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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19-07-03/hubei/2019/0603/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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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月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8-01/ningbo/2019/0801/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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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691亿元,支出13073亿元,顺差2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78亿元,支出10406亿元,顺差397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3亿元,支出2667亿元,逆差13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0亿美元,支出1900亿美元,顺差38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89亿美元,支出1512亿美元,顺差57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387亿美元,逆差19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18 380 15,691 2280 -13,073 -190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972 577 14,378 2089 -10,406 -1512 2.服务贸易差额 -1,354 -197 贷方 1,313 191 借方 -2,667 -387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87 13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65 9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330 -48 贷方 239 35 借方 -570 -83 2.4旅行差额 -1,163 -169 贷方 185 27 借方 -1,348 -196 2.5建设差额 46 7 贷方 80 12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3 5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1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5 -20 贷方 35 5 借方 -17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215 31 借方 -152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1 12 贷方 340 49 借方 -260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8-02/xiamen/2019/0802/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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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于2019年6月28日起上线试运行。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 三、意见收集 试运行期间,欢迎您在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过程中提出宝贵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到邮箱:xzspxm@mail.safe.gov.cn。 2019-08-02/ningbo/2019/0802/1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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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云南省被国家口岸办列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功能第二批试点省份,在省口岸办指导下运维方迅速部署上线金融功能,积极组织首批客户体验,当日18点45分,河口某进出口企业通过云南“单一窗口”成功实现与建设银行金融服务签约绑定,并相继体验预约开户、外汇汇入账户订阅等功能。截至目前,全省已有三家企业完成签约。 2019-08-02/yunnan/2019/080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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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月2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08-02/ningbo/2019/0802/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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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691亿元,支出13073亿元,顺差2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78亿元,支出10406亿元,顺差397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3亿元,支出2667亿元,逆差13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0亿美元,支出1900亿美元,顺差38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89亿美元,支出1512亿美元,顺差57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387亿美元,逆差19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18 380 15,691 2280 -13,073 -190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972 577 14,378 2089 -10,406 -1512 2.服务贸易差额 -1,354 -197 贷方 1,313 191 借方 -2,667 -387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87 13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65 9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330 -48 贷方 239 35 借方 -570 -83 2.4旅行差额 -1,163 -169 贷方 185 27 借方 -1,348 -196 2.5建设差额 46 7 贷方 80 12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3 5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1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5 -20 贷方 35 5 借方 -17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215 31 借方 -152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1 12 贷方 340 49 借方 -260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8-02/shenzhen/2019/0802/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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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湘潭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4家外汇指定银行召开了电子渠道个人结售汇系统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各外汇指定银行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30余人参加本次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主要内容为,了解各外汇指定银行电子渠道个人结售汇系统的具体运行情况及数据采集情况。14家银行代表先后就本行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发言,并回答了外汇局提出的8个问题。 湘潭市中心支局在详细了解了各家银行的情况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视数据质量。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学习,引以为鉴,杜绝类似问题再发。认真学习总局最新下发的《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积极配合完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归集相关工作。二是提升服务意识。上半年湘潭市中心支局出台了个案处理暂行办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好“精准监管”各项举措,为实操中个案问题企业和个人排忧解难。对企业、个人提出的需求,要加强沟通汇报。继续立足辖内外汇业务,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配合完成在湘潭大学开展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培训宣讲和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企业外汇管理政策培训宣讲。三是加强调研分析。要多思考,多提供一些好的有价值的信息点。积极配合完成企业出口不收汇情况、外汇指定银行网点优化情况、全市企业境外投资情况、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模式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调研。 2019-08-01/hunan/2019/0801/1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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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各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切实提升全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水平,7月24日至25日,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在永州组织召开资本项目政策研讨会,全省13个地市州中心支局资本项目业务骨干及分管科长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围绕两大主题展开,一是资本项目管理处业务骨干讲解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基础知识与实务;二是采用了典型发言加业务讨论的创新模式,会前各地市中心支局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共报送了十三个学习议题,会议代表围绕各自报送议题逐一进行发言,与会人员参与有关业务讨论后,处领导逐一进行答疑并点评。最后重申了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理念的重要指导作用,要求各地市中心支局加强对银行履行展业三原则的指导,强化与省分局、银行的双向沟通,优化外汇服务。 本次会议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一是系统性强,囊括了所有资本项目业务基础知识,有助于新上岗人员尽快熟悉资本业务,二是互动性强,通过典型发言、讨论交流、一对一的答疑点评深化了学习效果;三是指导性强,切实帮助各地市中心支局解答了日常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会议现场 2019-07-29/hunan/2019/0726/1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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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外汇局岳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19年二季度外汇指定银行联席会议,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履行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零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2019年半年度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情况、数据质量情况及全市外汇收支运行情况,针对日常监测监管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后由外汇管理科各岗位人员围绕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银行操作实务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辅导。最后由13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作经验分享和交流。参会人员踊跃提问,互动频繁,气氛热烈。此次会议帮助银行机构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提高了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对于促进银行合规经营、防范业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2019-07-31/hunan/2019/0731/1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