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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紧密结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支持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沿边开发开放为主线开展各项外汇管理创新工作,为自治区全面建设“草原丝路经济带”营造良好的涉外金融环境与政策氛围。 一、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缓解边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在国内信贷规模趋紧、境内外利差增大的背景下,内蒙古分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建设“草原丝路经济带”规划,利用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向区内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倾斜。2014年,我分局选择7家企业核定了外债指标。短期外债的使用有效缓解了中资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为增强区内中资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跨国公司外债、境外放款额度集中,提升企业集团内资金使用效率。 为振兴总部经济,2014年6月1日内蒙古分局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参与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内蒙古某股份公司作为我区首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取得良好收效,特别是外债额度集中后通过境外低成本的融资,取得了积极的新效果。目前,三家自治区龙头企业集团获批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集中管理境内39家成员企业和11家境外成员公司外汇资金。 该项政策一是通过对外债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的集中管理,解决了过去母子公司外债额度无法平衡的瓶颈,充分利用并且最大化了集团外债及对外放款额度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总部经济效应;二是搭建了境内外多币种双向流通渠道,以避免频繁换汇或错币交易带来的汇率风险和损失;三是提前享受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便利。 2014年以来,外汇局陆续出台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境外放款、跨境担保、特殊目的公司等简政放权政策,辖内企业利用这些政策,加大对境外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14年汇出前期费用614.84万美元,有效解决了以往境外投资企业由于资金不能及时汇出而错失投资机会的情况;境外放款资金汇出1195.07万美元,增长132倍;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大幅简化,便利了个人境外资本运作。 三、积极为区内企业向总局争取其他优惠政策。 内蒙古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某股份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为B+H、B+A股上市公司。由于该类公司没有外债额度,而公司发展又急需大量营运资金,因此企业通过境外融资走出境内融资贵的困境意愿强烈。外汇局内蒙古分局急企业之所急,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并得到支持和认可。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债额度的核定助推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 两个市场”,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贵难题,大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一带一路”是双向的开放战略,鼓励“走出去”,也积极“引进来”,这是我区构建“草原丝路经济带”的重要内容。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将不断尝试多元化的新举措,帮助区内企业更好地了解并运用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为自治区“草原丝路经济带”重大战略保驾护航。 2015-06-05/neimenggu/2015/06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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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和资本金结汇改革政策,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于5月28日召开全辖视频培训会议,对6月1日出台的两项改革政策进行培训。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呼和浩特地区开办资本项目业务银行的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外汇局各盟市中心支局全体工作人员和所辖地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工作人员共计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点,以及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登记的关键环节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项、风险点进行强调。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系统的各类业务具体操作方法以举案例形式进行详细讲解,并将登记业务中操作的要点、难点加以明确。最后对资本项目数据类型及产生机理、滞留数据的查询及产生原因、接口数据质量管理进行介绍。通过培训银行业务人员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操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对调整后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认识到系统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和资本金结汇改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培训会议结束时对外汇指定银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发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传导中介作用,积极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顺利实施。二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加大对系统业务人员的后续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银行政策审核和系统操作能力,实现改革平稳过渡。三是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需确定直接投资业务相对固定联系人,负责与外汇局工作对接,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协调,确保直接投资业务顺利办理。四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审核、统计、报告责任,外汇局将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事后核查和检查。五是要求外汇指定银行要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意义,对自身在直接投资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系统、清晰和明确的认识,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将监管中的重点、难点和风险嵌入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操作流程中。 2015-06-05/neimenggu/2015/060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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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盟市中心支局人员准确理解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精神,强化利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二期功能提高非现场监测和事后核查工作水平,部署2015年全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内蒙古分局于4月23日-24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利用与政策法规培训会议,并召开了2015年全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各盟市中心支局外汇科科长、资本项目业务人员及资本处全体人员共计36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议主要针对前期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二期功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使用难点以及二期重点模块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对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操作指引进行解读,同时还对调整后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等相关政策内容及外债管理政策执行中常见问题进行了强调。会上还印发了纸质试卷,对应知应会的内容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和现场笔试,全区资本项目业务相关人员对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及系统二期功能有了清晰的认识,对调整后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及外债管理相关政策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全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人首先传达了全国2015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盟市中心支局汇报了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及工作建议进行了交流。会议小结时,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对贯彻落实2015年重点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年资本项目各项改革措施;二是要落实好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有关要求;三是要落实好外债管理的最新要求;四是要强化政策传导,提高工作执行力;五是要切实转变理念,主动开展非现场监测和事后核查;六是要强化内控管理,基础工作提质提效。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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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资本金结汇改革政策,帮助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调整的内容及要点,确保改革政策在自治区顺利实施,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于4月14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通报会议,全区地方法人银行总行及各国有、股份制银行分行国际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了介绍,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登记的关键环节及操作中的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审核资本金结汇时注意事项进行强调,梳理了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 会上,对外汇指定银行贯彻落实新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总分行要做好对所辖分支机构资本项下业务的监督指导和培训。二是切实强化银行在业务办理、数据质量和内控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提高办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和办理能力。三是要求银行制定与新法规和外汇局系统相适应、完备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于保证改革后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结汇业务操作的准确规范。四是银行在执行相关政策、审核办理业务过程中将社会反响及时向外汇局反馈。 会议同时对外债项下相关业务问题进行了明确,介绍了资本项目银行分类监管原则,强调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和数据报送要求。 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的改革是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入关键阶段这一重要时点推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政策。此次政策通报会明确了银行在落实两项改革政策中的任务和要求,促进银行政策正式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为6月1日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政策在全区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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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辖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工作质量,确保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促进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对新法规、制度及办法的理解掌握,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于2015年5月29日组织召开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会议。