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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手册 2025-01-24/yunnan/2025/0124/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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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22〕1号文印发)第三章第十三条及附6《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并会同同级人民银行加强对主办企业资金池业务的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总结试点进展情况及监管措施、监管方式等经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宏观审慎管理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01-23/guangdong/2025/0123/2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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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24亿美元,较11月末下降635亿美元,降幅为1.94%。 2024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24/beijing/2025/0124/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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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完备的企业支持体系。近日,滨海新区分局与辖区租赁企业及其招商主管部门就新型离岸业务进行了交流。滨海新区分局详细了解了企业需求,并对相关外汇业务政策进行了宣讲。 下一步,滨海新区分局将持续跟进企业需求,为企业用会用好外汇政策保驾护航。 2024-10-16/tianjin/2024/1016/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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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分局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座谈,就新型离岸业务进行讨论交流。 2024-12-05/tianjin/2024/1205/2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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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分局召开专项业务座谈会,与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金融发展中心就新型离岸业务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对相关外汇政策进行宣导。 2024-12-04/tianjin/2024/1204/2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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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qingdao/2025/0123/2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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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liaoning/2025/0124/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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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shaanxi/2025/0124/2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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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jiangsu/2025/0124/1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