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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债务人发生债转股、债务豁免、担保人代为履行偿还等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的,应在还本付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备案。非银行债务人提交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由外汇局录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并打印加盖资本项目业务印章后,交由非银行债务人留存。 2020-04-01/hebei/2020/0401/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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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豁免外债属于非资金划转类外债还本付息,企业须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申请书、债权人出具的豁免通知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外汇局审核后,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录入非资金划转类外债还本付息——债务豁免信息。 2020-04-02/hebei/2020/0402/1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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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资金的运用期限应与外债的还款期限相匹配。除“搭桥”外,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如审批部门或债权人未指定外债资金用途的,中长期外债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 2020-04-03/hebei/2020/0403/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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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模式适用于在我国成立的法人企业和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及外国银行分行,不适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房地产企业。 2020-03-31/hebei/2020/0331/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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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根据内部工资管理规定向其派驻境外的员工选择发放工资币种,包括按一定比例发放人民币工资和外币工资。 2020-04-07/hebei/2020/0407/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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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债务人外债专用账户中的利息收入,可参照经常项目管理规定办理结汇。 2020-03-27/hebei/2020/0327/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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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全辖)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3-31/hebei/2020/0331/1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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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月,银行结汇10200亿元人民币,售汇920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91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459亿美元,售汇131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4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546亿元人民币,售汇749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654亿元人民币,售汇171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4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8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8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01亿元人民币。截至2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49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21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2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599亿元人民币。 2020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026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883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914亿美元,累计售汇270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0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66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06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2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5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77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0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57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85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723亿元人民币。 2020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21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18541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71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923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7929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30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748亿美元,对外付款265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6亿美元。2020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4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45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87亿美元。 注:1.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4-17/hebei/2020/0417/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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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极大地便利了境内机构跨境融资。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的上限较低,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项试点政策较好地满足了中关村部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上述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同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 2020-04-16/hebei/2020/0416/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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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水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外汇业务联席会议。 此次联席会议通过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听取了各银行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外汇业务开展情况的介绍,通报了衡水市2020年第一季度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非现场核查情况,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衡水市中心支局全体人员,衡水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38人参加了会议。 2020-04-14/hebei/2020/0414/1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