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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http://www.gov.cn/xinwen/2021-03/30/content_5596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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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是: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 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 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 (二)从主管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 (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四、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网上办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五、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税收管理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附件1说明第2点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 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 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主要内容和考虑说明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适应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要求,近年来,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为适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进行了探索实践。 为实现《意见》提出的“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目标,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公告》,为备案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可选的备案方式,并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减少备案次数,切实便利备案人。 二、《公告》推出的便利化措施 《公告》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便利化措施如下:一是多次支付仅需一次备案。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由原来的每次支付均需备案改为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备案,减少了备案次数。二是扩大免于备案范围。将财政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纳入到无需办理备案的情形,同时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的,取消税务备案的要求,相应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三是拓展网上办理渠道。《公告》明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四是满足备案人多样化办税需求。在推行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方式同时,保留了传统的纸质备案渠道,备案人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备案方式。 三、就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在《公告》施行前后如何衔接 《公告》施行前已经办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适用《公告》第一条“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的规定,即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无需再重复办理税务备案。 四、增加网上办理渠道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备案人选择网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提交备案资料,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备案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办理完毕后,备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反馈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五、如何在异地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及付汇业务 备案人可随时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备案。备案人填写《备案表》时,可按需要选择全国范围内的付汇银行。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即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2021-04-26/safe/2021/0426/18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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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6/content_5718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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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5/content_5718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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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4/content_57183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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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5/content_5718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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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7/content_5603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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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3/content_5718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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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举行集体采访。青海、宁夏、新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出席。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介绍了代表团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报告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 请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潘功胜同志。 潘功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晚上好。长期以来,媒体界和金融系统有着良好的互动,借今天晚上的这个机会,我也代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代表金融系统的广大员工,向大家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一共有44名代表,来自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有不少来自于基层一线。几天来,代表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发言积极踊跃、讨论气氛热烈。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主题鲜明、统筹全局、求真务实、催人奋进,金融代表团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是二十大报告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报告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的理论升华,是指引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金融力量。 谢谢大家。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过去十年,我国经济实力实现了历史性跃升,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请问这十年我国金融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谢谢。 潘功胜: 谢谢你的提问。在过去10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金融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大幅度提升。我们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覆盖了信贷、保险、债券、股票、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 从货币金融环境看,我国是近年来少数坚持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稳国际收支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金融结构明显优化,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制造业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二个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金融领域一批突出的风险点得到有效的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健康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 第三个方面,体现在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们持续优化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市场化法治化的水平。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通过改革开放,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第四个方面,表现在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目前,我国银行业资产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一,股票、债券、保险的规模位于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我们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人民币国际地位也大幅提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人民币已位居第三。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将人民币纳入储备货币。 十年来,我国金融事业取得的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谢谢。 香港经济日报记者: 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工作也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安排。想请问潘功胜副行长,金融系统准备怎样落实这些要求?下一步金融工作的重点在哪?谢谢。 潘功胜: 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是金融系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以二十大报告为指引,从宏观和战略的层面来说,金融系统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金融系统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维护好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第四,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第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金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金融干部人才队伍,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确保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走好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谢谢。 2022-10-21/safe/2022/1021/21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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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梅若 10月20日晚,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五场集体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作为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潘功胜介绍了代表团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报告情况,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过去十年我国金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金融业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潘功胜介绍,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一共有44名代表,来自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有不少来自于基层一线。几天来,代表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发言积极踊跃、讨论气氛热烈。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主题鲜明、统筹全局、求真务实、催人奋进,金融代表团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潘功胜表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是二十大报告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报告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的理论升华,是指引和激励全党全国人民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坚强领导,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金融力量。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潘功胜介绍了过去十年我国金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将其概括为四个方面。 潘功胜表示,在过去十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金融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大幅度提升。我们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覆盖了信贷、保险、债券、股票、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 从货币金融环境看,我国是近年来少数坚持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稳国际收支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金融结构明显优化,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制造业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二个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金融领域一批突出的风险点得到有效的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健康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 第三个方面,体现在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我们持续优化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升市场化法治化的水平。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通过改革开放,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第四个方面,表现在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目前,我国银行业资产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一,股票、债券、保险的规模位于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我们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人民币国际地位也大幅提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人民币已位居第三。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将人民币纳入储备货币。 “十年来,我国金融事业取得的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潘功胜如是总结。 当记者问到“金融系统准备如何落实二十大报告要求”时,潘功胜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金融业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第一,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金融系统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维护好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第四,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第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金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金融干部人才队伍,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确保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走好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潘功胜表示。(来源:金融时报) 2022-10-21/safe/2022/1021/21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