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0566亿美元,对外负债7031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0251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468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966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38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2344亿美元,储备资产3373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11%、0.2%、25%和3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422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054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0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543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49%、29%、0.1%和22%。 按SDR计值,2021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282亿SDR,对外负债49908亿SDR,对外净资产14374亿SDR。(完) 2021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0251 14374 资产 2 90566 64282 1 直接投资 3 24685 17521 1.1 股权 4 21160 1501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525 2502 1.a 金融部门 6 3567 2532 1.1.a 股权 7 3437 2440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30 92 1.b 非金融部门 9 21119 14990 1.1.b 股权 10 17723 1258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396 2410 2 证券投资 12 9669 6863 2.1 股权 13 6430 4564 2.2 债券 14 3239 229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38 98 4 其他投资 16 22344 15859 4.1 其他股权 17 93 66 4.2 货币和存款 18 4964 3524 4.3 贷款 19 9813 6965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12 150 4.5 贸易信贷 21 6233 4424 4.6 其他 22 1028 730 5 储备资产 23 33730 23941 5.1 货币黄金 24 1092 775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3 379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1 72 5.4 外汇储备 27 32006 2271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2 -2 负债 29 70314 49908 1 直接投资 30 34223 24291 1.1 股权 31 31077 22058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146 2233 1.a 金融部门 33 1950 1384 1.1.a 股权 34 1745 123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06 14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2273 22907 1.1.b 股权 37 29333 2082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940 2087 2 证券投资 39 20548 14585 2.1 股权 40 12729 9035 2.2 债券 41 7819 5550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04 74 4 其他投资 43 15439 10958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884 4176 4.3 贷款 46 4527 3213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32 165 4.5 贸易信贷 48 3920 2782 4.6 其他 49 366 260 4.7 特别提款权 50 510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1-06/qingdao/2022/0106/205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1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1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总体稳定,略有增长。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6965亿美元,较2021年6月末增长167亿美元,增幅0.6%。外债增长主要源于中央银行获得的特别提款权(SDR)分配增加,以及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期限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9月末,中长期外债占比47%,较2021年6月末提升3个百分点,中长期外债占比上升进一步提高了外债结构的稳定性。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增速放缓,风险总体可控。2021年三季度,我国外债增速有所放缓。受益于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态势,境外投资者继续增持人民币债券,体现了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成果以及投资者对我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外汇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外债规模和结构变化,积极引导外债资金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防范跨境融资风险。 2022-01-13/qingdao/2022/0113/2053.html
-
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2-01-17/qingdao/2022/0117/2063.html
-
2021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12亿美元,对外负债1563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8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450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43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483亿美元,债券资产220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2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4%、14%和12%。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121亿美元,美元资产10567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924亿美元,分别占14%、68%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852亿美元,占比57%;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759亿美元,占比43%。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439亿美元,债券负债326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2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21%和2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570亿美元,美元负债586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200亿美元,分别占比42%、37%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91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711亿美元,占比62%。(完) 2022-01-04/qingdao/2022/0104/204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1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 2021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1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08万亿美元)。 2022-01-05/qingdao/2022/0105/2048.html
-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2-10/qingdao/2022/0210/2080.html
-
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2-02-09/qingdao/2022/0209/2079.html
-
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5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97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0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61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708亿元。 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3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573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630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01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23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217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0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54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7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7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6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04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88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8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0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7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9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2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9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68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0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435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32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7,636 20,348 贷方 2 70,494 250,553 借方 3 -62,858 -230,206 1.A 货物和服务 4 10,556 29,433 贷方 5 66,454 229,593 借方 6 -55,898 -200,160 1.A.a 货物 7 11,526 35,736 贷方 8 59,900 207,750 借方 9 -48,374 -172,014 1.A.b 服务 10 -971 -6,303 贷方 11 6,554 21,843 借方 12 -7,524 -28,147 1.A.b.1 加工服务 13 227 870 贷方 14 240 916 借方 15 -13 -4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9 261 贷方 17 147 507 借方 18 -68 -246 1.A.b.3 运输 19 178 -979 贷方 20 2,725 8,196 借方 21 -2,547 -9,175 1.A.b.4 旅行 22 -1,719 -6,402 贷方 23 185 732 借方 24 -1,904 -7,134 1.A.b.5 建设 25 152 357 贷方 26 311 986 借方 27 -159 -6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10 -761 贷方 29 84 332 借方 30 -294 -1,093 1.A.b.7 金融服务 31 9 -37 贷方 32 90 337 借方 33 -80 -37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7 -2,265 贷方 35 202 758 借方 36 -789 -3,02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7 695 贷方 38 901 3,278 借方 39 -633 -2,58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78 2,185 贷方 41 1,619 5,607 借方 42 -941 -3,42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2 -118 贷方 44 26 94 借方 45 -59 -2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3 -109 贷方 47 25 100 借方 48 -38 -209 1.B 初次收入 49 -3,324 -10,152 贷方 50 3,086 17,773 借方 51 -6,410 -27,925 1.C 二次收入 52 404 1067 贷方 53 955 3187 借方 54 -550 -212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7,636 -14,415 2.1 资本账户 56 0 6 贷方 57 3 17 借方 58 -4 -1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7,636 -14,4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28 -2,24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611 13,23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682 -8,20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292 21,437 2.2.2 储备资产 64 -2708 -12175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7 -270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8 -6 2.2.2.4 外汇储备 68 -2687 -946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9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1194 3157 贷方 2 11026 38855 借方 3 -9832 -356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651 4568 贷方 5 10394 35609 借方 6 -8744 -31040 1.A.a 货物 7 1803 5545 贷方 8 9369 32220 借方 9 -7566 -26676 1.A.b 服务 10 -152 -977 贷方 11 1025 3388 借方 12 -1177 -4365 1.A.b.1 加工服务 13 35 135 贷方 14 37 142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 40 贷方 17 23 79 借方 18 -11 -38 1.A.b.3 运输 19 28 -151 贷方 20 426 1272 借方 21 -398 -1423 1.A.b.4 旅行 22 -269 -993 贷方 23 29 114 借方 24 -298 -1106 1.A.b.5 建设 25 24 56 贷方 26 49 153 借方 27 -25 -9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3 -118 贷方 29 13 51 借方 30 -46 -170 1.A.b.7 金融服务 31 1 -6 贷方 32 14 52 借方 33 -13 -5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92 -352 贷方 35 32 118 借方 36 -124 -46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2 108 贷方 38 141 508 借方 39 -99 -40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06 339 贷方 41 253 870 借方 42 -147 -53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8 贷方 44 4 15 借方 45 -9 -3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7 贷方 47 4 16 借方 48 -6 -32 1.B 初次收入 49 -520 -1577 贷方 50 482 2752 借方 51 -1002 -4329 1.C 二次收入 52 63 166 贷方 53 149 494 借方 54 -86 -3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94 -2238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3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94 -22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72 -35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08 204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20 -127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28 3323 2.2.2 储备资产 64 -422 -188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418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 2.2.2.4 外汇储备 68 -419 -146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1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849 2,222 贷方 2 7,851 27,302 借方 3 -7,002 -25,080 1.A 货物和服务 4 1,175 3,214 贷方 5 7,402 25,026 借方 6 -6,227 -21,812 1.A.a 货物 7 1,283 3,899 贷方 8 6,671 22,644 借方 9 -5,388 -18,745 1.A.b 服务 10 -108 -685 贷方 11 730 2,382 借方 12 -839 -3,067 1.A.b.1 加工服务 13 25 95 贷方 14 27 100 借方 15 -1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28 贷方 17 16 55 借方 18 -8 -27 1.A.b.3 运输 19 20 -105 贷方 20 304 895 借方 21 -284 -1,000 1.A.b.4 旅行 22 -192 -698 贷方 23 21 80 借方 24 -212 -777 1.A.b.5 建设 25 17 39 贷方 26 35 108 借方 27 -18 -6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3 -83 贷方 29 9 36 借方 30 -33 -119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10 37 借方 33 -9 -4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6 -247 贷方 35 22 83 借方 36 -88 -33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 76 贷方 38 100 357 借方 39 -71 -28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6 238 贷方 41 180 611 借方 42 -105 -3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3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7 -2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12 贷方 47 3 11 借方 48 -4 -23 1.B 初次收入 49 -371 -1,109 贷方 50 343 1,929 借方 51 -714 -3,038 1.C 二次收入 52 45 117 贷方 53 106 348 借方 54 -61 -2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49 -1,580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49 -1,5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550 -25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0 1,43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00 -8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90 2,332 2.2.2 储备资产 64 -299 -132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9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97 -102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64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2-02-15/qingdao/2022/0215/2077.html
-
2021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4389亿元,支出20542亿元,顺差384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762亿元,支出17405亿元,顺差435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627亿元,支出3136亿元,逆差50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829亿美元,支出3225亿美元,顺差60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3416亿美元,支出2732亿美元,顺差68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412亿美元,支出492亿美元,逆差8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47 604 贷方 24389 3829 借方 -20542 -3225 1.货物贸易差额 4356 684 贷方 21762 3416 借方 -17405 -2732 2.服务贸易差额 -509 -80 贷方 2627 412 借方 -3136 -492 2.1加工服务差额 81 13 贷方 86 14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5 贷方 58 9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71 27 贷方 1040 163 借方 -869 -136 2.4旅行差额 -757 -119 贷方 67 10 借方 -823 -129 2.5建设差额 89 14 贷方 145 23 借方 -56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47 -23 贷方 21 3 借方 -169 -26 2.7金融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41 6 借方 -29 -5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368 -58 贷方 90 14 借方 -458 -7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2 22 贷方 372 58 借方 -230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3 41 贷方 687 108 借方 -425 -6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13 2 借方 -30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8 1 借方 -14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2-10/qingdao/2022/0210/2073.html
-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进展,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涉税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完) 2022-01-28/qingdao/2022/0128/2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