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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县域“汇初心”外汇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近日,外汇局毕节市分局统一设计“汇初心”外汇志愿服务形象标识,包括外汇义务督导员岗位牌、志愿者绶带等,进一步宣传展示“汇初心”党建品牌理念,树立良好形象。 2025-10-21/guizhou/2025/1021/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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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外汇局黔南州分局到外贸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增强运用汇率避险工具管理风险的能力。 2025-10-20/guizhou/2025/1020/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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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10/content_7046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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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5-11-03/hainan/2025/1103/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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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5-11-03/hainan/2025/1103/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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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外汇局黔西南州分局深入册亨县对新设外贸企业开展调研,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现场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等政策知识进行宣传解读。 2025-10-28/guizhou/2025/1028/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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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外汇局安顺市分局举办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培训会,帮助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辖内银行金融机构、涉外企业代表参加。 2025-10-27/guizhou/2025/1027/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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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5-11-03/hainan/2025/1103/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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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恩施州分局扎实开展202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越诚信越便利,营造良好外汇环境”的宣传主题,为市场主体讲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着力推动汇银企多方联动,切实提升外汇服务质效。 一是联合宣讲齐助力。恩施州分局联合当地商务局、农行举办以“外汇服务全球共赢”为主题的政银企专题宣讲活动,辖内40多名进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外汇局和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对外贸企业外汇业务实务操作进行了培训,讲解了外汇部门的管理政策、便利化政策措施、汇率避险知识,以及外汇融资诈骗和非法买卖外汇案例。 二是实地走访摸需求。恩施州分局组织辖内银行全面开展涉外企业实地走访工作,畅通银企沟通渠道,精确解决涉外企业在业务办理中的实际困难。活动月期间,全州外汇从业银行共深入30多家重点涉外企业实地走访,传导“越合规越便利”外汇政策导向,宣传外汇知识,宣讲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案例;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外汇金融服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三是专项培训送知识。恩施州分局积极参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服务茶产业发展,助力大宗茶出海”专题讲座。外汇局工作人员结合外汇监管实践,系统梳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跨境人民币结算路径、恩施州外贸形势及茶企支持举措,并围绕“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在互动环节回答学生关于“茶企如何缩短出口收汇周期”、“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跨境直播带货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等提问。 在活动月期间,恩施州分局组织各外汇从业银行,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策导向,营造合规便捷的外汇市场环境。部分银行在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展播宣传标语,分发诚信兴商宣传折页等。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外汇政策答疑40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云上恩施 2025-10-28) 2025-11-03/hubei/2025/1029/2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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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便利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和从事外汇业务的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均指机构总部,以下简称“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报表,增强数据报送的安全性,提高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分支机构审核、汇总及分析报表数据的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了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软件(以下简称“中资软件”)。目前中资软件的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中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软件直接报送外汇资产负债报表,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可以通过该软件完成报表的审核、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以及对机构报送情况的考核等。 为使中资软件合理有序地向全国推广,根据该软件建设要求和推广计划,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启动该软件的试点及上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2010年1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开展中资软件试点工作。软件试点期间,各中资金融机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相关要求,通过中资软件完成“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两期外汇资产负债报表的报送工作,各分局应按照汇发[2009]6号文件的要求,通过中资软件及时审核所辖中资金融机构报送的报表。为保障数据报送的可靠性,试点期间各中资金融机构仍需报送外汇资产负债报表的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指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专线或光盘等存储介质报送的EXCEL电子文件,下同),各分局仍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内部邮箱报送电子报表,并留存所辖报送主体的纸质报表。 二、中资软件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上线。上线后,各中资金融机构应按照汇发[2009]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中资软件完成外汇资产负债报表的报送工作,同时及时报送相应的纸质报表,但无需报送电子报表;各分局应按照汇发[2009]6号文件的要求,通过中资软件及时审核所辖中资金融机构报送的报表,同时留存所辖报送主体的纸质报表,但无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内部邮箱报送电子报表。 三、各中资金融机构在报送外汇资产负债报表时,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汇综发[2009]82号)(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统一使用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银行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 各外汇局分支局应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受理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工作,审核所提交的有关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有效证明文件。在外汇代码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金融机构标识码信息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部(总公司),其级别应选择为1级行,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编码应填写其主管部门批复的机构编码,如确实没有相关机构编码,则录入NA备查。 四、中资软件试点期间,各中资金融机构(包括曾经报送过外汇资产负债报表的中资金融机构)根据《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软件操作手册(金融机构版)》指导要求,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互联网地址:http://www.safesvc.gov.cn)”,并在中资软件中补录入2009年1-11月各期外汇资产负债报表;各分局根据《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软件操作手册(外汇局版)》指导要求,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内网(内网地址: 2010-01-28/safe/2010/0128/5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