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收看大会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求真务实,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大家一致认为,“两个确立”是全党的意志和民心所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鲜明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更加坚定自觉地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使命,持续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贡献力量。 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牢记“三个务必”,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完) 2022-10-18/safe/2022/1018/2156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 2022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80.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29万亿美元)。 2022-10-28/safe/2022/1028/21645.html
-
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完) 2022-10-25/safe/2022/1025/21610.html
-
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071.htm
-
2022-10-20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9/content_5719452.htm
-
2022-10-18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7/content_5718916.htm
-
2022-10-19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8/content_5719380.htm
-
2022-10-31http://www.gov.cn/premier/2022-10/28/content_5722388.htm
-
2022-11-03http://www.gov.cn/premier/2022-11/02/content_5723876.htm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 为符合国际收支统计国际新标准,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同时,根据新国家标准,启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上述两项新分类和代码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具体实施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主要涉及的代码 (一)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用于涉外收支交易申报。涉外收支交易是指国际收支交易和其他与涉外收支业务有关的经济交易。本次修订并发布的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为《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以下简称新交易代码,见附件1)。《涉外收支交易代码表(收入/支出)》见附件2。货物贸易核查项下的境内收付款、非货物贸易核查项下境内收付汇和外汇账户内结售汇的交易编码应在此范围内选填。 (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申报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随同新交易代码调整。国际收支交易编码采用了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的部分内容:其中收入未启用“121050”、“121060”、“121070”、“521010”、“621050”、“621060”、“621070”、“622040”、“622050”、“622060”、“622070”、“821041”、“821042”、“822041”、“822042”、“822050”和以“92”开头的收入交易代码;支出未启用“121050”、“121060”、“121070”、“521010”、“621040”、“621050”、“621060”、“621070”、“622040”、“622050”、“622060”、“622070”、“821041”、“821042”、“822041”、“822042”、“822050”和以“92”开头的支出交易代码。 (三)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随同新交易代码调整。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为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中以“5”、“6”、“7”、“8”和部分以“9”开头的交易编码。其中部分以“9”开头的交易编码是指收入交易编码不包含“921030”、“922010”、“922090”、“925010”、“925020”、“929030”、“929080”;支出交易编码不包含“921030”、“922090”、“925010”、“925020”、“929030”、“929080”。 (四)根据新国家标准,启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以下简称新行业代码,见附件3)。 二、关于代码切换的实施步骤 (一)业务切换。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各银行)应在5月1日零时起,在自身业务系统中启用新交易代码以及调整后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资本项目项下交易编码和新行业代码。5月1日起,各银行应引导申报主体按照新代码进行申报。 (二)系统切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4月30日23时59分最后一次按旧代码执行国际收支、单位基本情况表、账户信息等接口数据入库操作,并及时进行错误反馈。自5月1日零时起,各银行应按照新代码填报或报送接口数据(含5月1日前发生但尚未申报以及5月1日前已申报待修改数据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业务系统均不再接收和使用旧代码。 如无其他要素发生变更需按规定重新报送的,历史数据(含业务和档案数据)均不需要按新代码重新报送。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各银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本行历史数据按照新旧代码转换表转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政府网站(www.safe.gov.cn)和银行信息门户网(http://banksvc.safe)提供新旧代码转换表。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部分业务系统将在5月1日至3日期间停止对外服务,开展新旧代码切换工作。具体内容将在政府网站和银行信息门户网进行公告。 (三)原推荐性国家标准《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GB/T 19583—2004)已向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同步修订。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银行,并对辖内申报主体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与新交易代码相关的业务联系电话:010-68402448;与新行业代码相关的业务联系电话:010-68402459;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84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1.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 2.涉外收支交易代码表(收入/支出)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新旧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 附件2: 涉外收支交易代码表 附件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新旧对照表 2014-04-17/safe/2014/0417/21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