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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是否包括结算代理行?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也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但总数不超过3 家。 2020-05-15/ningbo/2020/0515/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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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支持辖内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外汇局奉化支局实地走访辖内6家外贸进出口企业,了解企业出口形势,引导银企对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全球疫情冲击。 2020-05-22/ningbo/2020/0522/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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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通过实地走访或发放问卷方式,了解出口企业订单情况,并指导银行及时做好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全球疫情带来的挑战。 2020-05-15/ningbo/2020/0515/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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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开展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远程培训,分支局国际收支工作人员以及首批非金融企业在线收看直播培训。 2020-05-22/ningbo/2020/0522/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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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慈溪市支局赴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政策宣传,讲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2020-05-22/ningbo/2020/0522/1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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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海县支局赴辖内建设银行开展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现场辅导,解答银行工作人员的政策咨询。 2020-05-22/ningbo/2020/0522/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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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规实施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如何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答:对于原仅拥有QFII或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默认原QFII托管人或原RQFII主报告人为主报告人,无需重新办理登记。如有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新的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已经同时拥有QFII和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应在新规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家托管人为主报告人,并在指定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该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合格投资者应协助新的主报告人做好与其他托管人之间的信息报送等衔接工作。相关登记无需到现场办理,主报告人可选择将登记所需材料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08-14/ningbo/2020/0814/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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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规实施后,原QFII投资者汇入人民币,或原RQFII投资者汇入外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在新开立资金账户前,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新的产品或业务编码? 答:新规实施后,对于仅拥有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汇入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或仅拥有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汇入外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无需重复申请新的产品或业务编码,托管人可沿用该合格投资者原有的产品或业务编码,按新规要求为其开立相应的账户、办理资金汇兑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对于已同时拥有QFII和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其产品或业务编码的使用沿用原来方式。 2020-08-21/ningbo/2020/0821/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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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能否接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客户名录状态? 答: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可根据需要参照金融机构接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支付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经客户同意后,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客户名录状态。 2020-08-05/ningbo/2020/0805/1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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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如何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 答: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根据客户主营业务自行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通知》所称市场采购贸易市场主体,是指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应根据省级以上政府商务部门认定的名单,确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2020-08-14/ningbo/2020/0814/1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