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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以深圳双区建设为契机,做好改革试点“排头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创新发展,推动实现高效、安全、低成本的经常项目资金结算,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021年深圳出口2982.2亿美元,同比增长21.6%,规模连续29年居内地外贸城市首位。2021年深圳市经常项目收支6457.7亿美元,同比增长18.8%,较2012年末增长59.8%,服务了深圳市超过10万家涉外企业、近1000万用汇个人。 改革赋能,“放管服”激发市场活力 管理方式由事前转向事后。2012年和2013年,相继实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全面取消进出口事前逐笔核销以及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等制度;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审核全部直接在银行办理,基本取消前置证明要求,大幅简化单证审核。这两项改革推动业务办理精简化、电子化、个性化,目前已经惠及深圳超过10万家企业,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推进业务办理精简化。精简许可事项,经常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由15项精简化至6项,目前99.9%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清理整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合并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等多类账户,推动部分银行试点本外币一体化账户,降低企业操作成本和账户管理成本。 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质量。建立“绿色直通车”定向联系与服务机制。2014年起,深圳外汇局选取百余家代表性企业,开展定点联系、跟踪监测、业务指导等方式,提升外汇政策的适用性,满足主体差异化诉求。 率先试点,优质企业便利化增加企业底气 2018年11月,深圳成为首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试点地区。深圳外汇局2019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同年3月业务正式落地,首批5家银行、12家企业参与试点;此后逐年放宽银行和企业申请条件、拓展业务范围,指导银行为优质外贸企业实施更加便利的贸易收支措施。截至2022年8月末,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覆盖9家银行、206家企业,累计收支超700亿美元。 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由形式转向实质,逐步构建起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树立“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市场导向。试点以来,银行根据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从表面单证审核转向注重业务实质,由“事前审核”转为“事后抽查”,实现跨境结算“秒申请、分钟办”。优质企业节省提交单证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跨境结算效率和金融服务获得感提升,跨境结算的确定性增强,拓展跨境业务更有底气。 立足双区,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受益于双区建设政策利好和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圳地区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业务领跑全国。深圳外汇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国家外汇局的指导下,根据外贸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等特点,推出多项支持措施。 丰富结算渠道。2013年,全国首批试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办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便利“买全球、卖全球”进入寻常百姓家。 拓展审核手段。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审核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结算业务,2019年底落地全国首家试点银行,截至2022年8月末全国14家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其中7家银行选择在深圳落地,银行家数占比全国第1,累计收汇约3亿美元,服务客户8千余家、超两千万笔交易订单。 拓宽结算路径。2020年起,深圳外汇局率先落地外综服企业代办跨境电商出口收汇业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系统数据为依托,通过银企系统直联传输中小企业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其代理的中小微跨境电商办理出口收汇业务。截至2022年8月末,累计代办出口收汇135.9亿美元,助力5.7万家商户便捷收汇,解决了新业态收款周期长、结算成本高等“痛点”。 支持贸易新模式。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专项支持。2021年底,外汇局出台全国性支持政策,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助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优化产业链、供应链。截至2022年8月末,全市20家企业,办理新型离岸贸易超3亿美元,涉及支持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保税加油业务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积极支持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发展。2021年6月29日落地以来,截至2022年8月末累计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燃料16.9万吨,跨境收支1.1亿美元。 数字赋能,持续提升跨境结算电子化水平 推动政务服务电子化。2019年起,深圳外汇局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积极宣传推行“网上办、邮件办、邮寄办、电话办”。目前贸易企业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均可网上办理,已做到业务当日办结,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企业和银行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2022年1-8月,深圳外汇局办理对外业务超1.3万笔,其中网上办理率69.7%。 支持外汇业务电子化办理。2019年,深圳外汇局和税务部门通过税务备案信息交换,丰富数据基础,有效解决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问题,便利“一次备案、多次付汇”,避免企业“多头跑、重复跑”。鼓励银行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审核电子单证,2016年,深圳外汇局全国首家推行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审核影像资料试点,逐步实现单证审核电子化,为后续在全国推广该业务奠定良好基础。支持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结购汇业务,线上办理比例超九成;网上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留学购付汇、驻外员工薪酬结汇等业务流程不断优化,节省客户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向银企提供数据接口。2014年,深圳推出全国首家外汇局与企业的联机接口服务,实现企业和外汇局间数据批量交换,支撑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从人工操作转向系统导入,企业填报更加省时省力。帮助企业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外汇局通过共享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等多种方式丰富银行真实性审核手段,实现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均衡发展。 下一步,深圳外汇局将抓住建设“双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深圳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独特优势,引导银行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切实优化外汇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10-10/shenzhen/2022/1010/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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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以跨境投融资改革创新助力深圳“双区”建设,十年间深圳外商直接投资累计流入近1000亿美元。十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先后推动15项“深圳首创”或“首批试点”的跨境投融资创新政策落地见效,其中14项已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出深圳金融力量。目前,深圳已成为全国跨境投融资最便捷、便利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一、先行先试,探索资本项目更高水平开放 1、跨境资金池政策迭代更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始终坚持在跨国公司资金池领域积极探索,深入参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顶层方案设计,推动跨境资金池政策从本、外币业务分头管理的模式向本外币一体化、便利化的方向四次迭代升级。2021年3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全国首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2022年7月试点再次扩容升级,实现了跨国公司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显著提高企业资金归集、调拨效率,助力企业增加财务收入,减少人工,减少税费,并打通意愿购汇路径,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注入新动能。