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分局张贤副行长带队前往桂林银行北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调研督导外汇管理工作,听取两家银行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汇报,以及推动“汇小二”外汇特色服务的工作措施,并对两家银行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涉外金融服务最优区和政策最惠区的建设,优化外汇服务,扩大外汇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引导企业用好“港航融”场景和外汇套保业务政策,积极助力北海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展业原则,将“促便利、防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2025-03-14/guangxi/2025/0314/3101.html
-
2025年3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东兴营业管理部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边境黄牛”非法兑汇宣教警示活动,以走访口岸商铺、街边摊点的方式,深入东兴一桥口岸,摸底排查非法兑汇点分布情况,并对发现存在“非法兑汇”字样的广告牌匾、宣传标幅采取拆除措施,引导相关商家、导游、摊贩等人员签署“承诺书”,督促大家知法守法、诚信合法经营。 本次宣传教育行动通过运用“打击+服务”组合拳,“疏”“堵”结合,有效遏制了非法兑汇行为,扩大了跨境金融政策法规知识的覆盖面,推动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有序发展。 2025-03-07/guangxi/2025/0307/3102.html
-
2025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分局李文明局长带队赴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筑底线 清廉外汇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梧州市分局副局长、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党员参加活动。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观看廉政图文、聆听讲解等形式,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对标先进廉政典范,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以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防腐拒变的定力。下一步,梧州市分局将持续把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常态化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2025-03-14/guangxi/2025/0314/3096.html
-
为进一步提高崇左市民对外汇政策的了解程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2024年3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分局与崇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开展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人流密集的崇左市江州区中心步行街广场开设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民普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提示涉汇诈骗等违法违规交易风险和危害,讲解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识别和防范技巧,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2025-03-12/guangxi/2025/0312/3098.html
-
2025年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贺州市灵峰广场围绕消费者权益、合规使用外汇、个人外汇便利化等内容开展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折页、一对一政策讲解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宣讲网络炒汇、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危害,切实提升群众合规使用外汇意识。同时,向有用汇需求的市民讲解了个人用汇便利政策并提供一对一外汇业务咨询服务,吸引了众多市民踊跃参与。 2025-03-14/guangxi/2025/0314/3099.html
-
2025年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在玉林市文化广场开展“外汇知识进万家,守护权益促和谐”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玉林市分局向前来咨询的市民详细介绍非法炒汇、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和危害,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向公众介绍与出国留学、出境旅游相关的购付汇规定及注意事项。同时积极向市民分发外汇知识宣传折页,提醒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参与非法交易。此次活动加深了市民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提升了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了基层外汇局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2025-03-14/guangxi/2025/0314/3097.html
-
2025年3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到“汇小二”金融服务点——广西长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外汇服务的新诉求、新期盼。座谈中,企业财务负责人介绍了近期经营情况、对外贸易的困难、外汇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的堵点及政策诉求。贺州市分局认真听取企业意见,逐条回应,并介绍了外汇贷、汇率风险中性等政策。下一步,贺州市分局将继续践行“汇小二”服务理念,督促各银行“汇小二”外汇金融服务队提升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20/guangxi/2025/0320/310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72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182亿美元,升幅为0.57%。 2025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和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3-07/guangxi/2025/0307/3095.html
-
见附件。 附件1: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02-28/guangxi/2025/0228/3094.html
-
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86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888亿元,进口13250亿元,顺差463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73亿元,进口3451亿元,逆差117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6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1亿美元,进口2329亿美元,顺差48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459 482 贷方 20160 2811 借方 -16701 -2329 1.货物贸易差额 4638 647 贷方 17888 2494 借方 -13250 -1848 2.服务贸易差额 -1178 -164 贷方 2273 317 借方 -3451 -481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8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6 11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187 -26 贷方 698 97 借方 -885 -123 2.4旅行差额 -1317 -184 贷方 223 31 借方 -1541 -215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76 11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1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7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0 -22 贷方 59 8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37 47 借方 -287 -4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0 46 贷方 670 93 借方 -339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3-28/guangxi/2025/0328/3127.html