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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外汇知识,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外汇管理与服务政策,3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贵港银保监分局、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前往贵港市武乐镇吉斗村开展主题为“远离非法外汇交易,共创和谐金融环境”的外汇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 针对农村村民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容易轻信、易受诱惑的心理,贵港市中心支局通过张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和现场宣讲外汇案件等形式,向村民讲解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村民用汇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同时不要出借个人购汇额度,要保护好自己银行卡信息,防止银行卡在境外被盗刷。参与活动的村民表示对外汇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022-03-18/guangxi/2022/0316/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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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2-04-07/guangdong/2018/0418/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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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rnal_Financial_Assets_and_Liabilities_of_China's_Banking_Sector_(As_of_June_30_2019) 2019-09-26/en/2019/0926/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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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rnal Financial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 (As of June 30 2020) 2020-09-29/en/2020/0929/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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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38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2年2月,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地缘政治局势、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04-06/shaanxi/2022/0406/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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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趋向均衡,呈现小幅逆差65亿美元。截至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38亿美元,与1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 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2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57亿美元,同比增长41%;直接投资跨境收支顺差88亿美元,其中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同比稳步增长。对于上述贸易投资活动带来的外汇流入,境内主体一部分结汇,另一部分以外币存款形式持有。1-2月,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4%,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疫情和通胀高企加大各国货币政策调整难度,高估值增加国际金融市场脆弱性。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面因素将继续成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总体稳定的坚实基础。 2022-04-06/shaanxi/2022/0406/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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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16日) 一、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 1.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印发《“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晋汇发〔2016〕12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2.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汇发〔2021〕8号) 2021-03-16/shanxi/2019/1120/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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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4-02/safe/2020/0402/20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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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4-02/safe/2021/0402/20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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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现就2021年度深圳市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境外投资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amr.sz.gov.cn)的“商事主体年度报告”模块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1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三、报送时间 2021年度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2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1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咨询电话:0755-22192853、咨询信箱:szwhgljzbc@163.com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1年4月6日 2022-04-06/shenzhen/2022/0406/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