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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1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1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请问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有何变化? 答: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和分化加大,我国外汇市场继续稳健运行。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规模较上月有所回落。1月,银行结售汇顺差、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较上月分别下降20%和28%。受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岁末年初企业收款和结汇增加较快,随着需求逐步释放,近期企业收款和结汇增长放缓。从主要渠道看,1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较上月下降27%,服务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23%,证券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总的来看,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预期平稳,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 2026-02-25/xinjiang/2026/0225/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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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吐鲁番市分局与吐鲁番市公安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外汇领域执法合作机制,防范化解金融外汇风险。 合作备忘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依法合规、高效协同、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汇警、汇税在线索移交与会商预警、联合研判与集中分析、案件协查与协同办案等方面的常态执法合作,推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同时,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保密等机制,维护辖区经济金融外汇安全。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汇、警、税三方合作开启新征程,有助于构建联合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新格局,为吐鲁番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积极安全有序的外汇环境。 2026-03-10/xinjiang/2026/0310/1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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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xinjiang/2026/0330/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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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投融资便利化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该项试点,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便利了前海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将有效降低前海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吸引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在前海创新发展,前海1万多家企业将直接受益。 目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登记,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五矿供应链(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4家前海企业办理了外债借款手续。 业务小贴士: 1.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 注册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非金融企业,可以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 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性质的公司,暂不参与试点。 按照区外一般外债管理规定对于特殊行业(如房地产)仍然存在限制性规定的,仍适用现行区外相关管理规定。 按区外现行外债规模管理政策更为优惠的,企业可选择适用区外现行政策,但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试点企业可以借用的外债额度是多少? 试点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即外债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倍。 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中资非金融企业的全部负债(含正在申请登记的本次外债签约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的75%。 3.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试点企业到外汇局深圳分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本笔外债详细情况,如借款资金用途;截至申请日境外借款情况、外债额度计算结果等); (二)债务人签约信息表; (三)外债合同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四)营业执照; (五)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4.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主要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企业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外债合同; 第二步: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向外汇局深圳分局申请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第三步: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加盖资本项目业务印章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业务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外债账户开立、资金入账、资金使用、还本付息、账户关闭等业务; 第四步:企业该笔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的,应在办妥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之日起1个月内,到外汇局深圳分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2015-03-09/shenzhen/2015/030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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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组织举办了全市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法规培训会,全市开展外汇业务的40家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0家外汇指定银行共160人左右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会是深圳分局组织的对保险外汇业务首次正式的法规培训,主要针对3月1日起新出台并实施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5]6号)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和答疑。该法规是外汇管理经常项目项下又一个重大变革,是对保险外汇业务的一次系统性规范与完善,也是继续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的有力实践。该法规以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各自分支机构为管理对象,重点规范外汇保险业务和跨境保险以及相应的外汇收支、外汇账户和结售汇业务,以简政放权为主要思路,便利保险机构事前外汇收支活动,实现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测”的职能转变。 由于保险机构和银行对该法规的适用侧重领域有所不同,培训会分为了上午保险机构专场和下午银行专场,分别对保险机构和外汇指定银行就不同的重点政策领域详细进行政策解读和宣导,并提出了法规过渡期的有关工作衔接要求以及今后外汇管理局对保险外汇业务的主要监管思路。 2015-04-21/shenzhen/2015/04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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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5月深圳获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以来,外汇局深圳分局积极与本市跨国公司交流协商,大力推动试点进程。目前,已有8家跨国公司完成了该项业务的备案手续,试点初具规模。截至2014年11月末,深圳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累计跨境收支规模已达27.32亿美元。通过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各跨国公司效益良好,既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又综合调剂了境内、外成员公司的资金,降低了融资成本、减少了财务费用。 下一步,外汇局深圳分局将继续与有需求的跨国公司沟通,力争进一步扩大政策的惠及面。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是指:跨国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分别搭建国内资金池和国际资金池,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及境外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并在外汇局核定的额度内有限联通两个资金池。 2014-12-04/shenzhen/2014/120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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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企业了解外汇局相关外汇业务与政策,提高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进一步 推动企业调查工作和业务数据报送质量,深圳市分局于4月23日召开贸易信贷抽样调查与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培训会议,分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与辖内210家企业共计303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局的工作人员分别就企业联机接口服务试点工作以及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制度进行细致地讲解,详细介绍了推广联机接口服务试点对于企业经营涉外业务的重要意义,深入阐述了抽样调查工作的制度框架和数据填报方法,并对企业在提高数据质量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参会企业代表认为,此次培训为外汇局和企业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今后将继续配合外汇局的各项工作,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2015-04-29/shenzhen/2015/042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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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7月28日,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在深圳召开,这是全国首家区域性货币兑换行业协会。 据悉,近年来,深圳市货币兑换服务体系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6末,深圳1500余个银行分支机构、109个银行代兑机构和45个特许兑换机构网点开办本外币兑换业务,初步形成了银行-代兑机构-特许兑换机构三维一体的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境内外居民的兑换需求。 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涵盖了深圳目前主要从事兑换服务的银行、代兑机构以及特许兑换机构,拥有初始会员57家,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新成立的深圳市货币兑换行业协会将围绕“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基本职责,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和提高服务水平。 2014-07-30/shenzhen/2014/073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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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辖内银行内保外贷履约业务情况,促进辖内银行依法合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深圳市分局于 2015 年 3 月至 5 月,对辖内银行在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内保外贷履约业务进行了核查。深圳市分局根据外汇管理法规,按照相关程序,调阅了辖内银行相关业务档案。从核查情况看,大部分银行认真执行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政策,办理业务时准确把握了审核要素和审核原则,辖内银行整体履约率较低,但个别银行存在担保履约率偏高、担保数据报送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2015-05-14/shenzhen/2015/05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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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15日,总局就个人外汇收支形势等问题来深圳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听取了深圳分局有关汇报并召开了部分银行、企业座谈会,还就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方面及网络银行开办个人外汇业务方面的政策需求赴深圳市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和前海微众银行进行了现场调研。 2015-05-18/shenzhen/2015/051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