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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涉外知识宣传,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汇政策,2024年2月23-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分局借助元宵佳节契机,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汇小二”涉外知识便民宣传活动,将涉外知识融入元宵灯谜,为居民宣讲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侧重为需要留学或出境旅游的居民普及留学、旅游等个人外汇常用知识。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服务群众100多人次。 2024-03-01/guangxi/2024/0301/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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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县域涉外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2024年2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分局前往岑溪市两家电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调研中,梧州市分局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现状、经营模式和出口订单变化等情况,向企业解读最新的外汇形势和外汇政策,指导企业建立汇率风险中性管理体系。 2024-03-01/guangxi/2024/0301/2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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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430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56亿元,进口16053亿元,顺差250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44亿元,进口3677亿元,逆差15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2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16亿美元,进口2780亿美元,顺差13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971 137 贷方 20700 2916 借方 -19729 -2780 1.货物贸易差额 2504 353 贷方 18556 2614 借方 -16053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533 -216 贷方 2144 302 借方 -3677 -518 2.1加工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70 10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54 8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452 -64 贷方 517 73 借方 -969 -137 2.4旅行差额 -1225 -173 贷方 198 28 借方 -1423 -201 2.5建设差额 43 6 贷方 94 13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9 -20 贷方 3 0 借方 -142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1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1 贷方 103 15 借方 -322 -4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7 22 贷方 412 58 借方 -255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8 34 贷方 644 91 借方 -406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8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4-28/guangxi/2024/0428/2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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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三十六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原则,增加“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原则性条款。二是扩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渠道,增加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等内容。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明确区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和简易审理程序,增加中止、终止行政复议以及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决定、行政复议需听取当事人意见等规定,明确听证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要求等,强化外汇局行政复议监督。四是明确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增加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内容。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04-28/guangxi/2024/0428/2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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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2024年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钦州分行走进北部湾大学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开展外籍人员支付服务及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交流会。该校来自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近30名留学生及外籍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交流会分为两个环节。首先,宣传人员与留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讲解外籍人员开户、支付结算、结购汇等个人外汇金融服务政策,现场解答留学生在办理日常外汇业务中遇到的问题。随后,宣传人员与学校外籍教师进行座谈,帮助其更好地了解个人外汇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解决其薪酬购付汇办理中遇到的困难。本次交流会得到了校方的高度肯定。 2024-05-07/guangxi/2024/0507/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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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以马拉松活动为契机,深入贺州市5A级景区黄姚古镇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贺州市分局深入酒店、游客中心、周边商户,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居民、游客、运动员宣传个人本外币兑换政策。同时,结合黄姚古镇是外籍人员来贺旅游热门地点的特点,开展外籍来华人员汇兑、支付情况调查,掌握市场需求,有序提升外籍来华人员的用汇便利度。当日累计发放宣传折页200多份,提供咨询50多人次,受众面积约300人。 2024-05-06/guangxi/2024/0506/2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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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分行及桂林银行百色分行开展港澳台地区及境外来百人员优化支付服务交流座谈会。百色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境外学生代表、境外来百人员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百色市分局相关人员就个人结售汇、外币现钞管理、境外个人出入境支付等政策开展现场讲解,解答了境外来百人员关于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问题。 2024-05-06/guangxi/2024/0506/2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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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4-28/guangxi/2024/0428/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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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2024年7月) 2024-08-09/guangxi/2024/0809/2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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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南(2024年7月) 2024-08-09/guangxi/2024/0809/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