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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内设三个职能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和外汇检查处等三个职能处室。 国际收支处:负责开展辖区国际收支统计及结售汇统计工作;负责辖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预警;负责辖区银行外汇收支及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外汇市场、银行卡跨境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外币代兑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等监督管理;牵头负责辖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负责分局综合、文秘、外汇法制、依法行政、政务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业务档案、印章等工作;负责辖区外汇管理内审内控工作;负责辖区分局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本级党总支日常工作。 外汇管理处:负责辖内贯彻执行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工作;负责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收支和结售汇管理、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非现场监测与核查工作;负责辖内各市(州)分局和营业管理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相关业务及内控制度的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对辖内各金融机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工作;负责统筹开展政策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 外汇检查处:负责辖区违反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行为调查和处罚;依法组织实施辖区非现场检查分析和现场检查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辖区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公安、税务等部门调查涉嫌外汇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外汇非现场检查、外汇管理系统重要性机构外汇业务监测工作;负责指导银行外汇展业改革。组织开展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外汇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落实辖区外汇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金融科技应用及技术支持工作;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3号 邮编:610000 联系方式:028-85261002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024-10-30/sichuan/2019/0509/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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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忻州市分局组织召开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总行、总局及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对2025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银行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忻州市分局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外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通报了2024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结果。并就做好2025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持续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扩容增量。三是巩固“便利化+”服务模式,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扩围,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四是扎实做好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工作。五是全面优化外汇服务。六是进一步夯实外汇基础工作。 2025-04-03/shanxi/2025/0403/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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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州分局组织开展了“补短板 强素质 找差距 提效能”主题党日活动,州分局主管领导、外汇管理科全体党员及格尔木营管部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中的部分内容,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理论意义和精髓。同时,全体党员围绕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研讨交流,认真总结当前工作情况,深入思考各岗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努力方向和落实措施,并针对格尔木营管部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及人员调整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大家表示,要以学习贯彻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为起点,不断强化自身素质,补齐短板,为推动海西州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注入力量。 2025-04-03/qinghai/2025/0403/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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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2025-04-03/qinghai/2025/0403/1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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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5-04-03/xiamen/2025/0403/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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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3月31日) 2025-04-03/qinghai/2025/0403/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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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外汇局铜陵市分局联合铜陵市商务局、交通银行铜陵分行组织召开“‘铜’心协力 奔赴新蓝海”铜陵市外向型中小企业服务节暨圆桌会议。铜陵市商务局、交通银行总行和铜陵分行、中远海运公司及全市30余家中小涉外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外汇局铜陵市分局围绕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开展宣讲,市商务局为参会企业讲解“省市两级外经贸政策”,交通银行相关专家阐述了当前人民币汇率走势,中远海运公司向与会企业解读了应对国际航运新形势的具体举措。在答疑环节,各家企业就外汇衍生品、收付汇及外贸政策进行了交流,外汇局铜陵市分局就参会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予以解答。 下一步,外汇局铜陵市分局将继续积极探索“汇银企”三方合作新形式,助力铜陵涉外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5-04-03/anhui/2025/0403/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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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中国向俄罗斯出口了价值240万美元的啤酒,俄罗斯对中国啤酒的进口量几乎是2024年同期的两倍。去年,中国向俄罗斯出售了近3000万美元的啤酒。(文章来源:俄新社) 2025-04-03/heilongjiang/2025/0403/2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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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具有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已过适用期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通知》共废止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公告》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28/sichuan/2025/0328/2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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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7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394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21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093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7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5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874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3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8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9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0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34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433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15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8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62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3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719 1638 1239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9512 -9712 -7348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6 2024 1531 贷方 5 74708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2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83 2498 1891 贷方 8 67020 9364 7085 借方 9 -49137 -6866 -5194 1.A.b 服务 10 -3397 -474 -359 贷方 11 7689 1074 813 借方 12 -11085 -1548 -1172 1.B 初次收入 13 -3102 -433 -328 贷方 14 5778 807 611 借方 15 -8880 -1240 -939 1.C 二次收入 16 335 47 35 贷方 17 745 104 79 借方 18 -410 -57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394 -1873 -1415 2.1 资本账户 20 3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13397 -1874 -1415 资产 24 -8456 -1178 -895 负债 25 -4941 -695 -5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5570 -2177 -1645 2.2.1.1 直接投资 27 345 48 37 资产 28 -2096 -293 -222 负债 29 2441 341 258 2.2.1.2 证券投资 30 -10693 -1495 -1130 资产 31 -5836 -815 -617 负债 32 -4857 -680 -51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0 -17 -13 资产 34 -10 -1 -1 负债 35 -110 -15 -12 2.2.1.4 其他投资 36 -5102 -713 -540 资产 37 -2687 -373 -285 负债 38 -2414 -340 -254 2.2.2 储备资产 39 2173 304 23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675 235 17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7亿美元(折约2201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213 4239 3188 贷方 2 294853 41401 31186 借方 3 -264640 -37162 -27998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14 5390 4057 贷方 5 270126 37930 28570 借方 6 -231712 -32540 -24513 1.A.a 货物 7 54718 7680 5783 贷方 8 242778 34090 25678 借方 9 -188061 -26410 -19895 1.A.b 服务 10 -16304 -2290 -1725 贷方 11 27347 3840 2893 借方 12 -43651 -6130 -4618 1.B 初次收入 13 -9269 -1300 -983 贷方 14 22025 3093 2330 借方 15 -31294 -4393 -3312 1.C 二次收入 16 1068 150 113 贷方 17 2702 379 286 借方 18 -1634 -229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0932 -4340 -3262 2.1 资本账户 20 -8 -1 -1 贷方 21 14 2 1 借方 22 -22 -3 -2 2.2 金融账户 23 -30924 -4339 -3261 资产 24 -30031 -4215 -3175 负债 25 -893 -124 -8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5371 -4962 -3733 2.2.1.1 直接投资 27 -10928 -1537 -1159 资产 28 -12259 -1722 -1299 负债 29 1330 186 140 2.2.1.2 证券投资 30 -13401 -1876 -1416 资产 31 -15270 -2142 -1617 负债 32 1869 266 20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64 -51 -39 资产 34 -201 -28 -22 负债 35 -164 -23 -18 2.2.1.4 其他投资 36 -10678 -1498 -1119 资产 37 -6749 -945 -709 负债 38 -3929 -552 -410 2.2.2 储备资产 39 4447 623 47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19 101 7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9亿美元(折约648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4-03/shaanxi/2025/0403/2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