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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24亿美元,较11月末下降635亿美元,降幅为1.94%。 2024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07/liaoning/2025/0107/2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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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 2024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9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1.14万亿美元)。 2025-01-24/liaoning/2025/0124/2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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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各在宁外资银行: 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机构申报主体及时进行涉外收入申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结合江苏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苏汇发〔2011〕4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各市分局、各银行应对申报主体加强宣传,督促其进一步履行好及时、准确、完整申报的义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5-84790177,025-8479023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5年1月24日 2025-01-26/jiangsu/2025/0126/1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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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各在宁外资银行: 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机构申报主体及时进行涉外收入申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结合江苏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苏汇发〔2011〕4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各市分局、各银行应对申报主体加强宣传,督促其进一步履行好及时、准确、完整申报的义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5-84790177,025-8479023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2025年1月24日 2025-01-26/jiangsu/2025/0126/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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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26/guangdong/2025/0126/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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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24亿美元,较11月末下降635亿美元,降幅为1.94%。 2024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26/zhejiang/2025/0126/2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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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889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049亿元,进口17440亿元,顺差660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986亿元,进口4418亿元,逆差14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246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90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7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8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61亿美元,进口3041亿美元,顺差720亿美元。(完) 2025-01-26/zhejiang/2025/0126/2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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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 2024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9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1.14万亿美元)。 2025-01-26/zhejiang/2025/0126/2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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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浙江等地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印发《浙江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三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四是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惠及更多企业集团,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1-26/zhejiang/2025/0126/2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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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8万亿美元)。 2024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9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1.14万亿美元)。 2025-01-24/jiangxi/2025/0124/2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