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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省个人兑换外币的合理和便利需求,促进我省对外交往及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邢毅副局长带领省分局业务管理处及相关的银行对申请开办外币代兑业务的山西宝华盛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调研活动中,首先听取了有关宝华盛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机构点设置、业务发展、业务运营规模、业务优势及潜在客户需求等情况的介绍。在深入了解企业的基础上,邢毅副局长指出,当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一系列简政放权、便利企业和个人的政策措施,与山西实际结合,如何让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及合力振兴山西金融等,都是山西省分局当前工作的重点。外汇局、银行、企业都要高度重视我省本外币特许机构推进工作,本着“重点扶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的原则,丰富企业业务种类,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服务质量,方便社会大众外币兑换,极大地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和发展。企业要严格执行外汇局政策,合法合规经营,注意把控风险。银行要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为用好用足政策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山西省分局也要增进与总局、银行及申请机构的沟通联系,通力配合,稳步推进本外币特许机构管理工作。 2015-08-05/shanxi/2015/08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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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文水县人民政府、文水县总工会主办,由人行文水县支行具体承办召开“诚信 和谐 共赢”政银企知识竞赛活动。吕梁市中心支局于敬礼副局长及文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企业代表等莅临现场。文水县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亲临会场进行了指导观摩。 整个竞赛活动贯彻落实《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外汇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既紧紧围绕“诚信 和谐 共赢”的主题,又打破以往传统、单一的银行内部宣传格局,首次将政府机关、企业融入其中,将诚信理念以通俗易懂、以点带面的方式向社会各个层面传播。此次活动的开展,传播了诚信文化、丰富“诚信兴商”宣传形式、扩大诚信宣传影响面,引导银企增强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认知度、使守信不渝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015-07-22/shanxi/2015/07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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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有效预防外汇业务系统风险,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8月14日,大同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应急演练。 在应急演练开始之前,参加演练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同市中心支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演练方案”,明确了参加演练人员的职责,模拟了各种场景,做到了心中有数。 演练结束后,参加演练的所有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肯定了演练过程中表现出的平稳、有序,同时也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做到有备无患。通过此次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了队伍的应变能力,为防范风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5-08-18/shanxi/2015/08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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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大同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总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视频培训会,卫文江副局长在大同分会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认真听取了王允贵司长的培训讲话,并结合工作实际,会后立即组织了讨论落实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落实申请与受理、项目审查与决定、听证、项目管理及要求、监督检查等规定。二是加强对银行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指导。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相关文件,确保政策规定落实到各自工作岗位中,指导具体日常操作。 2015-07-22/shanxi/2015/07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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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5日,朔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外汇管理人员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西城支行进行现场业务辅导。2015年7月2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迎来今年全市首笔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具体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西城支行来办理,朔州市中心支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到该行网点进行现场业务培训指导,在辅导过程中,以询问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办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流程以及业务风险点的控制,同时,还向银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强调“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对开展外汇业务的重要性。 2015-08-18/shanxi/2015/08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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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在太原召开全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气会,山西省分局邢毅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收支处负责人介绍相关政策及我省试点推进情况,省经信委、商务厅、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4家首批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办银行国际部负责人,省内17家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气会。 2015-07-31/shanxi/2015/07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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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阳泉市中心支局组织支局全体人员及辖内外汇指定银行业务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总局举办的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系列讲座(第3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分析》视频培训。通过培训,促进了各业务条线人员之间业务相互交流、沟通和了解,进一步强化了外汇管理干部利用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的能力,提升对各类外汇管理主体的监管水平,同时也加深了银行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和监测的理解。 2015-07-22/shanxi/2015/07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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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顺利完成,7月下旬,大同市中心支局于召集全市27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一是中心支局管理人员全面解读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二是重点讲解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是详细介绍了资本项目系统中新上线的“存量权益登记”模块使用方法;四是强调了完成该项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5-08-18/shanxi/2015/081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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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查找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提高外汇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分局关于2015年全省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大同市中心支局认真对待、积极落实,结合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自查、整改、落实和完善等工作。 2015-08-18/shanxi/2015/081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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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统称境外央行类机构)依法合规参与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现就开放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三种途径: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从上述三种途径中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在内的各品种外汇交易,交易方式包括询价方式和撮合方式,无额度限制。 二、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应当通过原件邮寄递交的方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备案表》(见附件)。 三、备案完成后,境外央行类机构通过人民银行代理的,人民银行将向其发送操作指引;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的,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并签署代理协议,代理机构将代理协议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后即可交易;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的,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接入等技术准备后即可交易。 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市场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境外央行类机构参与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服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9月30日 2015-10-14/shanxi/2015/101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