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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5.24KRW 2017-12-07/qingdao/2017/1207/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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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4.60KRW 2017-12-01/qingdao/2017/1201/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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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二、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广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网上报审系统的批复(汇综复〔2005〕83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使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汇国发〔2006〕14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12-08/qingdao/2017/1208/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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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顾延善副局长带领资本项目处高翔处长等相关人员一行,到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蓝海股权中心”)调研开展中韩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创新试点的可行性,并与该中心负责人座谈交流。 调研中,顾延善副局长认真听取了关于蓝海股权中心总体定位、业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的介绍,重点针对该中心目前与韩国合作推动的中韩科技金融合作项目——“青釜通”(即:定位于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在青岛与釜山之间双向开展跨境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从项目背景、合作方案、业务流程、政策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 顾延善副局长指出,在资本项目深化改革背景下,蓝海股权中心提出的“青釜通”方案是对进一步开放我国跨境证券投资领域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涉及层面广、影响意义大,需要多方努力推动实施。对于需要突破现行外汇政策管理规定的方面,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将积极与总局沟通请示,努力争取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创新试点资格,助力青岛市涉外经济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2017-12-13/qingdao/2017/1213/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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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1月30日) 2018-02-01/qingdao/2018/0201/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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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8年01月30日) 2018-02-01/qingdao/2018/0201/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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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5.20KRW 2017-12-08/qingdao/2017/1208/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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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429.0KRW 2018-01-12/qingdao/2018/0112/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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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448.0KRW 2018-01-15/qingdao/2018/0115/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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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526.0KRW 2018-01-16/qingdao/2018/0116/1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