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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审内控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提出2017年内审内控工作总体思路: 继续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外汇管理大局,以确保依法合规、提升履职绩效、切实防范风险目标,完善内审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内审内控创新研究,建设高素质内审内控队伍,不断提升外汇管理系统内审内控工作水平。 2017-05-15/zhejiang/2017/0515/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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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4月14日,浙江省分局外汇检查处在嘉兴召开2017年全省外汇检查暨内审内控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外汇检查和内审内控工作。 2017-05-15/zhejiang/2017/0515/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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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银联将对境外保险类商户实施单笔限额5000美元政策。此事的相关背景是什么? 答:外汇局和中国银联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该文更新并废止了汇函〔2004〕19号文),共有4个商户类别码(MCC)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保险类商户既有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也有具有资本项目投资性质的人寿险。考虑到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旅游或商务交往时,有购买小额保险的需求,为了落实银行卡项下经常项目可兑换政策,外汇局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在此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既满足小额保险的合理需求,又实现对涉及资本项目的投资性保险的限制。 近期,中国银联对境外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保险类商户未使用对应行业类别的限制类商户类别码,因此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的执行效果。 外汇局一直并仍将继续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用于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 注:商户类别码(MCC)是具体标识一家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的代码。 问: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是否可以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 答: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与中国银联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均可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日前,外汇局已要求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发卡行,按照合规性、真实性的要求,执行金额限制类商户的规定。 问:境内银行卡持卡人可否通过多次刷卡规避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限制? 答:境内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其在境外旅游消费或商务交往中正常合理的保险需求。对于持卡人通过多次刷卡从事其他目的保险交易的情况,外汇局将充分利用银行卡交易有记录可查这一特点,会同银行卡组织、发卡行,对于涉嫌多次刷卡交易的持卡人、商户进行重点监测。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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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专项行动要求,浙江省分局省、市、县三级外汇管理部门上下联动,充分利用非现场分析优势,多措并举,全面铺开线索排查工作。 一、依托总局,认真摸排下发线索 浙江省分局高度重视总局下发的线索,第一时间组织非现场分析骨干对总局下发的33类线索进行分类、汇总和深入排查。一是根据属地原则,将数据进行拆分后按地市下发;二是对于33张数据表格,重点筛选多次重复出现的、已列入检查部门关注对象的可疑主体;三是利用外汇检查分析系统,拓展数据期限,对较为可疑的企业实施主体分析,全面排查收付汇等数据,提高线索精准度。 二、部门互动,挖掘日常监管信息 在线索排查过程中,浙江省分局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优势,积极关注日常监管发现的可疑信息。一方面,在检查部门筛选出可疑线索后,业务部门随即参与,共同会诊,切实提高线索精准度。另一方面,对于日常监管发现的可疑交易,业务部门也积极与检查部门沟通,力求拓展线索来源。 三、自主排查,积极关注可疑违规点 在集中力量分析总局下发线索的同时,浙江省分局同时要求辖内支局通过自行设计非现场指标等方法,对近期可疑的违规热点进行关注。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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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的要求,明确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重点。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台州市中心支局分别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和支局召开开展便利和规范外汇收支专项工作会议。辖内各县(市)支局分管局长、外汇管理股股长、各市级外汇指定银行分管副行长及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会议。外汇局台州市中心支局副局长蒋文超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科长对便利和规范外汇收支五项政策措施进行介绍说明,并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进行了口头传达。随后,蒋文超副局长对1月26日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进行了传达,全面深刻分析了当前跨境资金流动形势,要求全辖外汇局系统要认清形势、立足大局,真实、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并就做好便利和规范外汇收支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二是严格把关,加强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三是规范业务,完善银行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四是强化服务,配合外汇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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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结合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扩流入”精神,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对跨境电商B2B2C经营和销售模式展开快速调研,并就跨境电子商务B2B2C模式引发的贸易结算问题与商务部门沟通,由商务部门牵头并认定B2B2C经营企业,在企业提供相关真实性的基础上,与海关、国税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企业B2B2C经营和销售的合理价差,外汇局以此为依据促进其货物贸易资金合理回流,切实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2016-01-20/zhejiang/2016/0120/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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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6日下午浙江省政府召开浙江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梁黎明副省长讲话,杭州市及省商务厅分别汇报了杭州综试区建设进展情况,杭州海关、省检验检疫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省国税局等部门做专题发言。朱文剑副行长代表杭州中支与外汇局就2015年支持综试区主要工作及2016年工作打算做了具体阐述。 2016-01-20/zhejiang/2016/0120/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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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组织2015年新批准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2家试点机构连连银通及网易宝开展业务座谈会,听取2家机构2015年试点情况汇报,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约谈首批获得试点资格但业务停滞的某家支付机构,要求其重视跨境业务资质,尽快拓展业务规模。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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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至27日,浙江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外汇检查处结合形势特点,提出2016年外汇检查工作的6个创新:一是发现一种违规新动向;二是引入一种检查新方法;三是开辟一片检查新领域;四是获得一种案件线索新渠道;五是实现一种新的检查组织方式;六是研究信息报告归纳总结的创新。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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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局按照收支缺口较大、辅导期企业流出金额较大的原则确定2016年第一期经常项目非现场监测企业名单共54家,启动非现场监测。根据大额及异常购付汇约谈制度,组织嘉兴和萧山两地对总局下发的大额购付汇企业开展约谈。 2016-02-16/zhejiang/2016/0216/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