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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与此同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比如进行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多次指出要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统一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监管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制定了《办法》。后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可对各自管理的细分领域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另行明确网络营销监管要求。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其中,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或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参照《办法》规定管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是指非金融机构自营的,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 三、《办法》对于营销资质有哪些规定? 《办法》贯彻落实“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四、《办法》对于营销内容和行为有哪些规定? 《办法》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便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查询和核实合作金融机构和营销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要求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介绍金融产品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针对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以及强制搭售、骚扰营销、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五、《办法》对于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有哪些规定? 《办法》着重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业务独立、技术安全,加强对合作平台的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得就金融产品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实际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 《办法》定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在此之前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主动加快整改清理与《办法》要求不一致的营销内容和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将依法履职,协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落实《办法》要求,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 2026-04-29/dalian/2026/0429/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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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会,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通报系统内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部署全系统促改促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推动中央银行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同志讲话并讲授党课。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同志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曲吉山同志分析全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形势。会议组织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纪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潘功胜同志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履职效能明显提升。全系统要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要求,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本单位本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各级党委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建立起遏制违法乱纪的屏障;加强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要深刻把握中央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考量,认真落实部署要求,一体推进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各项任务,以更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勤勉学习思考,积极谋划工作,以专业、务实作风做到科学决策、为民造福,树立正确的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勇于担当。三是推动央行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深入分析经济金融问题背后的政绩观问题,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巡视、审计等整改,持续整治金融机构“内卷式”竞争,高质量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稳妥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对相关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优化央行县域金融管理和服务。 朱鹤新同志强调,国家外汇局党组要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认真落实中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国家外汇局中心工作,落实中央巡视、审计整改等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统筹做好以案促改促治专项工作,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国家外汇局机关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条线指导,确保专项工作各项任务逐一落实见效,通过促改促治专项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规范权力运行。 曲吉山同志通报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了当前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要求各级纪检机构要带头示范、扎实履职,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加大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带头做好自身“学查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纪检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再集中抓两年部署,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二是着力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推动抓好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以查办典型案件促进学习教育,对违反正确政绩观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四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刻汲取案件教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国家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处级以上干部及青年干部代表,各所属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4-29/dalian/2026/0429/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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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王立彬)2026年一季度,初步核算我国海洋生产总值2.6万亿元,同比增长5.4%,全国海洋经济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向新向优。 自然资源部29日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海洋资源配置能力稳步提升。海洋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1%、7.7%。全球首台20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在福建海域并网发电,年发电量预计超8000万千瓦时。全国海洋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4.3%。全国新增用海用岛项目589个、批准用海用岛面积5.3万公顷,涉及投资额2523亿元,同比增长35.9%。 海洋传统产业健康发展。海洋船舶新承接订单量、完工量和手持订单量全面上涨,国际市场份额继续保持领先。海洋交通运输业稳步增长,海洋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6.8%、9.4%,海运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7.2%,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8.6%。海洋旅游业总体向好。海上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6.3%、11.6%。 海洋新兴产业持续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新接、交付和手持订单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6.4%、60.0%、8.9%。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水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褐藻寡糖获批成为国家新食品原料,首个百千瓦级工厂化海水直接制氢科研项目累计运行时间达1000小时。海洋信息服务加速培育,“星海”多尺度海洋综合数据集、南海区域海—气双向耦合智能大模型“飞鱼—1.0”相继发布。