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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双方就香港经济金融形势、两地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5-05-08/dalian/2025/0508/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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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吴雨)记者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今年“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银联、网联共处理支付交易234.39亿笔、金额7.64万亿元,较去年“五一”假期分别增长20.49%、3.21%。其中,处理境外来华人员支付交易笔数、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44.86%、128.04%。 2025-05-12/dalian/2025/0512/2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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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12/dalian/2025/0512/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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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19/dalian/2025/0519/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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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五一”假期,各地推出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文化活动和惠民举措,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假期5天全国国内出游3.14亿人次,同比增长6.4%;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1802.69亿元,同比增长8.0%。 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多彩。各地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以多元供给激发消费潜力、市场活力,为游客带来深度体验。深挖节日内涵,推出农耕展示等特色体验活动,展现劳动之美、文化之美。江苏苏州全域“AI避高峰”帮助游客优化行程,四川青城山景区推出外骨骼机器人和无人机送货系统服务,智慧服务给游客带来全新体验。夜间文旅经济活力迸发,广西多地通过惠民嘉年华、主题光影秀、特色音乐节等多元业态激活夜经济。假期期间,纳入监测范围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累计夜间客流量7595.44万人次,同比增长5.2%。 街区古巷、旅游演艺、文化新空间人气兴旺。热门城市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文博场馆客流集中。云南腾冲、山西隰县古巷等古城古巷热度持续攀升。安徽安庆、新疆喀什等地将文化演艺融入旅游场景,以文化亮点催生旅游热点,推出有品质、有流量的文旅产品。北京通州月亮河图书市集、广东深圳福田咖啡生活周等市集文化氛围浓厚。多地创新推出非遗焕新、潮流体验等多元业态,福建漳州木偶嘉年华、四川自贡彩灯博物馆手绘花灯等备受游客欢迎。 入出境旅游市场热度双升。入境旅游持续复苏,缅甸、韩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英国、泰国、菲律宾、俄罗斯、越南、日本等为主要入境旅游客源地,占外国游客总数的57.4%。重庆无人机灯光秀、魁星楼吸引大批入境游客打卡。以大熊猫等为代表的文创IP产品深受外国游客青睐。出境旅游持续火热,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澳大利亚、柬埔寨、俄罗斯等为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 文旅惠民活动集中开展。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旅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推出惠民消费券、景区门票减免促销、旅游直通车等一系列惠民举措。各地联动交通、住宿、金融等企业丰富消费惠民措施和优质产品,在合作平台发放旅游购物电子消费券包。中国旅游景区协会带动会员单位推出“景区欢乐消费季”。中国旅行社协会倡导旅行社推出景区免票、酒店折扣、机票立减等惠民礼包。 2025-05-12/dalian/2025/0512/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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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我们将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坚持“点、线、面”协同,加快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面向重点行业“一业一策”制定数字化转型指南,用3年时间建设200个高标准数字园区,分行业分区域布局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加强通用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研发布局和重点场景应用。此外,还将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优化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探索推进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建设。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启动实施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加强制造业品牌培育推广。 推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焕发新活力。实施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新动能行动,推进制造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扩大北斗应用规模;因地制宜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制定出台生物制造、量子产业、具身智能、原子级制造等领域创新发展政策。此外,推进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形成30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研究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推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开展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再培育10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同时,加大清欠等帮扶力度,建设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推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落地见效。 2025-05-19/dalian/2025/0519/2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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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满足最新国际标准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本次修订是《统计制度》2014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的第4次例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细分非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类别,提升数据报送便利性。二是将贸易信贷调查统计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整合数据采集要素。三是调整国际运输等调查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四是优化数据采集范围和要素定义,调整部分附录代码表。 修订后的《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提高申报主体数据报送便利性,更好指导各类主体进行统计申报,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好的统计保障。 2025-05-19/dalian/2025/0519/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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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外汇局金普新区分局积极落实各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近日,指导辖区农业银行金州支行成功落地金普新区首单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标志着金普新区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大连某金属制品制造企业主要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并将成品卖给同一境外交易对手,这一业务模式符合“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便利化政策要求,既能减少企业经营资金占用,又能降低财务及人力成本。金普新区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向企业宣讲相关政策法规、收付汇流程及数据报送要求,并对经办银行“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添加、业务单据梳理、轧差金额确定及国际收支申报流程等进行指导,成功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金普新区分局将持续关注涉外企业发展需求,以实际行动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争取更多首笔首单业务落地,助力新区企业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19/dalian/2025/0519/2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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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稳健增长,完成业务收入31479亿元,同比增长10.6%。分领域看,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达到20820亿元,占全行业收入近七成。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3540亿元,同比增长11.1%。一季度软件业务利润总额也保持了两位数增长,达到11.6%。一季度软件业务出口增速由负转正,出口达到131亿美元,同比增长2.4%。北京、广东、江苏、山东、上海软件业务收入居全国前五,呈现出强劲增长势头。 2025-05-19/dalian/2025/0519/2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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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英国伦敦出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2025年年会。参会各方就银行战略发展规划等议题深入交流。会议期间,朱鹤新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行长奥蒂尔·雷诺-巴索举行会谈,就加强双边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025-05-26/dalian/2025/0526/2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