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企业共办理资金池业务近万笔,金额合计近380亿美元。 2、跨境双向股权投资管理政策持续升级。2012年和2014年,深圳先后启动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成功实现境内外私募创投资本双向循环。2021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对QFLP和QDIE试点政策再次进行了修订和升级,简化办理流程,拓宽投资范围,灵活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已有QFLP基金57家,基金规模75亿美元,主要投向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大消费、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助力产业新一轮升级。设立QDIE基金86支,已备案额度超20亿美元,初步形成了深圳跨境私募股权投资的比较优势。 3、跨境资产转让试点规模和品种逐步拓展。2016年,深圳办理了全国首单通过平台开展的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2017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自行审核管理辖内机构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的试点地区,吸引了多家国际知名机构参与。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逐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试点品种至福费廷、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等。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跨境资产转让试点银行达17家,境外受让主体分布于16个国家和地区,试点累计转让金额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 二、落地见效,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1、率先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2021年7月,为发挥深圳金融科技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优势,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导辖内银行在全国率先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在资本项下多个高频业务场景中,将原须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的资本项目业务,转变为提交电子材料和线上办理。试点将业务流程进行“无纸化”、“线上化”再造,大幅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以数字化服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辖内银行已为398家企业办理了26994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 2、全面优化企业外债“全链条管理”。通过优化流程、下放权限、精简手续、提高效率等措施,对企业外债管理“全生命周期”进行优化升级,打出政策“组合拳”,显著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全过程的便利度。在登记环节,变“逐笔登记”为“只登记一次”,允许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便利企业自主选择融资时机,抢抓跨境融资窗口期,大幅提升财务灵活性。在账户开立环节,允许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在资金流出入环节,放宽借用还币种限制。在资金使用环节,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在外债还本付息和注销环节,由外汇局下放银行办理。截至2022年8月末,在外债登记环节,共为辖内46家实体企业办理一次性登记,登记金额约46亿美元,占同期辖内企业登记外债总金额的30%。 3、积极推进科创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2020年4月,创新开展科创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开拓了高科技企业融资新渠道。2022年5月,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深圳获准首批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助力因净资产不足或较小的高科技企业牵手境外低成本资金。试点落地三个月,已有10家专精特新企业办理试点业务,融资成本普遍降低至3%左右。 4、大幅便利资本项目跨境资金使用。2018年2月,深圳启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环节中,变“事前审核”为“事后抽查”。企业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提交材料由“一大摞”简化为一张纸。银行审核业务时间也大大缩短,有效节约人力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2年6月末,已有98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该业务,涉及金额143亿美元。 2022-10-14/shenzhen/2022/1011/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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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3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84亿元。 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7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747亿元。 按SDR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7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1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78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5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9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4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10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9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6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29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1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0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04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133 775 575 贷方 2 64683 9773 7253 借方 3 -59549 -8998 -6678 1.A 货物和服务 4 10344 1561 1159 贷方 5 61659 9318 6914 借方 6 -51314 -7756 -5755 1.A.a 货物 7 11651 1758 1305 贷方 8 55636 8407 6239 借方 9 -43985 -6649 -4933 1.A.b 服务 10 -1306 -197 -146 贷方 11 6022 911 676 借方 12 -7329 -1108 -822 1.B 初次收入 13 -5595 -844 -627 贷方 14 2235 336 250 借方 15 -7830 -1180 -877 1.C 二次收入 16 384 58 43 贷方 17 789 119 88 借方 18 -40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084 -320 -235 2.1 资本账户 20 2 0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2087 -320 -236 资产 24 -3188 -476 -355 负债 25 1102 155 1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325 -510 -376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41 104 资产 28 -2090 -317 -235 负债 29 3009 459 339 2.2.1.2 证券投资 30 -5193 -788 -584 资产 31 -2891 -437 -324 负债 32 -2301 -351 -25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85 -59 -44 资产 34 -263 -41 -30 负债 35 -122 -18 -14 2.2.1.4 其他投资 36 1334 196 148 资产 37 818 130 94 负债 38 516 66 54 2.2.2 储备资产 39 1239 190 1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49 -455 -34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777 1664 1213 贷方 2 125510 19354 14128 借方 3 -114733 -17690 -1291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490 2844 2080 贷方 5 118903 18334 13384 借方 6 -100413 -15491 -11304 1.A.a 货物 7 20855 3208 2346 贷方 8 106623 16438 12001 借方 9 -85768 -13230 -9656 1.A.b 服务 10 -2365 -364 -266 贷方 11 12280 1897 1383 借方 12 -14645 -2260 -1649 1.B 初次收入 13 -8429 -1290 -947 贷方 14 4991 770 562 借方 15 -13420 -2060 -1509 1.C 二次收入 16 716 110 81 贷方 17 1616 249 182 借方 18 -900 -139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747 -1212 -878 2.1 资本账户 20 -13 -2 -2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21 -3 -2 2.2 