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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简称间接申报)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为更好帮助银行及申报主体掌握间接申报要求,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例分析》)。 随着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境贸易投资的业务模式愈加多样化,客观上对银行及申报主体的申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例分析》立足提高间接申报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结合涉外业务创新发展的实际,针对间接申报实践中的常见疑难问题,以案例形式展示具体申报内容,涵盖159个间接申报类别,详细解释间接申报范围、居民与非居民身份认定、经常账户及资本与金融账户各类业务申报原则等申报重点难点。每个类别均包含制度详解和若干申报案例,方便银行及申报主体按类别查询,高效便捷完成间接申报。 欢迎银行和广大申报主体下载使用《实例分析》,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在办理间接申报时参考。下一步,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将对《实例分析》持续更新。(完) 2024-07-19/tianjin/2024/0719/2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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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做币种变更登记时,实到注册资本和实缴出资额按哪天的汇率折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1.3.4第三条,原则上按资金入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不同外币间套算率进行折算。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3.4第一条,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在登记完成之前,除支付(含境外支付)特殊目的公司注册费用外,已对该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其他出资(含直接或间接装入境内资产或权益、境外出资)行为的,且存在合法返程投资架构或潜在返程投资架构的,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手续,并在书面申请中详细说明出资情况及理由。 2024-07-24/tianjin/2024/0724/2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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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需要先去外汇局办理登记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2024-07-17/tianjin/2024/0717/2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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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tianjin/2024/1031/2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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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tianjin/2024/0809/2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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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tianjin/2024/0918/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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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tianjin/2024/0918/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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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tianjin/2024/0813/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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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指南(2024.10) 2024-10-31/xinjiang/2024/1031/1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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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指导浙江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组织开展的2024年支持涉外开放经济“高质量服务、高水平开放”浙江省跨境金融优质服务竞赛决赛在杭州顺利举行。 本次竞赛以“高质量服务、高水平开放”为主题,旨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建设一支专业过硬、高素质的外汇联络员队伍,持续优化外汇金融服务,高效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竞赛共有52家银行、200余名选手参赛,历时两个多月选拔,经过激烈角逐,12名个人选手和12家银行团体最终脱颖而出荣获一、二、三等奖。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积极指导浙江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持续加强省市县一体化管理,主动探索、积极创新,全力支持浙江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是抓住机遇,着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2023年底成功争取到总局支持,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至全省,落地一揽子便利化政策,成效居全国前列。支持7家特大型跨国公司参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跨境收支规模逾50亿美元,有力支持跨国公司全球资源配置。 二是立足省情,有力增强以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的金融服务质效。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400余家涉外酒店已设立外币代兑点,实现了四星级以上酒店全覆盖。企业汇率避险管理能力持续优化,推动掉期业务纳入担保增信政策,1-9月全省新增“首办户”5000多家,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统筹推进,全力实现“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平衡。2023年以来,在总局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5家全国性银行试点工作在浙江省内推广,推动浙商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3家银行获批试点运行。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金融为民”“外汇为民”理念,汇聚众智、凝聚众力,全面提高全省银行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外汇服务实效。 2024-11-05/zhejiang/2024/1105/2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