全力支持企业全面复产复工。 指导银行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外汇局北海市中心支局建立与辖区银行的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指导辖区银行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保障。建行北海分行为减轻企业融资压力,积极寻求与海外分行的联动开展跨境风参、海外代付、国际商业转贷等融资业务,2月28日通过与建行悉尼分行的联动合作,利用境外融资成本低的价格优势,为辖区某大型企业提供海外代付美元融资,为企业节省资金成本约38万元人民币,整个业务流程用时较之前节省2-3个工作日。中行北海分行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北海某水产企业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融资,为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便捷服务。 2020-03-06/guangxi/2020/0306/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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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促进和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外汇管理,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现就做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是指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投资设立,经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或有关组织批准或登记,人员、业务、财务受该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在境外实质性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分支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或注销境外分支机构,应按照《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境外分支机构投资总额、境内方出资比例、境内方出资总额、出资币种等。 三、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凭备案回执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材料,在所在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律师事务所完成外汇登记后可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或境外资本变动收入汇回及结汇;律师事务所境外投资经营收益汇回,可保留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直接结汇。 四、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活动的事后监管。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中未予明确的管理事项,按同期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各分支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附件: 1.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回执 2.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3.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回执 司法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2020-03-16/guangxi/2020/0316/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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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广西区各外汇指定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州银行南宁分行,桂林银行南宁分行: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效解决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对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办理涉外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广西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应及时转发辖内办理涉外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联系。 联 系 人:陆文希、吴章芝 电话号码:0771-6111351、0771-6111798 附件: 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0年3月13日 2020-03-17/guangxi/2020/0317/1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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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到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外汇局广西分局调研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进展情况,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外汇局广西分局局长宋军陪同调研。 宋军局长通过演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边境口岸互市贸易结算信息系统、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系统、陆海新通道金融综合信息系统、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等五个系统建设运用情况,向自治区领导展示了跨境金融系统及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成果。鹿心社书记调研后强调,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必须抓好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助力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外贸经济的影响,用好货币政策和资本环境,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快建设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贸易流、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高效畅通。陈武主席强调,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西改革开放发展的重大支持,要充分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扎扎实实落实好国家批复的总体方案,千方百计集聚更多金融资源、要素,进一步壮大金融产业,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 宋军局长表示将继续按照党中央、总行、总局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加强与东盟和“一带一路”其他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服务国家周边外交和对外开放总体格局,为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贡献广西金融力量。 2020-03-18/guangxi/2020/0318/1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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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03-12/guangxi/2020/0312/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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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李俊健局长、谭建忠副局长到中国银行河池分行等银行开展专题调研,督促银行做好“两手抓”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涉外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金融风险防控,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 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按照相关部署并联系实际主动作为,通过各项举措做好外汇服务,打好涉外战“疫”攻坚战,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建立银行业务日报告制度,及时摸清银行业务办理能力,强化对银行指导。截止3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通过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窗口指导等方式,指导涉外银行为企业和个人办理疫情涉外业务54笔,折合4900余万元,有效的支持了涉外主体复工复产。 2020-03-12/guangxi/2020/0312/1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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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召开了部分重点银行金融创新座谈会,了解银行近期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的计划及措施,研讨自贸区建设的便利化措施、创新政策需求等。外管科负责人、各银行公司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钦州市中心支局与各银行分别介绍了自贸区试点政策业务开展情况,对下一步便利化措施和金融创新需求进行了讨论,表示将积极落实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及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若干措施,推动自贸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等平台金融创新发展。 2020-03-13/guangxi/2020/0313/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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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及对外贸易情况,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陈兵兵副行长带队深入贺州辖内2家出口企业调研,并向企业宣传全口径跨境融资、跨境金融区块链、“复工贷”等政策,一同前往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创新融资产品,以最优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调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家企业对跨境金融区块链政策意向较强,现场表示将尽快提出申请,以获取资金缓解对外贸易经营压力。 2020-03-18/guangxi/2020/0318/1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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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指南(2020年4月) 2020-04-09/guangxi/2020/0409/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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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指南(2020年4月) 2020-04-09/guangxi/2020/0409/1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