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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约230余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人民银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坚持依规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 潘功胜同志就外汇局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明党规党纪,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岗位风险。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勤政廉政。五是按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六是落实纪检体制改革要求,自觉接受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监督,提升外汇局纪检部门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党章,保持政治定力。要在中央大政方针、国家宏观大局下去谋划和推动外汇管理工作,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大力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贯彻执行,坚持纪严于法,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按国务院要求,继续推动简政放权,有序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特别是在改革试点地区选择、改革政策制定,外汇检查处罚等方面,都要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要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要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认领整改任务,承担起领导责任。要主动适应纪检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调整充实机关纪委力量,大力支持机关纪委工作,加强同上级纪检部门的请示汇报,确保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会议组织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成员、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司级干部、机关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分组讨论。(完) 2016-01-26/safe/2016/0126/4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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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报告会。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以《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扎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为题,带头为全局党员干部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对外汇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易纲指出,“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外汇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外汇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弘扬从严从实的思想和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造就一支“三严三实”的外汇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外汇管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 易纲强调,外汇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着力增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每个部门和单位、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摆到位,对照检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照党规党纪、国家法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深刻的剖析检查,找问题找准找实,认真加以解决,防止笼而统之搞表面化、走过场。 易纲要求,外汇局要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提高以学习推动改革的成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谋划和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改进外汇系统工作作风。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执纪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关键动作,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讲求实效,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有序推进专题教育各项工作。 中央组织部、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同志到会指导。外汇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中央外汇业务中心部门副总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2015-05-25/safe/2015/0525/4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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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16年外汇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各副局长,总会计师,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指导下,外汇管理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攻坚,加快简政放权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强化风险防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升级版”初见成效,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至全国,直接投资的可兑换便利程度进一步提升,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稳步开展,事中事后监测管理不断加强,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震慑效应明显,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基本面好,潜力大,韧性强,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较为充裕,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外汇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以外汇管理“五个转变”为指导,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部署了201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外汇监管方式改革,弱化事前审批,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国际收支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提升监管效能;二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深化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完善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加快外汇市场发展;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指导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办理外汇业务,严格履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责任,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做好国家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统筹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各项目标,完善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强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完) 2016-01-09/safe/2016/0109/4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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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看望和慰问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潘功胜,行长助理殷勇等陪同。 周小川代表人民银行党委对全体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表示亲切慰问,并充分肯定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取得的成绩。周小川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全面收官之年。回顾过去五年,我国外汇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适应新常态,稳步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支持国家各项改革和发展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小川表示,2015年外汇储备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克服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的挑战,圆满完成了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在建设国际一流资产管理机构方向上迈出了新步伐,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周小川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强化底线思维,以严和实的干事创业精神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完) 2015-12-31/safe/2015/1231/4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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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会议对2013年两部门联合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总结,对2014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并对2013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3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密协作,联合查处,成功破获非法买卖外汇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涉案金额500余亿元人民币,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名,工作成果显著,对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效震慑。 会议强调,2013年以来跨境资金波动性凸显,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责任重大。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形势研判,创新查处手段,提高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大跨地区协作力度,适时在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打击外汇违法犯罪的集合力量;要循线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的上下游犯罪,深挖犯罪网络,尤其是可能隐藏其中的洗钱和转移赃款活动;既要追究地下钱庄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又要对参与地下钱庄交易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提高对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要加强调研,对新型外汇违法犯罪及早发现、及早防范。 会议要求,2014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化合作机制,升级查处手段,始终保持对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保障我国涉外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完) 2014-06-11/safe/2014/0611/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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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2093.87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026.32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3年第三季度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2093.87 其中:非居民个人 5026.32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3-11-11/safe/2013/1111/5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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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4196.95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4751.58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年3月末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4196.95 其中:非居民个人 4751.58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4-05-09/safe/2014/0509/5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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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4704.98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323.96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年6月末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4704.98 其中:非居民个人 5323.96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4-08-08/safe/2014/0808/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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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劳伦斯·萨默斯教授应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术讲座。讲座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主持,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萨默斯教授介绍了当前全球和美国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经济金融政策走势等情况。双方就当前低利率环境、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的调整趋势,以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完) 2016-06-21/safe/2016/0621/4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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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预算 2016-04-15/safe/2016/0415/4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