金融账户 23 -7733 -1210 -876 资产 24 -11388 -1767 -1280 负债 25 3655 557 40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6474 -1007 -734 2.2.1.1 直接投资 27 4720 740 534 资产 28 -4758 -738 -537 负债 29 9478 1478 1070 2.2.1.2 证券投资 30 -10253 -1586 -1158 资产 31 -5499 -848 -619 负债 32 -4754 -738 -53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77 -105 -77 资产 34 -337 -52 -38 负债 35 -340 -53 -38 2.2.1.4 其他投资 36 -264 -56 -33 资产 37 465 74 56 负债 38 -729 -130 -89 2.2.2 储备资产 39 -1259 -204 -14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31 -452 -33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9-30/shenzhen/2022/0930/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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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压实银行展业审核责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2022-09-30/shenzhen/2022/0930/1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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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1563亿美元,对外负债7074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0816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603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19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4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2620亿美元,储备资产3246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8%、11%、0.3%、25%和3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87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963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81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505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8%、0.3%和21%。 按SDR计值,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8959亿SDR,对外负债53282亿SDR,对外净资产15678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0816 15678 资产 2 91563 68959 1 直接投资 3 26039 19611 1.1 股权 4 22204 1672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835 2888 1.a 金融部门 6 3777 2845 1.1.a 股权 7 3594 270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84 138 1.b 非金融部门 9 22261 16766 1.1.b 股权 10 18610 1401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651 2750 2 证券投资 12 10196 7679 2.1 股权 13 6468 4871 2.2 债券 14 3728 280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42 182 4 其他投资 16 22620 17036 4.1 其他股权 17 95 71 4.2 货币和存款 18 5410 4074 4.3 贷款 19 9343 7036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1 204 4.5 贸易信贷 21 6338 4773 4.6 其他 22 1164 877 5 储备资产 23 32466 24451 5.1 货币黄金 24 1138 85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0 391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0 75 5.4 外汇储备 27 30713 23131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4 -3 负债 29 70746 53282 1 直接投资 30 35874 27018 1.1 股权 31 32493 24471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382 2547 1.a 金融部门 33 2052 1546 1.1.a 股权 34 1792 1349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61 19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822 25473 1.1.b 股权 37 30701 2312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121 2351 2 证券投资 39 19633 14786 2.1 股权 40 12377 9322 2.2 债券 41 7256 5465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81 136 4 其他投资 43 15058 11341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812 4378 4.3 贷款 46 4070 3065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51 189 4.5 贸易信贷 48 3862 2909 4.6 其他 49 582 438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1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10-08/shenzhen/2022/0930/1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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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95亿美元,对外负债1486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3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63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7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833亿美元,债券资产26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2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0%、17%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578亿美元,美元资产1004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71亿美元,分别占17%、65%和18%。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495亿美元,占比55%;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000亿美元,占比45%。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084亿美元,债券负债262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4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8%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215亿美元,美元负债539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254亿美元,分别占比42%、36%和22%。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9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262亿美元,占比62%。(完) 2022-09-30/shenzhen/2022/0930/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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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2年6月末) 2022-09-30/shenzhen/2022/0930/1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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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08 2022-10-12/shenzhen/2022/1012/1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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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2-09-30/shenzhen/2022/0930/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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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3.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4.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11-16/shenzhen/2022/1116/1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