涉海金融市场总体向好,7家涉海企业完成IPO上市,融资规模88.5亿元,占全部IPO企业融资规模的34.2%。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有关负责人说,总体来看,一季度海洋经济整体向好,新动能快速成长。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变乱交织,风险挑战增多,海洋经济稳中有进的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巩固。下一步将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海洋经济在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中实现新跨越。 2026-05-06/dalian/2026/0506/2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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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0/dalian/2026/0420/2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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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普新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普新区分局召开金融支持金普新区和普兰店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金融支持大连市“两先区”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通报金融支持辖区经济发展情况,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5年,金普新区和普兰店区银行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金融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保持低位运行,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外汇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征信、反洗钱、货币金银、支付结算等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会议要求,2026年,各银行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辖区经济增长目标,做好六方面重点工作:一是“量、价、质”协同发力,实现信贷均衡增长。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优化信贷结构。三是提升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质效。加强外汇便利化政策宣讲,推动跨境投融资、支持稳外贸等政策落地见效。提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利用率,加强外币兑换服务保障,提升汇率避险精准度,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四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五是常态长效抓好支付结算服务。六是持续优化金融管理与服务。 2026-04-29/dalian/2026/0429/2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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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自贸金融工作质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普新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普新区分局联合自贸区财政金融局组织召开自贸金融工作推进会,研究推动自贸提升战略措施落地,探讨2026年自贸金融工作方向。 双方聚焦自贸提升战略中的各项任务逐一进行研讨,详细梳理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就当前金融政策在自贸片区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交换了意见,并对2026年自贸金融工作进行了研讨,达成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深入摸排企业需求,精准对接金融服务。二是开展重点企业调研,推动外汇政策直达快享。三是加强业务创新,探索跨境人民币与数字人民币应用新场景。 下一步,金普新区分行、分局将保持与自贸区管委会的常态化沟通联动,引导银行机构优化对自贸区企业的金融服务,共同推动各项金融政策在自贸片区落地见效,为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力量。 2026-05-06/dalian/2026/0506/2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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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美国黑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苏世民(StephenA. Schwarzman)。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市场、中国经济发展机遇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6-04-29/dalian/2026/0429/2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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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双方就进一步推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6-05-06/dalian/2026/0506/2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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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相关表格: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流程图: 流程图 2026-05-11/dalian/2026/0511/2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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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0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3%,继续位于扩张区间;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4%,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1%,仍高于临界点,我国经济总体产出保持扩张。 “制造业PMI连续两个月高于临界点,景气水平总体平稳,延续较好运行态势。4月份生产指数为51.5%,新订单指数为50.6%,两个指数均继续高于临界点,制造业企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保持扩张。”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首席统计师霍丽慧说。 从行业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电气机械器材、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等行业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位于53.0%及以上,相关行业产需较快释放;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等行业两个指数均低于临界点,市场活跃度偏弱。 在产需继续扩张等因素的带动下,企业采购意愿进一步增强,采购量指数为51.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4月份,大型企业PMI为50.2%,连续5个月高于临界点;中、小型企业PMI分别为50.5%和50.1%,比上月上升1.5个和0.8个百分点,双双升至扩张区间,景气水平明显回升。 “中小企业显现积极变化,经营主体活力较好激发。”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分析师文韬表示,拉动中小企业景气回升的因素,一方面是财税信贷支持等惠企政策持续发力,另一方面是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和外贸优势释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受近期部分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63.7%和55.1%,继续位于近年来高位,制造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上涨明显。从行业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等行业两个价格指数均连续两个月高于70.0%,相关行业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继续上升。 “4月份,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5%,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回升,显示制造业企业对近期市场发展信心持续增强。”霍丽慧说。 4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4%,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建筑业和服务业景气水平较上月均有不同程度回落。 具体来看,基础建设相关活动仍保持扩张,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虽较上月下降,但仍在52%以上的较高水平。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仍在50%以下,意味着投资相关需求基础仍待巩固。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并推动条件成熟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工。”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分析师武威分析,随着城市更新、新型基建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相关需求逐步释放,建筑相关行业景气水平具备回升基础。 4月份,清明假期等节日消费带动部分行业景气趋升。道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商务活动指数较上月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且均在50%以上。住宿业和文体娱乐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升至55%以上,餐饮业商务活动指数虽仍在50%以下,但较上月明显上升。 “总体来看,4月份非制造业景气水平虽较上月有所回落,但部分行业仍释放出稳中有进的积极信号,企业预期也有所升温。随着传统施工旺季和‘五一’假期到来,投资和消费相关行业活动有望在5月份继续释放活力。”武威说。 2026-05-06/dalian/2026/0506/2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