内蒙古分局肖长江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呼和浩特地区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178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对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修订主要内容、2014版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跨境资金归集业务申报规则等内容逐一讲解,对业务操作难点进行详细解读。内蒙古分局国际收支处负责人通报了目前辖区各家银行国际收支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布置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最后,肖局长强调指出,为切实提高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水平,一方面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充分认识国际收支申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外汇局下发的各项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外汇局应丰富培训手段,加大指导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蒙古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机制。 此次会议参加人员广泛,内容丰富适用,效果良好,特别是对辖区下一步如何提高银行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质量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培训,辖区各外汇指定银行对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认识更加全面,对制度内涵理解更加深刻,对实际申报难点操作更加明晰。内蒙古分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国际收支统计宣传培训及核查力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推进内蒙古分局国际收支统计水平的全面提升。 2015-05-29/neimenggu/2015/05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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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体形势和外贸进出口企业涉外经营情况,有效监测宏观经济政策对辖区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企业的影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内蒙古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 一是经对自治区各外贸企业2014年进出口规模测算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评估,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择优遴选出参加问卷调查的第一批企业共60家。其中呼和浩特地区进出口企业16家,其他盟市地区44家。第一批问卷调查的60家企业对象的进出口规模合计占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的70%以上,所涉的24个行业是自治区外贸进出口的主要行业,对自治区外贸整体情况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是调查问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设计发放,被调查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互联网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按要求及时填写并上报问卷。问卷调查工作按季开展,相关进出口企业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指定本单位了解企业情况、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承担,积极配合外汇局开展问卷调查。 三是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有关业务要求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定期开展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0〕3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指数化试编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1〕11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外汇市场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3〕45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系统升级的通知》(汇国发〔2014〕2号)执行。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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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渠道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2月份在2013年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5个地区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部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允许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服务。 内蒙古分局为有效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虽然内蒙古地区电子商务支付机构数量不多,但有此需求的企业积极性很高。通过宣传,使这部分企业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及办理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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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外贸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提高辖区外贸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外贸队伍建设,提振企业信心,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会用政策、用好政策,2015年4-5月份,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在全区范围内以6个片区巡回方式组织开展了外贸政策实务培训。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由处室主要业务领导进行外汇管理相关操作实务宣讲,同时与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企业问题,与重点企业座谈或实地走访重点企业,广泛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业务指导,切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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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提高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创新外汇管理与服务而建设实施的。内蒙古分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有效支持企业参与使用联机接口服务。一是编制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相关宣传资料,就总局推出面向企业的联机接口服务的原因及目的进行说明。二是从提高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为出发点,加强与银行、企业的沟通与交流,了解银行、企业的情况及服务需求。三是筛选辖内98家业务量大,交易笔数多的企业展开宣传,加大了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企业了解了联机接口服务带来的便利,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015-05-29/neimenggu/2015/052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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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内蒙古分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汇政策宣传和外汇知识普及活动,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的理解与认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借助民族聚会时机,宣传外汇政策。内蒙古分局努力开拓视野,创新形式,利用民族节庆日开展宣传,增加了外汇政策宣传的生动性。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局利用传统民族节日进行外汇知识的宣传。如利用圣山祭祀日开展外汇政策的宣传;深入俄罗斯民族乡,组织开展了以“普及外汇知识,惠及百姓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解答俄罗斯族群众的涉汇疑问。乌兰察布市中心支局组织金融知识宣传队,深入到草原现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现场向群众讲解个人结售汇业务流程、限额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共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9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60多人次。 二、深入口岸市场、校园、社区宣传外汇知识。分局组织辖内中心支局不断丰富外汇宣传内容和形式,扩大外汇知识宣传的覆盖面。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组织人员分别深入对蒙、俄最大的农贸出口企业、农贸产品集散市场、学校和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重点开展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宣传活动,现场解答了出境旅游、学习、就医等如何购买外汇、如何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等问题。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提高了个人外汇知识宣传的覆盖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阿拉善盟中心支局选定口岸人流较为密集的主街道、规模较大社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资料阅览点、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向口岸群众宣传外汇知识,普及个人用汇常识。 三、针对不同涉外企业有选择的发放宣传材料。辖区各级外汇局积极为涉外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介绍相关政策。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中心支局通过对边境口岸地区涉外企业、商户集中宣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资本金意愿结汇、直接投资改革、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等简政放权和改革举措,提高了涉外企业和商户外汇风险防范意识。本次宣传活动共组织政策宣讲3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多份,接受群众及企业咨询80余次,政策宣传惠及150余家口岸涉外企业。 四、在涉汇窗口一线进行宣传指导。辖区各级外汇局在边境口岸金融机构网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中心支局在口岸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悬挂标语横幅、播放液晶屏,进行外汇政策宣传。呼伦贝尔、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通过在口岸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设立宣传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呼伦贝尔、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通过在口岸金融机构网点设立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外汇知识宣传手册400余册,提供咨询服务350余次。 五、利用地方政府平台开展面对面的知识宣讲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政策宣传的主动性,分局于5月协助二连浩特市政府在口岸开展了主题为“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解读”宣讲活动。分局业务人员就“跨境人民币政策与实务”、“涉外经济形势及2016年国际收支新制度要点说明”、“资本项目相关政策解读”和“口岸货物贸易和外汇管理浅析”作了专题讲解。二连浩特口岸金融办、6家涉外金融机构、40家涉外企业共80余人参与了讲座。通过宣讲活动,使口岸地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当前外汇形势和外汇政策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规范了涉汇主体行为,增强了职能部门、企业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外汇风险防范意识。 2016-07-19/neimenggu/2016/071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