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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南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银行外汇业务联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了2018年南平市外汇管理工作情况,部署2019年外汇服务重点工作。参会代表围绕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此次联席会不仅加强了外汇局与银行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了外汇管理政策理念,同时进一步增强了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2019-04-08/fujian/2019/0408/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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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宁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金融机构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总局、省分局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了2018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本次座谈会进一步加深银行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有助于增强守法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涉外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04-15/fujian/2019/0415/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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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第五届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第二十二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在石狮服装城艺术展览中心隆重开幕。石狮市支局在会场设置外汇宣传展位,向与会中外来宾宣传外汇“诚信兴商”理念,讲解市场采购贸易、货物贸易、个人外汇、国际收支和跨境电商等外汇管理政策。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9-04-22/fujian/2019/0422/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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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中国银行泉州分行作为牵头行召开泉州市银行外汇展业自律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10家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行及泉州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部署2019年泉州市银行外汇展业自律机制的重点工作,研究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细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涉外经济活动的方案,为做好全年外汇金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03-22/fujian/2019/032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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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杭县支局依托“世界读书日”,联合县工商银行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人员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个人外汇管理、银行卡境外交易提现等政策法规,解答外汇领域热点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合理合规用外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意识,对打击地下钱庄、防范非法外汇交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9-04-24/fujian/2019/0424/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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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9年3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64件,其中国际收支类1件,经常项目类62件、资本项目类1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63件,受理单办结1件。 2019-04-03/fujian/2019/0403/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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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瓯市支局深入南雅镇集市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个人外汇管理知识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针对近年来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醒乡镇居民投资理财应通过正规渠道,杜绝违规分拆、非法换汇等行为。本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外汇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19-03-29/fujian/2019/032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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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 附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2019-03-19/fujian/2019/0319/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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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莆田市中心支局与莆田市公安局联合举办“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活动。莆田市中心支局在宣传活动现场摆放“网络炒汇不合法、资金安全无保障”、“境内个人购汇‘六不得’”、“合规用汇,你我同行”等展板,悬挂“倡导外汇诚信经商、服务涉外实体经济”横幅,开展外汇知识宣传。宣传人员发放外汇知识宣传资料,积极倡导依法合规用汇理念,重点围绕警惕网络非法炒汇、个人用汇知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宣传,提醒群众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因出借或泄露个人信息而成为外汇违法犯罪的“帮凶”,并自觉抵制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增进了群众对外汇知识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了解,取得良好成效。 2019-05-16/fujian/2019/0516/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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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赴辖内涉美企业开展外汇业务调研,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召开了外汇管理业务座谈会。会上,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出口贸易的影响,听取银行、企业相关意见建议。莆田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鼓励企业拓展非美市场客户,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议价能力,同时金融机构应创新外汇融资产品,不断提高外汇金融服务涉外实体经济的能力。 2019-05-20/fujian/2019/0520/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