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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地方金融服务有效衔接,3月14日,安顺市中心支局联合安顺中心支行机关第四党支部、安顺市中心支行团委联合开展“党团共建、服务民生”主题活动。 党员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进行外汇知识宣讲,提升了群众外汇服务获得感、普及外汇知识、杜绝地下钱庄诱惑,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及青年团员展现了齐心合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为民情怀! 2022-03-15/guizhou/2022/0315/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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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中心支局以“乐山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正式开放”为契机,联合人行乐山中支、市金融办、市公安局、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外汇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展板展示、手册发放、视频播放、公众号推广、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普及外汇知识,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外汇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2-04-13/sichuan/2022/0413/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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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召开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部署会以来,各地相关部门重点聚焦“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协作优势,依托大数据共享应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精准锁定涉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成功破获了一批虚开骗税案件,严肃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万余户。现将部分案件公布如下: 一、四川破获“7·15”虚开骗税洗钱案 2021年底,在四川省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四川成功破获泸州“7·15”案,打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2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1个,捣毁窝点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4名,实现了对虚开、骗税、洗钱的全链条打击。该案涉嫌虚开发票8284份,价税合计金额12.0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61亿元。经查,以林某某为首的出口骗税团伙,以广东深圳为总部,在重庆、江西、四川等地设立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手段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并进行虚假生产和出口,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福建破获团伙虚开骗税案 2021年10月底,福建公安、税务部门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分局移送线索,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虚开、骗汇、洗钱、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经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多家外贸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货代公司非法购买出口报关单,以“买单配票”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据统计,该案涉及上游空壳企业28户,不法货代公司6户,涉嫌虚开发票6800余份,价税合计金额7.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8300余万元。 三、河南、湖南破获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 2021年11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会同河南、湖南两地公安、税务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侦破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经查,河南、湖南34户企业通过虚假购进皮革、香菇等农产品,虚构生产和货物流,虚假外汇结算,短时间内“出口”金额达18.7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86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开展了皮革行业专项整治,配合湖南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17户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进一步规范了皮革行业税收秩序。 四、重庆破获“8·01”虚开发票案 2022年1月,重庆公安、税务部门联合侦破“8·01”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一举打掉了盘踞在重庆、广东两地的开票团伙。经查,犯罪团伙通过随机利诱代账会计等方式安插领票人员在不同区域领取发票后跨地区虚开。据统计,该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32万份,价税合计金额5.6亿元。 五、广东深圳破获利用电子专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1年10月,深圳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在深圳、河南两地开展“踏浪4号”专案收网行动,破获“9·27”利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经查,以河南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勾结下游深圳詹某为首的骗税团伙,利用深圳成某操纵的不法报关行,共同实施“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嫌虚开发票271份,价税合计金额2392万元(其中电子专用发票98份,价税合计金额1040万元),骗取出口退税274万元。 下一步,六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坚持精诚共治、精准打击,常打长打、长治长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的部署,将防范和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六部门常态化打击的重点,对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为国家重大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2022-04-14/neimenggu/2022/0411/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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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获批正式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优化湖北省营商环境、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为推动试点扩容、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方案进行了完善,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5月1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69号 电子邮箱:357833098@qq.com 联系人:刘皓琰,027-87327137。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04-14/hubei/2022/0414/1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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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中心支局辖内企业名录(截至2022年3月) 备注:请附件名录内的企业,到中关村中心支局办理授权内业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一层西门。 2022-04-13/beijing/2022/0413/1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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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http://www.gov.cn/premier/2022-04/13/content_5685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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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http://www.gov.cn/xinwen/2022-04/12/content_56847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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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http://www.gov.cn/xinwen/2022-04/13/content_56849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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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http://www.gov.cn/premier/2022-04/13/content_56850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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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云南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引导银行和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拟在云南省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6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15楼1503室。 2.电子邮件:current_ynsafe@163.com 3.电话:0871-63212159,传真:0871-636348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04-13/yunnan/2022/0413/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